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平伯
只见香菱笑嘻嘻的走来。周瑞家的便拉了他的手,细细的看了一回,因向金钏儿笑道:“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笑道:“我也是这么说呢。”周瑞家的又问香菱:“你几岁投身到这里?”又问:“你父母今在何处?今年十几岁了?本处是那里人?”香菱听问,都摇头说:“记不得了。”(校本七二页)
以可卿为比,一击两鸣法也,亦见脂批。按可卿之美,第五回借了宝玉梦中的兼美,称为“其鲜艳妩媚有似宝钗,其袅娜风流则又似黛玉”者,众人口中说她像蓉大奶奶的品格儿,即香菱可知矣。上面“笑嘻嘻”三字写香菱亦非常传神。
再说凤姐儿。看本书写凤姐有一特点,即常以男人比她。如照宝玉的话,男人是混浊的,女儿是清洁的,但宝玉不见得不喜欢凤姐,其解释见下文。在第二回中冷子兴说她:“说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二二页)再看第三回贾母介绍她:“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二七页)贾母介绍了一个活的凤姐儿,却弄得黛玉不知怎么称呼才好。后来说明了是琏二嫂子,书中又叙道:“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提出她学名叫王熙凤,又拉到男儿方面来了。脂评亦曾加以分析:“以女子曰学名固奇。然此偏有学名的反到不识字,不曰学名者反若彼。”(戚本、甲戌本略同)这么一说,情形更有些异样。凤姐不识字,偏要说男儿教养,学名某某,可见并非因为关合书中事实,才有这样的写法。此意还见于后面。第五十四回:
(王忠)“……膝下只有一位公子,名唤王熙凤。”众人听了,笑将起来,贾母笑道:“这不重了我们凤丫头了!”媳妇们忙上去推他:“这是二奶奶的名字,少混说。”贾母笑道:“你说,你说。”女先生忙笑着站起来说:“我们该死了,不知是奶奶的讳。”凤姐笑道:“怕什么,你们只管说罢。重名重姓的多呢。”(五八八页)
‘以“凤”为女儿之名并非异事。第三回说熙凤是学名,已觉无甚必要。且第二回里贾雨村不曾说么:“更妙在甄家的风俗,女儿之名亦皆从男子之名命字,不似别家另外用那些春、红、香、玉等艳字的,何得贾府亦落此俗套?”(二一页)可见女儿之名本不限于“琬琰芬芳”等。那他为什么定要说熙凤是男子的名字,并在这里引这公子也名王熙风为证?虽同名同姓天下有,凤姐本人就这样说的,但我们不容易了解作者的用意。他为什么拐着弯儿把凤姐引到男人方面去呢?这就难怪后来索隐派种种的猜测了。极端的例,有如蔡孑民的《石头记索隐》以民族主义释《红楼梦》,以男女比满汉;这么一比,书中的女子一个一个地都变为男人。像这样的说法,未免过当,我们仍当从本书去找回答。
我认为它有两种或两层的解答,均见于第十三回,一在本回之首,一在本回之末。这里先说第一层。凤姐在梦中秦氏对她说:“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一二六页)说句白话也不过说她是“巾帼英雄”罢了,未免有点庸俗,然而本书写来却不庸俗。她的所以能够比并男子,既不在装扮形容上,也不在书本知识上(此所以凤姐不识字却无碍其有学名),而在于她的见识才干上。凤姐不仅可以比并男子,且可能胜于男子,冷子兴所云是也。
《红楼梦》以荣宁二府大观园为典型环境,以宝玉和十二钗为典型人物,而其批判的对象却不限于封建家庭,看他的写法似非家庭所能局限。甲戌本第一回脂批所谓“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作者当日或因政治的违碍而有所避忌,故每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亦即脂批所云“托言寓言”。我们今天若求之过深,不免有穿凿附会之病;若完全不理会它,恐也未免失之交臂。
书中荣宁二府,其排场之豪华阔大,不仅超过封建社会一般的富贵家庭,就是当年满洲的王府怕也不会那样阔。自可解释为浪漫主义的表现、夸张的笔法等,而在书中出现了人间幻景的风光,恐不止卖弄才华,或有更深的用意。其写元春归省还可以说“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页)至于秦氏之丧,地地道道贾家的事,这是书中第一个大场面,充分表现了他们的奢侈和僭越。而且作者虽删去“淫丧天香楼”的回目及本文,却并不曾取消这事实。现第十三回留下许多未删之笔,第五回秦氏还是吊死的。她以邪淫而死,身后办事却那样“恣意奢华”。以棺木而论,书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说:“拿一千两银子只怕也没处买去”,其他可知。(或以为买棺木一事模拟《金瓶梅》 [阚铎《红楼梦抉微》引《金瓶梅》第六十二回之文相比较,而曰:“同是父亲带来,同是有主之物,同一说明尺寸,同一说明香味,更可一目了然。”(五十六、五十七页) ])这不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这样极端不合理的浪费。其尖锐的讽刺,无情的抨弹,因天香楼已改为暗场,现在读下去还许不甚觉得;假如保存了原稿,这第十三回应当说是全书最突出、最火炽、最尖锐的一回了。我们觉得这样删了很可惜,但对于可卿说,她的形象这样就蕴藉一些,《红楼梦》比较洁净一些,和后文的风格也比较调和,或亦未为全失也。
凤姐出场后第一桩大事为“协理宁国府”,也是她生平得意之笔。第十三、十四回笔墨酣畅,足传其人,第十四回写“伴宿”一段,尤为简括。甲戌本脂批所谓:写凤姐之珍贵、英气、声势、心机、骄大是也(甲戌本第十四回开首。庚辰本写作眉批,文字略异。)。又庚辰本总批说:“写秦死之盛,贾珍之奢,实是却写得一个凤姐”,话也不错,未免稍过其实。盖此两句,作意甚深,写凤姐固是一大事,尚非唯一的大事也。
即使只写凤姐,而其意义恐也不限于个人,她整理宁国府时,于第十三回曾总括该府的混乱实情:
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第二件,事无专执,临期推委;第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第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纵,有验者不服钤束,无脸者不能上进。──此五件实是宁国府中风俗。(一三三页)
除了这五条,在本回之末更有两句诗的总评:“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这两句话对于上文提出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回答。虽指的是凤姐,却不限于凤姐。其意义有二:其一,裙钗胜于金紫,也就是女子胜于男子,符合本书开首总评:“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也合于第二回宝玉“女儿水做的,男人泥做的”那样的说法。原来书中屡以凤姐比男人,以男人为标准,总似在尊男,实际尊女;名为尊女,又实系贬男。何以知之,从以凤姐为实例知之。若引个四德兼备的女子从而尊敬之,褒扬之,在那个时代谓之尊女可也。现在却引了一个缺点很多,且有罪恶的妇女凤姐为例;夫何足尊,而竟尊之,岂非痛贬这“万千金紫”,贵族的男人们乎!他文章很轻妙,像我这样说法恐过于着迹,而大意或者不误,信乎《红楼梦》之多疑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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