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雷 胡文彬
在当时,议论议论抄家,就要被杀头抄家。《永宪录》卷四“禁造流言非议朝政”条记着,雍正四年七月辛卯朔的上谕说:
朕即位以来,外间流言,有谓朕好抄没人之家产者,……近闻市井中斗牌名色,有称“抄家湖”讥刺朝政,甚属可恶!……似此奸恶之徒,一经被获,律在必诛!
任凭封建皇帝怎样滥施专制淫威,曹雪芹并不屈服,照样奋扫他那“堪与刀颖交寒光”的“如椽笔”。雍正说讲抄家就是“讥刺朝政”,“律在必诛”。曹雪芹不听邪,在《红楼梦》里偏偏要写抄家,在迷失掉的后几十回中,还辟出专章来描写抄家、坐牢等等。第七十回写了“内抄”:“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第七十五回又写了“外抄”:“甄家如何获罪,如今抄没了家产,回京治罪”。第二十七回眉批还提到后半部的两个回目:“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据此可以推测出,在曹雪芹原稿中,贾府曾被抄家,宝玉、凤姐等下狱治罪。封建时代在监狱中设有狱神庙,重要监犯刚入狱时,狱吏就叫他祭狱神。流刑在起解之前,死囚在处决之前,都要祭狱神。曹雪芹用整回篇幅来写狱神庙的故事,一定会对当时黑暗的司法制度作深刻的暴露。从种种迹象看,后几十回原稿对封建朝政的讥刺和抨击,远比前八十回尖锐得多,激烈得多。因此,当时秘密传阅的雪芹的至亲好友们,不敢继续往外抄传,以致后来竟被迷失,这实在是万分可惜的。
《红楼梦》是以“写儿女之笔墨”,“干涉朝廷”政治的。这一点,当时统治阶级的在野派和在朝派,都看得清楚,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把《红楼梦》目为怨谤之作。乾隆三十三年,宗室诗人永忠(雍正死敌允祯的孙子),读了《红楼梦》小说,感慨系之,深深钦佩曹雪芹的胆识才华,写诗吊他:“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永忠的堂叔、乾隆的堂弟瑶华,批永忠的诗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所谓“碍语”,就是在政治上有“关碍”的话语。看过曹雪芹的全部原稿的明义,写了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最后两首有句道:“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也枉然!”“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石季伦即晋代的石崇,是极富极贵的大官僚,因陷入党祸,被政敌谋害,侍姬自杀,一门全死。石能言,是用师旷谏晋侯的典故,《左传》昭公八年说:“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彫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生),石言,不亦宜乎?!”明义连用这两个典故,分明是在告诉人们:曹雪芹的家是在朝廷政治斗争中,弄得家破人亡的;此后,他看到宫室崇侈,民力彫尽,怨讟并作的社会现象,便写了《石头记》,让这块“顽石”来发言,干涉朝政。这对康、雍、乾三朝的政治斗争和曹雪芹的《红楼梦》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绝妙的形象的说明。
曹雪芹的《红楼梦》,以它对封建政治和孔孟之道的深刻批判,触动了当时的统治基础,引起了反动统治者的极大恐慌。他们在政治上宣布这部书为禁书。实际上,倒不如说,正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在政治上宣判了封建社会及其统治思想的死刑。从出现《红楼梦》的乾隆朝以后,中国封建社会这条“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就只能在垂死挣扎中苟延残喘了。就这样,曹雪芹创作的杰出小说《红楼梦》,不仅曲折地反映了康、雍、乾三朝皇室内部争夺帝位的斗争,隐晦地表现了自己对封建王朝政治迫害的反抗,而且还预言了封建社会和地主阶级的必然灭亡!
写于1974年7月20~23日
改于197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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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张云章:《赠曹鹾使子青》诗中的两句。自注:“江宁君署有棟亭,诸名人皆为赋诗。”
⑵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上谕。转引自周汝昌《曹雪芹》第二一八页。
⑶ 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起居注册》。
⑷ 《苏州织造李煦奏盐法道李斯佺病危预请再简官员佐理盐务折》(康熙四十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⑸ 《江宁织造曹寅奏进晴雨录折》(康熙四十九年九月初二日)。
⑹ 《江宁织造曹寅奏设法补完盐课亏空折》(康熙五十年三月初九日)。
⑺ 施𤨧《病中杂赋》诗有“廿年树倒西堂闭”句,注说:“曹棟亭公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腹转!”
⑻ 《上谕内阁》,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
⑼ 康熙五十八年谕旨,《清圣祖实录》卷二九八,页十二下。
⑽ 蟫伏老人:《康熙南巡记》“南巡供应之赔累”条。
⑾ 《江宁织造曹頫奏为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事谢恩折》(雍正二年正月初七日)。
⑿ 《江宁织造曹頫报请安折》,雍正二年(宫中·朱批奏折)。
⒀ 内务府满文奏销档,雍正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两折。
⒁ 《上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内务府满文上传档(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⒂ 内务府满文奏销档(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
⒃ 《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第二十四页。
⒄ 鲁迅:《听说梦》,《南腔北调集》第四十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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