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
亭以雨名,志喜也。古者有喜,则以名物,示不忘也。周公得禾,以名其书;汉武得鼎,以名其年;叔孙胜敌,以名其子。其喜之大小不齐,其示不忘一也。
予至扶风之明年,始治官舍。为亭于堂之北,而凿池其南,引流种树,以为休息之所。是岁之春,雨麦于岐山之阳,其占为有年。既而弥月不雨,民方以为忧。越三月,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而吾亭适成。
于是举酒于亭上,以属客而告之,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别无麦’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岁且荐饥,狱讼繁兴而盗贼滋炽,则吾与二三予,虽欲优游以乐于此亭,其可得耶?今天不遗斯民,始旱而赐之以雨,使吾与二三子得相与优游而乐于此亭者,皆雨之赐也。其又可忘耶?”
即以名亭,又从而歌之,曰:“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名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然。归之造物,造物不自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
【提示】
本文是一篇别开生面的亭台记,写于宋仁宗嘉格七年(1062),苏轼时年26岁,在陕西风翔太守幕府担任签书判官。这一年的暮春四月,凤翔地区久旱逢雨,恰好官署旁边的一座官亭新落成,作者喜情难抑,命名这个亭为“喜雨亭”,并欣然作了这篇“记”。
作为一篇亭台记,作者并不仅仅在“亭”字上做文章,而是通过巧妙的构思,把建亭跟喜雨这两件原本不相干的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泼墨写“雨”,写“喜”,从而提炼出关心民生疾苦、与民同忧同乐的积极主题,这是很富匠心的,阅读时宜引导学生潜心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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