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云受
5、周汝昌同志否定高鹗续书的另一个理由是,前八十回的某些伏线,在续书中未能得到照应和遵循,于是,续书对某些人物的描写与原作有矛盾。周汝昌指出的这类缺陷,续书中确实是存在的。如,关于妙玉的描写,表面上照应了判词,实质上与原作构思不符。不过,这种失误只是少量的、枝节性的。评价续书,我们当然应当要求它“不背于原书伏线”,但这一要求必需合情合理,必需符合文学创作规律。所谓“不背”,只能是指整体上与原作一致或基本一致,即在基本矛盾、中心情节、主要人物性格、艺术色调与氛围上与原作保持统一。从这个原则看,高续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基本一致的,以致话石主人认为,“或曰八十回后如出两人,不知于何见得 ?”⑻如果要求续作在一切枝节上与原作完全一致,那是不懂得文学创作规律的苛求,是不合理的。一部长篇作品的创作,由于头绪纷繁,人物众多,事件复杂,作者的构思有时在某些局部上出现疏忽,表现为作品中枝节上的矛盾,是常见的事。《红楼梦》前八十回经过曹雪芹的数次增删、修饰,仍存在不少脱枝失节之处,连主人公的年龄也未能统一。这些枝节的疵病,无损于作品的伟大。可以设想,即使曹雪芹自己写完八十回后的数十回,我们也不能肯定,他写的一切都与前八十回处处一致。这里,仍有在某些细节上疏于照应的可能性。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能要求高鹗续书与前文没有任何矛盾呢 ?所以,只要是按照创作规律来讨论问题,我们就会对高鹗续书在基本情节、主要人物“不背于”原作表示肯定,而对其枝节性的失误给予理解。
关于在高续后四十回评价上的分歧还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不能一一列举。上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关心这一问题的同志了解主要情况,促进讨论的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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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 《红楼梦辨·上卷》 1923年亚东图书馆出版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重印
② 见《文学研究集刊》第五册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 或人民文学出版社单行本
③ 《平心论高鹗》 台北文星出版社1966年出版
④ 《红楼梦学刊》 1980年第4期、1981年第1期
⑤ 《艺谭》1980年第1期
⑥ 见《古典文学论争集》 武汉出版社1987年出版
⑦ 《红楼梦论稿》 第81页
⑧ 《红楼梦卷》 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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