吕启祥
五
什么是林黛玉形象超越群芳之新质?用现代的价值观念来看意味着什么?
历来在论及林黛玉性格特征的时侯,少不得都要谈到她的敏感和自尊,其实《红楼梦》中众多的女子几乎都是敏感自尊的,认真辨析起来,这种自尊或曰维护自身尊严的内涵,却大有差别。比方说,宝钗就是十分自尊自重的一个,所谓“珍重芳姿昼掩门”嘛!连人中凤凰的宝玉都怕言动造次“亵渎了她”。小说曾写到一次薛皤谓宝钗因信金玉之说故意回护宝玉,气得宝钗哭了一夜,委曲万分。这是因为作哥哥的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不理解她是怎样以自己的全部言行来保持一个待字闺中的少女的尊严。又比方说,探春也是自尊心极强的女儿,她时刻为了生母赵姨娘的不自尊重而感到气恼委曲。面对着那个不识好歹不分上下的王善保家的,探春毫不迟疑地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正是为了维护三小姐和全体主子的地位和尊严。再比方说,凤姐又何尝不是极其敏感自尊的角色,威重令行,杀伐决断,任何危及她当家奶奶地位和尊严的苗头都不会放过。然而,这种种型式的自尊自重或曰对于自身尊严的维护,其实谈不到真正的尊重个性,甚至简直是以压抑和扼杀个性为条件的。人们看到宝钗随分从时藏愚守拙,并非没有感情和欲望,只是她的修养工夫非常好,自制能力十分强,在人伦关系中达到的高度和谐正是以多方“应候”为条件的。薛皤一句玩话,成了对她的辱没,反映出她甘愿以对于自身自由天性的抑制,换取旧规范下一个正派少女的尊严。探春的自尊也有类似的性质,赵姨娘本是她的生母,亲子之情本是天然的合理的感情,可是为了维护宗法家庭的秩序和自身主子小姐的地位,就要隐讳和压抑这种感情,甚至演变为鄙视和厌恶。用健全合理的现代眼光来看,这是一种畸形的变态。可见。探春的自尊同样包含着对个性的抑制和扭曲。此外,元春的王妃之尊显然牺牲了天伦之乐亲子之爱,省亲一幕看得最真切不过;凤姐的主妇之威包藏着多少虚伪矫作、尔虞我诈,不再一一论列。总之,在旧的规范之下,要求被动的适应性,萎缩或变异主动创造性,真正的个人意愿、个人感情会被视作异端邪念,视作灾祸之肇不祥之物。上举不论是宝钗、探春,还是元春、凤姐,还是别的什么人,往往都是以既定的社会需要为出发点,诸如封建宗法秩序的需要、婚配制度的需要等等为出发点,而不是以肯定人的个性为出发点的。
比较起来,在林黛玉身上,这种强制的依附性和被动的适应性较少,真正属于她自身的个性表现得比较充分。她的所谓孤高自许、目无下尘,她的敏感、多疑、自尊、小性。常常带有更多的个人性质。从一些细微末节之中已可见出端倪。周瑞家的分送宫花,别人都谢过收下,唯独黛玉发问:“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都有呢?”“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粗粗看去,黛玉确实挑剔、小器,透过表象,可以感到她时时处处看重作为一个独立个性的自我。行酒令时,她随口说出了《西厢记》《牡丹亭》等“淫词艳曲”里的句子,失于检点,以致受到宝钗的箴规。黛玉似乎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训诫放在了脑后,总想展露才智,争强斗胜。省亲之日黛玉安心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想只命作一匾一咏,又不好违谕多作,大为扫兴。后来到底憋不住,替正在大费神思的宝玉作了“枪手”,令宝玉喜出望外,觉得比自己高过十倍。本来,表现和发展自己的才智,是合理的个性要求之一,红楼女儿的天分都很高,不必说小姐,便是丫环侍妾也不甘埋没。香菱苦志学诗,终于精华难掩,脱颖而出,令人感到意味深长。而香菱的师傅恰恰是黛玉而不是宝钗,实非偶然。香菱本是薛家的人,跟随宝钗进园,朝夕共居一处,她向宝钗求教,岂不顺理成章!可惜宝钗非不能也。乃不为也。正是宝钗劝诫别的姐妹,“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绩的事才是”。这样一个视读书作诗为女儿分外之想的宝钗,怎么会作不守分的事呢!只有黛玉,居然毛遂自荐:“既要作诗,你就拜我作师。我虽不通,大略也还教得起你。”香菱得这么一个既热心懂行的明师指点,功到自然成了。
所谓扬才露已是为闺范阃教所不取的。黛玉的读曲、犯忌、逞才、教诗都是一种自由个性的流露。她很少象宝钗那样,以抑制个人的才情来适应封建文明的模式,而较多地放任和促使自身才能智慧的喷发。即此而言,林黛玉的个性意识也是相当突出的。
六
最能表现林黛玉自我意识的个人性质的,当然还在她同贾宝玉的关系之中。这方面,前人的分析论述已经很多了。但是,长期以来在典型环境中典型性格理论的支配下,往往对性格主体的独立性和独特性认识不足。
前文所论,实际上也是在力求对林黛玉性格主体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作出相应的解释,谈到她的爱情追求和生命价值,就更应当注意这一点了。
环境和人的关系,不应视为一种单间的因果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关系。人固然受环境的制约和决定,但人的本质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的,有巨大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人的性格也是人的自我创造过程,可以自我调节、自我塑造、自我实现。在客观世界提供的相同条件下,人物可以呈现出极大的差异。《红楼梦》形象体系之所以如此丰富多采,就是因为作家没有按照环境决定或屈从意念设计的机械程式去写,而是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物作为主体的巨大创造功能。试看,贾府四春,红楼二尤,赦政兄弟,纨凤妯娌,钗、黛、湘、平、袭、鸳,无不呈现出强烈的反差和独异的风采。人们早已注意到这一现象并为之叹赏不已,然而究竟应当怎样解释,却常常付诸阙如或语焉不祥。这不能不同我们对于人认识不够,对于作为实践主体和精神主体的人本身研究不够的状况有关。
林黛玉对于贾宝玉的知心挚爱的关系,当然同林黛玉所处的客观环境有关,也同这一主体的独特性有关。人们通常说黛玉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孤苦无依、寄人篱下,视宝玉为唯一知己,原是自然不过的事。然而身世遭际与之相类的女孩子很多,林黛玉却只有一个。在相同条件下,乐观旷达的湘云、逆来顺受的迎春、安分随时的宝钗、或者别的什么人,将会呈现出不同于林黛玉的性格面貌,同宝玉的关系也会是别一种性质。因为,不单是环境塑造人,人本身也在自我塑造,自我实现。
一次,宝玉因黛玉嗔他见了姐姐忘了妹妹,分辨道:“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林黛玉啐道:“我难道为的叫你疏他?我成了什么人呢!我为的是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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