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名词谓语句。“师者”是主语,以下的是名词性谓语。“所以传道受业解惑”是名词性结构。“所以”等于“用之”或“以之”,介词结构作状语。通常的格式是“之”在“以”的后面,“所”在“以”的前面。《公输》“吾知所以距子矣”,“所以”的用法同此。“所”在介词的前面,并不只是表现在“以”字上,“所与”、“所自”、“所由”、“所从”、“所为”等都是这样。《中学语文课本》注“所以”为“用来……的、……的凭藉”,不明确。如果把本句写成“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者也”,又怎么分析呢?“受”,《说文》“相付也”,可作“授”或“给”讲。甲骨文里,“受”象两人(手)推舟之形,就是既有“授”义又有“受”义。后人为分清“授”和“受”的不同,更造一个“授”字。本文“受业”用“受”、“授之书”用“授”,不一致。古人用词重在声音,如何写法却是比较随便的。译文:“老师,(是)靠他(来)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释疑难的人啊。”“师者”的“者”,表示停顿并提示下文。
2、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条件式复句。“而”表示转折,同“如”同“若”。“从”在本句是动词。金文“从”象二人相随之状,《说文》解作“相听也”,后来作“听从一方”讲,词义有了转移。“从师”是“听从老师的指点”。第二分句是被动句,“其为惑也”是主语。译文:(有了)疑难如果不(去)听从老师(的指点),那个成为疑难(的问题啊),(就)终究不会解决啦。”这里把“矣”译成“啦”,具有强烈的夸张语气。“啦”等于“了”加“啊”。
3、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丨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并列式复句。分号隔开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连贯句;第二部分也是连贯句。《中学语文课本》说“‘生乎吾前’后面省去‘者’(……的人)”。这样,第一分句是主语,第二分句是谓语。(第四、第五分句情况相同。)其实第一分句的主语是因泛指省,说全了可以是“某也生乎吾前”。“乎”就是“于”,“于”古音读如“乎”。“于”在“喻”纽三等亦即“云”纽“虞”韵,“乎”在“匣”纽“模”韵。曾运乾和罗常培都曾经指出“喻”三归“匣”。古音“虞”、“模”同部。下文“先后生于吾”、“其皆出于此乎”,就是用“于”。“其”,不是一个独立的代词,一般不能作主语,“其闻道也”等于“彼之闻道也”,主谓词组作主语,“固先乎吾”是谓语。但是,把“其”译成现代汉语可以是“他”,不必是“他的”。“闻”,《说文》“知闻也”,就是“知道和听到”,这里可以解释为“知道”。“固”作“本来”讲。译文:“(某人)出生在我(出生的)前面,他懂得道理,本来在我前面,我就跟从他把他当作老师;(某人)出生在我(出生的)后面,(如果)他懂得道理也在我前面,我也就跟从他把他当作老师。”后一个“吾从而师之”的“从”的前面如果有个“亦”字,似觉语意更畅。
4、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连贯式复句。第二分句对第一分句加以申说。“吾师道也”,《中学语文课本》译为“我(是向他们)学习道理”,于在春《文言散文的普通话翻译》译为“我学习的是道理”,都不是根据严格的词汇、语法结构。“师”是由名词转成的意动词,“师道”就是“以道为师”,下文“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可以为证。“夫”是句首语气助词,无义。庸,是疑问语气助词,作“哪里”或“岂”讲。“知”的宾语是主谓词组。“先生于吾”的“先生”是形容词性的偏正词组,就是“长”,“于吾”的“于”在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的词组后面,要译成“比”;“后生”就是“少”。译文:“我是把道理当作老师啊,又哪里要知道他们的年龄(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呢?”
5、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单句。谓语是“惑矣”。主语是转折式复句,两部分用分号隔开。分号介于句号和逗号之间,停顿时间大于逗号,小于句号。但在本句,它的停顿时间其实是大于第一、第二个逗号,小于第三个逗号的,因为第三个逗号是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停顿。别以为分号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大于逗号。转折式复句的各个分句的主语都因泛指省。“焉”是表示陈述语气的助词,这里兼有“于之”(即“于人”)的意思。古汉语没有“于之”的说法,“于之”的意思一般说成“焉”。译文:“爱他的孩子,(就)选择老师去教导;(但是)对他自己啊,却以向人学习为可耻,够糊涂啦!”
6、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
并列式复句。第一分句说明是什么,第二分句说明不是什么。“彼”作定语,相当于“那(那些)”。“授之书”的“之”代“童子”。“书”指文字。《中学语文课本》注“授之书”为“教给他书”,似属未当。这个“书”作“文字”讲,而不是记载经义的“书”,也就不是“六艺经传”。下文“习其句读”、“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可以为证。“吾所谓”这个不独立的主谓词组作“传其道解其惑者”的限制性定语,这是“所”字在语法结构上独具的功能。译文:“那些儿童的老师,(是)教他们(按:“他们”代“儿童”)文字并学习断句的人啊,并不是我所说的传授那种道理、解决那些疑难的人啊。”
7、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否焉,‖小学而大遗,丨吾未见其明也。
因果式复句。第一到第三分句是“因”,第四分句是果。因的部分又是连贯句,第三分句对一、二分句作一判断。第一、第二分句运用了“合叙”手法,实际上应当分开解释,意思是“句读之不知,或师焉,惑之不解,或否焉”。上句分明是把“习其句读”跟“传道解惑”分为两种情况的。下文“小学”指“句读之不知,或师焉”,“大遗”指“惑之不解,或否焉”。《中学语文课本》注“或师焉,或不焉”为“意思是‘不知句读的倒要从师,不能解惑的却不从师’”,也是从“合叙”应当“分解”这个角度出发的。(请参阅杨树达先生《汉文文言修辞学》第十三章。)相同的句式如:“侍中、侍郎郭攸之、费袆、董允等……”(《出师表》)“侍中”指“郭攸之”、“费袆”,“侍郎”指“董允”。(请参阅拙作《‘出师表’的语言分析》,见江西师范学院所编《语文教学》80年第2期。)“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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