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
陕右某公,辛丑进士。能记前身。尝言前生为士人,中年而死。死后见冥王判事,鼎铛油镬,一如世传。
殿东隅,设数架,上搭猪羊犬马诸皮。簿吏呼名,或罚作马,或罚作猪;皆裸之,于架上取皮被之。俄至公,闻冥王曰:“是宜作羊。”鬼取一白羊皮来,捺覆公体。吏白:“是曾拯一人死。”王检籍覆视,示曰:“免之。恶虽多,此善可赎。”鬼又褫其毛革。革已黏体,不可复动。两鬼捉臂按胸,力脱之,痛苦不可名状;皮片断裂,不得尽脱,既脱,近肩处,犹黏羊皮大如掌。
公既生,背上有羊毛丛生,剪去复出。
某公 古今对照 | 某公 白话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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