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言他事再引起所要描写的事物。
文章开篇不是直接写小贩们的吆喝,而是引用外籍作家描述的北京走街串巷的小贩们用各种器械弹奏的招徕顾客的声响,并将之比喻成“街头管弦乐队”,作者由此联系到小贩们除了用器械发声来招徕顾客之外,更重要的是直接的吆喝声,这吆喝声比那“管弦乐队”“打击乐”更多姿多彩、情趣丰富,还幽默形象地把这种吆喝声比喻成“声乐”,与“乐队”相照应。这种类似于比兴的手法,使所写的事物更富有情趣和感染力,更自然。
2、巧妙传神的模仿和细致生动的描写展现所要体现的事物。
本文要展现的就是小贩们多姿多彩的吆喝声。吆喝声是十分丰富多彩的,而且有很独特的风情韵味。所以要想真实再现,必须想办法细致传神地描述。如写卖硬面饽饽的,作者描写到:“声音厚实,词儿朴素,就一声‘硬面──饽饽’,光宣布卖的是什么,一点也不吹嘘什么。”写出了这种吆喝的纯朴自然。在写乞丐行乞时,“几乎全部用颤音,先挑高了嗓子喊‘行好的──老爷──太(哎)太’,过好一会儿(好像饿得接不上气儿啦),才接下去用低音喊:‘有那剩饭──剩菜──赏我点儿吃吧!’”细致传神地刻画了声音的变化过程。尤其是“太(哎)太”一声,中间还加个“哎”,极其逼真。再如写“葫芦儿──冰塔儿”,随后解释和阐述了这──吆喝的特点“简洁又生动”,指出它体现了食物的“晶莹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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