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1.会阐述角平分线的性质定理及其逆定理。
2.会应用角平分线定理及其逆定理证明两条线段相等或两个角相等。
3.渗透点的集合的思想。
此外,教学中折纸、画图、文字──符号的翻译活动,有助于学生联想、探索、概括能力的培养。
[引导性材料]
用纸剪一个角,把纸片对折,使角的两边叠合在一起,再把纸片展开,你看到了什么?
把对折的纸片继续任意折一次,然后把纸片展开,又看到了什么?
[教学设计]
从上面折纸中我们发现,纸片第一次对折后的折痕是这个角的平分线;再折一次又会出现两条折痕,而且这两条折痕是等长的(如图3.9-1中的pM、pN)。由此,我们又可以发现,这种等长的折痕可以折去无数对,可是角的平分线除了有平分角的性质,还有其它的性质。
图3.9-1
图3.9-2
操作:(l)折出如图3.9-2中的折痕pD、pE。
(2)你和同桌用三角扳检测你们所折的折痕是否符合图示的要求。
画一画:按照折纸的顺序画出一个角的如图3.9-2中的三条折痕,并度量所画pD、pE是否等长?
问题1:你能用文字语言阐述所画图形的性质吗?
说明:1.设计折纸和画一画的活动,实质是丰富学生对角平分线性质的感知,有利于学生能借助直观从而准确的用文字语言揭示角平分线的性质。
2.由于部分学生常常把“过角平分线上一点向角两边画垂线段”与“过角平分线上一点画角平分线垂线”混为一谈,因此设计操作(l)、(2),为学生能正确画出符合要求的图形,从直观上以及三角板的正确
使用上都作了恰当的铺垫,同时也为定理一的推证作准备。
问题2:根据命题“在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这个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用符号语言填写下表:
图形 | 已知事项 | 由已知事项推出的事项 |
(推证定理1)
问题3:根据下表中的图形和已知事项,猜想由已知事项可推出的事项,并用符号语言填写下表:
图形 | 已知事项 | 由已知事项推出的事项 |
pD⊥OB,pE⊥OA,垂足为D、E,pD=pE。 |
pD⊥OB,pE⊥OA,垂足为D、E,pD=pE。
问题4:用文字语言表述上表中的已知事项和由已知事项推出的事项。
(推证定理2)
问题5:在一个角的内部,除角平分线上的点外,是否有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的点?为什么?
在一个角的平分线上,是否有到角的两边距离不相等的点?为什么?
(阅读课本“由定理1、2可知……所有点的集合”)
练一练:参照图3.9-3,填空:
(1)∵AD平分∠BAC,
DC⊥AC,DE⊥AB(已知),
∴DC=DE( )。
(2)∵DC⊥AC,DE⊥AB,DC=DE(已知),
∴点D在∠BAC的平分线上( )。
图3.9-3
[例题解析]
例:(补充例题)已知:如图3.9-4,∠C=∠C′=90°,AC=AC′。
求证:(1)∠ABC=∠ABC′;(2)BC=BC′。(要求不用三角形全等判定)
证明:(1)∵∠C=∠C′=Rt∠(已知)
∴AC⊥BC,AC′⊥BC′(垂直的定义)。
又∵AC=AC′(已知)
∴点A在∠CBC′的角平分线上(到一个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的点,在这个角的平分线)。
∴∠ABC=∠ABC′
(2)∵∠C=∠C′,∠ABC=∠ABC′
∴180°-(∠C+∠ABC)=180°-(∠C′+∠ABC′)
(三角形内角和定理)。
即∠BAC=∠BAC′。
∵BC⊥AC,BC′⊥AC′,
∴BC=BC′(在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这个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
说明:通过三角形全等的判定的教学,多数学生能熟练地利用三角形全等论证几何命题,这对平面几何的学习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会产生消极的作用。消极作用是使学生思考问题时偏向于某种模式,从而影响学生思维灵活性的发展,设计本例,并采用限制的措施,强迫学生打破思维定势,帮助学生克服思维定势的消极作用。
图3.9-4
[课堂练习]
课本例题前练习
[小结]
角平分线的性质定理1、2题证明角相等、线段相等的新途径定理1常常用来证明线段相等(如例题(2));定理2常常用来证明角相等或证明点在一个角的平分线上(如例题(l))。
[作业]
课本习题3.4第5、6、7题。
中考 高考名著
常用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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