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狐》
陵县李太史家,每见瓶鼎古玩之物,移列案边,势危将堕。疑厮仆所为,辄怒谴之。仆辈称冤,而亦不知其由,乃严扃斋扉,天明复然。心知其异,暗觇之。
一夜,光明满室,讶为盗。两仆近窥,则一狐卧椟上,光自两眸出,晶莹四射。恐其遁,急入捉之。狐啮腕肉欲脱,仆持益坚,因共缚之。举视,则四足皆无骨,随手摇摇若带垂焉。太史念其通灵,不忍杀;覆以柳器,狐不能出,戴器而走。乃数其罪而放之,怪遂绝。
陵县狐 古今对照 | 陵县狐 白话翻译 |
上一篇:刘夫人
下一篇:王货郎
返回目录:聊斋志异
心灵鸡汤
名著阅读排行
新学网 Copyright (C) 2007-2018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06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