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如题目所示,写的是两个天地的生活,两个生活环境的变化。对百草园有这样一句叙述: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似乎确凿”或者会被指为不合逻辑。然而,这是鲁迅特意使用的;如此用法在别的作品里也出现过,比如小说《孔乙己》的结末有云:“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的确死了”是说孔乙己在他被打折了腿的困境中必死无疑,“大约”指的是并未得到确证或实信,全句意为:估计孔乙己一定是死了。“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句,亦与此仿佛。“似乎”一词,用来说明离开百草园已经多年(“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隔了七八年”),恐怕记忆不真;“确凿只有一些野草”,用来表述百草园留在记忆里的印象确实如此。这样说,没有什么违反逻辑之处,正像“诸事齐备只欠东风”的说法并不受逻辑的指摘一样。
既然在记忆里它“只有一些野草”,并没有引人入胜之处,为什么又说“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呢?
这里,千万不要看漏了“那时”两字。“那时”自然是童年时期。但是,我们如果据此说,从儿童的眼光来看,百草园是富于生活乐趣的,那不免是一偏之见。让今天的儿童到百草园去,大约不会感到乐了。百草园之所以成为“我的乐园”,就因为“那时”是鲁迅的孩提时代。“我出世的时候是清朝的末年,……正是圣道支配了全国的时代。”(《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那时,按照“读书人家的家教”,“屏息低头,毫不敢轻举妄动。两眼下视黄泉,看天就是傲慢,满脸装出死相,说笑就是放肆。”(《忽然想到》)在这种状况下,宅子的后面有个百草园,虽则是荒园,也就成为幼年鲁迅流连忘返的乐园了。
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是下文所作的描写里,还叙及见到过不少昆虫,还有飞鸟。“只有一些野草”之说,是否失之于偏狭了呢?不是的。所谓百草,是相对于百花而言的,这个园原是荒园,只是任其生长野草,并不种植花木,更无名花异卉,因此不以花园为名,而称之为百草园。至于园内有昆虫飞鸟,那是流动出没其间,并非固定不变的。说它“只有一些野草”,示其不植花木,说明荒园的特点而已。
2、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
关于这篇散文里长妈妈讲的美女蛇的故事应当怎样理解,曾有种种说法,大别之,则可分为无寓意、有寓意两类。有的研究文章说,它并没有什么意思,只是童年事情的记实,记长妈妈用一个迷信故事来吓唬小孩,好让他不要到“长的草里”去玩。如果真是这样实叙“吓唬”,何以写了三个自然段、四百多字,占了写百草园那部分文字的三分之一?鲁迅惜墨如金,该不会把文笔花在这样的枝蔓上吧。有的研究者认为故事有“深刻的寓意”,说:“这个故事给他很深的印象,启发他认识‘做人之险’。这都是从童年的心理写出的,与后面对照,突出了给他深刻印象和教益的,是劳动人民讲的民间故事传说,而不是书中的封建教条。”教益何在?据说是在于它“包含了与人民为敌的妖魔鬼怪是会披上漂亮的伪装来害人的这样一个深刻的寓意”。但又说,美女蛇之终于未见,说明着“‘教训’也不可靠”。(上海师大中文系编写组:《鲁迅作品教学参考资料》第198页、第20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如此一来,“深刻的寓意”有也若无,那末这个故事又何必写进去呢?说者曰:“‘飞蜈蚣’得不到,‘教训’也不可靠,这对前述故事中的迷信成分含有批判之意。”(见前书第202、203页)说“深刻的寓意”在于批判“迷信成分”,固然不失为一种见解,可惜这位研究者又自己否定了:“童年的鲁迅还不可能对之进行正确的分析和批判,这样做也不是本文的任务。”我们当然不会强令“童年的鲁迅”进行什么“正确的分析和批判”,但是既然“这样做也不是本文的任务”,鲁迅又怎么会把批判迷信的“深刻寓意”贯注于本文之中呢?搜寻寓意,结果未能自圆其说。
我们不必从美女蛇故事本身去研究它的寓意,而应当从鲁迅何以要把长妈妈讲美女蛇故事记在回忆性散文里来作探索。长妈妈不识字,当然没有看过什么书,但她把听来的故事,讲给童年的鲁迅听,而入塾以后的鲁迅,极想了解“怪哉”的来历,塾师却怒而不说。这是一个对比:三味书屋只让学生读四书五经,连古书上有记载的“怪哉”故事也不许问,由此反衬出不识字的长妈妈倒是懂得小孩子好听故事的心理的。
自然,长妈妈所讲的故事,并不见得有多少积极意义。不仅美女蛇故事,《阿长和〈山海经〉》里所记的故事也是如此。鲁迅只是挑一个与本文记载的百草园、三味书屋有关的写在这里罢了。然而,长妈妈所知道的,无非是这样的东西,我们又何能苛求?若说美女蛇故事有消极成份,则“怪哉”还有因果报应呢,鲁迅却辑入了《古小说钩沉》。是的,《古小说钩沉》是辑录小说研究史料的书,并非儿童读物,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阅读对象要比《古小说钩沉》宽得多。但是鲁迅已经说了:“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二十四孝图》),我们可以仿此而说:鲁迅那时有什么故事可听呢?——我们看鲁迅介绍百草园的时候,不能忽略“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在看四百多字的美女蛇故事时,也同样不能忽略那时“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研究者不可忽略具体的时间、地点和人物。
3、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三味书屋的塾师,在散文中不书姓名,只称“先生”。介绍这位先生时,说:“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根据这“极方正,质朴,博学”几个字,有一些人判定这先生为“维护封建教育制度的腐儒”,并被指为用的是“反语”。如果真是“反语”,我们就得问一问:这是谁使用的“反语”?依文章看,不外乎两者:一是鲁迅“听到”别人用,因此也这样记了下来。然而,记下别人的“反语”,又不表示自己的态度,这种“反语”所要表达的正面意思该怎样使读者领会?二是鲁迅自己在使用“反语”。可是借别人的评论来作自己的“反语”,也得有所暗示,否则读者也难以明白。何况,对一位塾师,用“反语”进行讽刺,在当时也毫无忌讳,何以要曲折到令人看不出它的“反”来?我们知道,把鲁迅的一些比较难理解的话,甚至把他的一些不合今之评论者意见的话,加上“反语”两字,是极为省力的做法,然而这样做恰恰也“省力”地破坏了语言的表达功能。
不是反语,就是正面的说法,于是有人便从颂扬的角度来理解。鄙见以为,颂扬自然是有一些的,但并不完全是颂扬。我们不能以今例古,把这句话理解为政治品质、道德作风、学识之美的崇高规范。鲁迅闻之于别人,也许别人是有如此归美之意,但鲁迅使用时,却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来说的。
先看“方正”一词。这个词,与明初的方孝孺有点关系。明太祖在位时,方孝孺被蜀王世子聘为师傅,讲的都是儒学。蜀王把他的书室题作“正学”,所以后人称他为“方正学”。明成祖夺了皇帝位,方孝孺不肯为他草拟诏书,结果被杀,还连诛十族。方孝孺的方正,特点也就是硬气到迂不可及的程度。
说及方孝孺的方正,当然不是说凡以方正论人必与方孝孺相同。但人们使用这个词时,也总是包含了“方正学”中的某一意思,比如“不知圆通”之义,或者还有谨守规矩之类的意义。
鲁迅使用的“方正”,并非褒义词,当然也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
“质朴”之有褒义,是不必怀疑的。
“博学”,一般说,自然是学识丰富之谓。但因人们所“博”的“学”各不相同,未必全有称誉的意思。鲁迅说:“前清时代,一个塾师能够不查他的秘本,空手点完了‘四书’,在乡下就要算一位大学者。”(《花边文学·点句的难》三味书屋塾师博学之称,原因亦不会超出“空手点完了‘四书’”之类。
即使如此,这样的塾师在当时已经是不可多得了。我们固不应诬之以恶,也不该随便加上溢美之词。
4、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
这句话只是告诉我们:入学时行礼如仪而又别无一物。“扁和鹿”本是书房中间的陈设,并非专备学生行礼而设。因此,就不能说,这幅画是用来代替“孔子牌位”、教育学生求禄的。这样的教育内容未必没有,但不在这幅画上。把这画看作专门教具,乃是出于某些评论者的想象。
总之,我们不必对此去探求什么微言大义。这是一篇回忆性散文,鲁迅不能任意变易事实,只能从记忆里抄出来,如实叙说。也许有人要问:散文也有取舍,鲁迅为什么对这些东西取而不舍呢?答曰:鲁迅要写出清末的书塾生活,略去了这些东西,也就减弱了对书塾生活的写实了。
5、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
在三味书屋里,学生念书的时候,“先生自己也念书”。文中记下的是“铁如意,指挥倜傥……”几句。鲁迅紧接着写道:“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
原先大家都不知道这位塾师读的是什么文章,近年才有人查出,是清末刘翰的《李克用置酒三垂岗赋》,编入江苏江阴南菁书院出版的《清嘉集初编》。于是,就有人探究这一篇是否称得上“极好的文章”。也就是说,鲁迅在这里有没有讽刺的意思。
有的同志认为,“先生”不读八股,而读辞赋,可见他漠视利禄。
有的同志发出驳难,说:“他读的律赋,虽不是清代规定的科举试体,却曾是唐代的考试项目。更重要的是,所谓‘豪情胜概’,不过是镇压农民起义起家的李克用,在争权夺利的混战中凯旋而归时的得意忘形的情景罢了,有什么值得欣赏的呢?……他对这样的语句如此神往心醉,怎么能说明他对功名富贵全然不放在心上呢?”(孙慎之:《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琐记》,见山东师院聊城分院中文系编《鲁迅作品教学初探》第25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这种驳难,未免责之过苛。就说律赋是“唐代的考试项目”吧,我们很难相信清末的寒儒读了律赋准备去应唐代的考试。如果说,在这一点上要注意不把清末当作唐朝,那么在另一点上则要避免把清末看成现代。清末有人写了李克用在唐末“争权夺利的混战中凯旋”、置酒高会,就要一笔抹煞这样的作品吗?老塾师对刘翰的赋读得入神,就判定他有“立场感情”问题,恐怕是以今天的要求来苛责前人吧。要知道那时中国连《天演论》也尚未出版呢。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是就“先生读书入神”而言的,不必把它看作讽刺语,也不必把它看成赞扬语,总之,我们不必看得太实。
6、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这些话,写出了封建教育不能束缚住儿童的兴趣爱好。
影写绣像之外,“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这些,当然令人想到前文记叙的溜到书塾的一个小园里去“捉了苍蝇喂蚂蚁”。然而这种不是游戏的游戏,却被称为小园里的“最好的工作”。书塾里偷得片刻闲暇,却只有这样的活动,岂不使人摇头!相比之下,室内的影写绣像、做指戏便是“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二十四孝图》)的行为了。
鲁迅写这一些,也如同《二十四孝图》里所说,如此“回忆起我和我的同窗小友的童年”,乃是“给我们记逝的韶光一个悲哀的吊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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