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向春
【论文原题】
也谈《论语》的得名—兼与敖晶女士商榷。①
【内容摘要】
《论语》是儒家最主要的经典之一,关于它的得名历来多以为是因根据“论”的“论纂”之意。但本文认为我们可以借用“右文说”的观点来考察这一问题,即凡从“仑”得声的字多与“条理”、“规则”这一涵义有关;而《论语》之“论”之所以应该读为平声,则又是一种破读。故而,“论语”就是“伦语”,也就是一本阐发人生伦理规则的图书。
【关键词】
论语 得名
《论语》作为一部重要的儒家经典,自前汉以来即受到了当朝统治者的青睐和重视,较早地被立在学官。到了明清时,《论语》更是因“四书五经”被列为科举的必考科目而受到了广大读书人顶礼膜拜。
《论语》一书,主要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和若干行事,它是研究孔子及先秦儒家思想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儒家的一些基本思想,如“仁”、“义”、“礼”、“乐”等概念在该书中首次被提出并被加以诠释。通过研究《论语》,我们可以基本了解前期儒家的思想和观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和掌握传统的文化精髓。故而,对这样一部典籍,我们必须对它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彻底地考察和研究。而本文则主要试图探讨《论语》一书的命名之义。子曰:“必也正名也夫”,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②“正名”,是研究古代典籍所需要做的第一步工作。
关于《论语》的命名之由,前人一般都认为是因论纂所记之语,故名《论语》。如班固《汉书·艺文志》:“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孔子既卒,门人相与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这是关于《论语》得名最早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一种说法,后世众人或承班氏之言,或就班氏之言发挥,很少有另创新说的。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尤其是袁家麟先生在此基础上从声音入手提出③:“又如《论语》的‘论’字,读平声,与读去声的字义大不同。……我们从训诂学求语源来寻找《论语》书名的确切意义。‘论’,古音属文部,古音文部中有些词古人用来表达积聚、丰满的意思。如囤、墩、臀、鲀等等。囤作名词,是积聚粮食的器具,呈丰满状,用作动词,则表示积聚;墩,土石积聚丰满的地方;臀,动物肌肉积聚丰满的地方;鲀,一种身子积聚气体呈丰满状的鱼……‘论’字从言,意思为积聚语言,因为此书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积聚孔子言行而成,而重在言,所以把书称作‘论语’。”颇有见地。但虽其说法较前人更具科学性,可仍不能准确地说明《论语》的命名之义④。那么,对《论语》的“论”究竟该怎样解释呢?我们认为还可以尝试从其他角度入手进行探讨。
“右文说”是北宋王圣美提出的一种以声音通训诂的理论。他认为构成汉字绝大部分的形声字,其右边的声符不仅表音,而且有表示意义的作用;同声符的形声字,其意义必有相通之处。王圣美的这一论点见载于沈括《梦溪笔谈》:
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之后,又有张世南对这一观点作了进一步地阐发⑤:
自《说文》以字书为类,而《玉篇》从之,不知其右旁亦以类相从。如戋为浅小之义,故水之可涉者曰浅;疾而有所不足为残;货而不足贵者为贱;木而轻者为栈。青有精明之义,故日之无障蔽者为晴;水之无溷浊者为清;目之能见者为睛,米之去粗皮者为精。
而宋末戴侗则比前人更深入地对声符的表义作用现象进行了阐述⑥:
六书推类而用之,其义最精。昏,本为日之昏。心目之昏犹日之昏也,或加“心”与“目”焉。嫁取者必以昏时,故因谓之昏,或加“女”焉。熏,本为烟火之熏,日之将入,其色亦然,故为之熏黄,《楚辞》犹作纁黄,或加“日”焉。帛色之赤黑者亦然,故谓之熏,或加“系”与“衣”焉。饮酒者酒气酣而上行,亦谓之熏,或加“酉”焉。夫岂不欲人之易知也哉?然而反使学者昧于本义。故言婚者不知其为用昏时,言日曛者不知其为熏黄,言纁帛者不知其为赤黑。
“右文说”虽然由王氏首创,但在戴侗手中则更为系统化。他以本字原有的意义为纲,用以推发同声符形声字的字义变化,从而明确了初文与孳生字之间的关系。
从此之后,“右文”这一理论逐渐进入实践阶段,如明代黄生的《字诂》、《义府》就都是依据谐声偏旁来说明字义的。而清代的小学家对“右文说”有了较大的发展,段玉裁、王念孙、焦循、阮元等人对此均有大量的论述。近人刘师培、章太炎、杨树达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偏重于对语根和字源的探求。这些研究使得“右文说”更富有条理性和可操作性,使得这一理论更趋完善。如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中有68条曾谈及“右文”⑦,并提出“凡从某声字皆形声兼会意”,“凡从某声字皆有某义”等观点。虽然他将形声字的声符兼义视为普遍规律,未能对同声符的形声字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有简单化的倾向,但这些研究和探讨毕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
基于“右文说”中“声近义通”、“义存乎声”等原理,我们也可对《论语》之“论”字的结构部件作一番简单的分析:“论”,《说文解字·言部》:“论,议也。从言,仑声。”段玉裁注:“论以仑会意。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当云从言、仑,仑亦声。”在此,段氏纠正了许慎的说法,认为“仑亦声”。而所谓“亦声”,就是指字的某一构件既表意又表音。王圣美的“右文说”也正是在“亦声”的基础上推而广之的。那么,既然在“论”字中“仑亦声”,那么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仑”及以“仑”为声旁的其他形声字。
仑,《说文·亼部》:“仑,思也,从亼册。”段注:“龠下曰:‘仑,理也。’《大雅》毛传曰:‘论,思也。’按论者,仑之假借。思与理义同也。思犹也,凡人之思必依其理。伦、论字皆以仑会意。”徐灏笺曰:“仑、伦古今字。伦,理也。”
伦,《说文·人部》:“伦,道也。”《正字通·人部》:“伦,叙也。”《诗·小雅·正月》:“维号斯言,有伦有脊。”毛传:“伦,道。”《礼记·中庸》:“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孔疏::“伦,道也,言人所行之行皆同道理。”《礼记·曲礼》:“拟人必于其伦。”郑注:“犹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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