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实施行政主导的管治模式,并制定由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领导的管治体制和代议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基本法》选举、并经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产生。行政长官负责执行《基本法》、签署法案和财政预算案、颁布法例、决定政府政策以及发布行政命令,并由行政会议协助制定政策。首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现任行政长官(2005年3月至今)是曾荫权。政府的主要施政和行政工作由12个决策局和61个部门和机构执行,日常执行的人就是为数约18万人的香港公务员队伍。
【政府部门】
香港的政府部门包括「三司十二局」,是司长及决策局的统称。三司是政务司、财政司和律政师。十二个决策局分别是 公务员事务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教育局、环境局、食物及卫生局、民政事务局、劳工及福利局、保安局、运输及房屋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展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香港的政府部门通常称为「署」(如卫生署、香港警务处),主管均为香港公务员,大部份向所属的决策局局长负责,小部分直接向司长负责(如行政署向政务司司长负责),另外还有审计署直接向立法会报告;香港廉政公署和申诉专员公署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社会治安】
香港是一个安全的城市,治安良好。旅客应避免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可存放于旅馆的保险箱内。如遇上问题,可找街上巡逻的警察帮忙。香港拥有一支世界一流的、友善、廉洁也高效的警队,为数三万多人,让香港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市民或游客如遇火警、贼劫或伤病等紧急事故,可拨999报警。在一些较僻静的地方,设有一种橙黄色的小型电话箱,内有称为“紧急求助热线”的通话装置,设有按钮,不用拨号即可直通报案中心。无论是用该机或其他公众电话打999报警都是免费的。
香港政府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维护香港的治安。例如香港入境事务处就采用香港自行研制发展的先进的容貌辨认技术,仅在2007年就成功堵截超过1000名企图用化妆或整容混入香港的不法分子。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居民都可以免签证进入香港,但香港也不断检讨其出入境政策,阻止各类不良人士的进入。在2007年,香港各入境口岸拒绝了23000名人士的入境。在2006年和2007年,香港取消了十个国家和地区(多在南亚和非洲)的公民或居民免签证前往香港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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