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者》中的主角高贝赛克,是早期资产阶级的代表。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吸血鬼,他虽以收取抵押品的高利贷方式聚敛财富,却已大大不同于莫里哀笔下愚蠢的放债人。他老谋深算,冷酷无情。伯爵夫人为了给情人偿还赌债,背着丈夫把家里贵重的钻石卖给了高贝赛克,转眼间,他又让伯爵用高价赎回这些钻石。他还开导伯爵,把财产委托给自己,以保证儿女的财产不至于被妻子挥霍浪费掉。伯爵一死,高贝赛克当即宣布,他就是伯爵产业的合法主人,于是自己当起了伯爵乡间的大地主,让伯爵寡妻和孩子们过着一贫如洗的日子。这是社会舞台上的一位真正的主角,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他与十来个和他类似的金融家控制着法国的银行、商界、政府信用机构、司法界乃至整个社会。他不可一世地宣称:“我毫不费力地控制了社会,社会却奈何我不得”,这并非言过其实。那些有着显赫地位、豪华衣着的人们,常常不得不低着头蹩进这个丑陋的老头子的寒伧住处,向他伸手借钱,要求延期付债,受尽冷眼与嘲弄。他俨然是金钱势力的化身,那些“最骄傲的商人”、“对于自己的丽色沾沾自喜的妇人”、“自视清高的军人”、“最有名的艺术家”、“名姓要流传后世的作家”,都成了他玩弄于手掌中的奴隶,常常要低三下四地苦苦哀求他。他自称,在他头脑里“有一架天秤,整个巴黎城里的遗产和工商业都要放在上面加以衡量”,他是“无人知晓的国王”,是人们“命运的主宰”。他这一切的取得,都是因为他手中的金钱,“生活不是一部由金钱开动的机器么?”他掌握了这一社会法则,他是社会的实际统治者。
然而,这个知晓金钱能力的高利贷者,他懂得重利盘剥,懂得用高利息害人就象高明的厨师宰杀鸭子一样干净利索,却不懂得通过货币流通做生意,不懂得资本周转的重要作用。和他的后来者相比,高贝赛克的剥削方式毕竟属于相当原始的类型,搜刮财富的手段比较单一。不是十拿九稳的买卖,他决不沾边,可是,只要有利可图,哪怕只是拔下别人一根毫毛的蝇头小利,他也决不放过。他付出一辈子的心血去追逐金钱,成了百万富翁,却过着别人难以想象的穷酸日子,“一切都只有进,没有出”,他的吝啬与他的贪婪同样惊人。聚敛财富是唯一的目的,获得财富是唯一的幸福。这是一个金钱驱赶下的行尸走肉。他死后,人们打开他二楼和三楼的密室,发现里边不光堆着棉花、糖、甜酒、咖啡等舶来货,还堆满了物主未能赎回而留在他手里的各种抵押品,从家具、银器到古画、古董,甚至还有各种长满蛆虫的食物。高贝赛克属于旧式剥削者,他还只知道堆积商品、贮存货币。他是巴黎的国王,然而是无声的国王。巴克思在《资本论》里分析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时,曾专门以这个高利贷者为例,说明“从货币贮藏的意义上进行商品积累,是十足的愚蠢行为”。虽然巴尔扎克并不能从政治经济学上来解释这个人物,但他捕捉住了社会生活中的有意义的现象,通过艺术典型来表达他对现实关系的理解,而且是深刻的理解。
箍桶匠出身的葛朗台老头所处的时代,是风去变幻的岁月。四十岁以前,他生活在封建时代,而后经过大革命的洗礼,他八面玲珑,长袖善舞,逢上了千载难逢的追逐财富的时机,学会了自由竞争的那一套。1789年资产阶级大革命的风暴时期,他赶着时潮,投靠了共和党;执政时期,他居然厕身政界,成了一区之长,还得过荣誉团的十字勋章;拿破仑称帝期间,他虽然丢了官,但已扎扎实实地捞了一票,已成了索漠城的首富。他的致富道路与高贝赛克已有了很大的不同,除了放高利贷之外,他已在各个方面钻天打洞谋取金钱。共和时期,他先用自己的现款和妻子的赔嫁贿赂标买监督官,三文不值两文地买到了区里最好的葡萄园、一座老修道院和几块田产;后来混上了区行政委员,向革命军承包了两千桶白酒,代价是把一个女修道院上好的草原弄到手;担任区长时他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建造了几条出色的公路直抵他的产业,同时又交税很少──这些都是他资本的最初来源。到了帝国和复辟时期,他的财源还在不断扩大,他从丈母娘、妻子的外公和自己的外婆那里继承了三笔遗产,又从一位没落的侯爵手里廉价买进一整块良田美产,最主要的,他通过毁约──先是与别的葡萄酒商串通好决不低价出卖酒给荷兰人,而他自己却偷偷地毁约,暗中与荷兰人做下了买卖──卖酒、抛售黄金、公债投机等商业、金融上的牟取暴利的投机倒把活动来增殖资本,他的财产总数到底有多少已经没有人能说得清了。
葛朗台的发迹史同样充满了血污。书中写道:“讲起理财的本领,葛朗台先生是只老虎,是条巨蟒:他会躺在那里,蹲在那里,把俘虏打量个半天再扑上去,张开血盆大口的钱袋,倒进大堆的金银”在整个索漠城里,“个个人都给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利落地抓过一下”,连巴黎的那帮人也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和高贝赛克相似,葛朗台老头也是财富的奴隶,是被金钱物化的人。他也吝啬到极点,装穷、节俭,不管天气多么冷,不到十一月不许生火,到了四月一定得撤火;每天分配尽量少的面包给人家;妻子病了不觉得痛苦,想到要花钱请医生却痛苦万分;妻子死了不难过,而女儿要继承妈妈的遗产却要了他的命;直到临终,他舍不得的不是孑然一身生活在世上的女儿,而是那些在他看来象人一样活的、会动的、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的金钱。他对女儿的遗言就是:“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他告别人间的最后的一个动作是:“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让他亲吻基督的圣象,他却做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十字架抓到手里,这一下最后的努力送了他的命”。从这方面来看,他和高贝赛克一样,一辈子过的都是禁欲主义的清教徒式的生活,他们都把搜刮来的财富藏得严严实实,所谓财不外露。但葛朗台的谋财手法已经比高贝赛克进了一步,他知道通过商品流通来增殖财富,搞证券、公债等金融买卖,学会了投机冒险、自由竞争,显然比高贝赛克的手段高明。可以说,葛朗台是从旧式高利贷者过渡到金融资产者的典型,是自由竞争时代的产物。
假如说高贝赛克只有高利贷资本家的特点,而葛朗台老头还兼有农业资本家、工商业资本家的特征、并开始涉足金融界,那么,《纽沁根银行》中的纽沁根则是金融资产阶级的典型,是具有更大的寄生性、更大破坏性的剥削者。这一形象的塑造,充分说明,“巴尔扎克不仅是当代的社会生活的历史家,而且是一个创造者,他预先创造了路易·菲力浦王朝时还不过处于萌芽状态,而直到拿破仑第三时代,即巴尔扎克死了以后才发展成熟的典型人物”,这是拉法格在谈及马克思对巴尔扎克的钦佩时说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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