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菲·安南,加纳人,是联合国第七任秘书长,也是出身联合国工作人员行列而当选的第一位秘书长。他于1997年1月1日就职。2001年6月29日根据安理会的建议联合国大会正式任命安南先生连任下一届秘书长.
安南先生就任秘书长后的优先措施是:通过全面改革方案恢复联合国的活力;加强联合国在发展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传统工作;鼓励并提倡人权、法治以及《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关于平等、容忍和人类尊严的普遍价值观念;恢复公众对联合国的信任,向新的伙伴伸手和套用他的话说,“使联合国更接近人民”。
安南先生1938年4月8日生于加纳的库马西。他曾就读于库马西科技大学,1961年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麦卡利斯特学院完成经济学本科课程。1961年至1962年,他在日内瓦国际高级研究学院攻读经济学研究生课程。1971-1972年,他是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研究员,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安南先生于1962年进入联合国系统工作,担任设在日内瓦的世界卫生组织的行政和预算干事。后来,他任职于设在亚的斯亚贝巴的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驻在伊斯梅利亚的联合国紧急部队(第二期紧急部队)、设在日内瓦的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并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历任主管人力资源管理助理秘书长兼联合国系统安全协调员(1987年至1990年)及主管方案规划、预算和财务助理秘书长兼财务主任(1990年至1992年)。1990年,继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秘书长派安南先生担负一项特别任务,协助撤出伊拉克境内的900多名国际工作人员和西方国家的国民。随后,他又率领联合国的第一个工作队,同伊拉克谈判出售石油以购买人道主义援助物品的问题。
安南先生被任命为秘书长之前,曾任主管维持和平行动助理秘书长(1993年3月至1994年2月),后来改任副秘书长(1994年2月至1995年10月;1996年4月至1996年12月)。他担任副秘书长期间,恰逢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规模和范围空前扩大,在1995年达到高峰,总共部署来自77个国家将近7万名军事和文职人员。1995年11月至1996年3月,继签订《代顿和平协定》结束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战争之后,安南先生被秘书长派到前南斯拉夫去担任他的特别代表,监督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境内联合国保护部队(联保部队)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率领的多国执行部队(执行部队)的移交手续。
就任秘书长后,安南先生提出的第一个主要倡议是他的改革计划:“振兴联合国”。这项计划于1997年7月提交给会员国,此后一直继续推行,其重点是改进连贯性和协调。他多次努力维持国际社会对非洲这个世界上处境最为不利的区域的承诺,包括在1998年4月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关于“非洲境内冲突起因和促进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报告。他曾在若干敏感的政治局势中进行斡旋,包括在1998年设法促使伊拉克遵守安全理事会的决议,在1998年出差帮助促进尼日利亚过渡到文人执政局面,在1999年促成协议解决利比亚与安全理事会在1988年洛克比炸机事件上的僵局,在1999年以外交手段促成国际上对东帝汶暴乱的回应,核实了2000年9月以色列自黎巴嫩撤出之举,以及自2000年9月重新爆发暴力事件后进一步努力鼓励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根据安全理事会第242号与第338号决议和“土地换和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他们的歧异。
他还设法提高妇女在秘书处的地位,并与对联合国的能力有所补益的民间组织、私营部门和其他非国家行动者建立更密切的伙伴关系;特别是他呼吁缔结“全球协约”,由全球企业界和劳工组织与民间组织领袖人物参与,使全世界人民能够分享全球化的好处和将满足社会经济需要的基本价值与做法引进全球市场之中。
他在2000年4月以“我们人民:二十一世纪联合国的作用”为题,发表了千年报告,吁请会员国全心投入一项行动计划,以消除贫穷和不平等现象、改善教育、减少艾滋病毒/艾滋病、保护环境和保护各国人民免受致命冲突与暴乱。该报告后来成为2000年9月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千年首脑会议上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通过的《千年宣言》的基础。
秘书长在2001年4月发表了被他称为“个人优先事项”的解决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病五点“行动呼吁”,并提议设立全球保健基金,作为一项机制,用作帮助遭遇危机的发展中国家所需的更多开支的一部分。
2001年10月12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宣布,联合国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共同分享2001年诺贝尔和平奖。该委员会表示,这一决定是为了表彰安南为创建一个“更有组织与和平的世界”所作出的努力。该委员会还高度赞扬了安南自近五年前担任秘书长以来为联合国所注入的新活力、以及在消除贫困和与艾滋病和国际恐怖主义抗争中所做出的贡献。
秘书长能说流利的英语、法语和几种非洲语言。他的夫人娜内·安南是瑞典人,律师,现代艺术家,她对了解联合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至感兴趣,目前她最关心的是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对妇女的教育问题。她还曾为儿童写书介绍联合国。安南先生和夫人有三名子女。
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加利
加利——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布特罗斯·加利(boutrosboutros-ghali)1922年11月14日出生于埃及开罗的一个书香门第,科普特人,信奉基督教。他1946年毕业于开罗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后赴法国巴黎大学深造,攻读政治学和国际法,1949年获巴黎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1954年作为研究学者前往美大学埃及英语非洲犹太国哥伦比亚大学任客座教授。翌年回国后,他先后任记者、开罗大学国际法教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委员、海牙国际法学院研究中心主任、埃及国际法学会会长等职。
加利于1973年步入政界,1977年任埃及外交国务部长,1980年成为埃及民族民主党书记处成员,1987年当选为议会议员,1991年5月出任副总理兼外交国务部长。加利长期活跃在外交舞台上,曾多次代表埃及参加重要的国际活动和国际会议,具有丰富的政治和外交经验。1991年12月3日,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推荐通过决议,任命加利为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任期五年。他是联合国历史上担任该职务的第一位非洲人,1996年12月31日卸任。1997年11月16日任法语国家组织首任秘书长,任期4年。
加利通晓阿拉伯语、法语和英语,并用这些文字写作。他一直坚持记日记和拂晓起床进行写作,已有100多本著作问世。他学识渊博,是一位国际法专家,深谙北南关系、第三世界和非洲问题,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理论方面著述颇丰,成绩卓著,先后获得二十多个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1995年4月,获希腊奥纳西斯国际谅解和社会成就奖,以表彰他在担任联合国秘书长期间对地中海地区国际问题的解决作出的贡献。加利的妻子是位埃及犹太人,他们膝下无子女。加利曾多次访华。加利在埃及外交界工作期间曾多次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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