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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色龙》的“正面人物”探微

朱庆和

新学网 > 语文 > 人教课标本九年级下册 > 变色龙 > 《变色龙》的“正面人物”探微

《变色龙》是俄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最后一个杰出的作家契诃夫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它描写了警官奥楚蔑洛夫在街头处理一只狗咬伤一个人手指头“案子”的经过。综观全篇,“正面人物”是谁?警官奥楚蔑洛夫以及他的随从显然是反面角色,那么,是围观的看客”,还是“首饰匠赫留金”?笔者以为都不是,想要破译出此篇的“密码”──“正面人物”应该是贯穿全篇的“笑” 。

从小说的背景来看。《变色龙》作于1884年,八十年代正是俄国政治上极端反动的时代。沙皇政府镇压民粹派,为防范革命活动而公开实行高压政策。1881年俄国民意党人刺杀了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亚历山大三世一上台,竭力强化警察统治。1880年成立的治安最高委员会头目洛雷斯?麦里可夫后来当上了内务大臣,这是一个典型的两面派,人民称他为“狼嘴狐尾” 。这时的警察再不是果戈理时代随意用拳头揍人的警棍了,而是打着遵守法令的官腔,干着献眉邀功的勾当。这些掩人耳目的法令,给残暴的专制主义蒙上了一层面纱;而当时马克思主义与俄国工人阶级革命运动刚刚兴起,革命浪潮冲激着沙皇专制统治,为了挽救其必然灭亡的命运,沙皇统治者残酷地对老百姓采取高压政策。在文学界,进步杂志被迫停刊,能“合法”出版的都是一些温和自由主义刊物和“为笑而笑”的庸俗刊物。一方面契诃夫为了生计、为了迎合刊物的胃口,逗人发“笑”,某些作品不免流于粗俗;一方面他又以“笑”的艺用尖锐辛辣的笔触在各种幽默杂志上发表一些具有严肃内容的小说,如《变色龙》就是揭示沙皇统治的腐败和黑暗。

从作家创作意图来看。小说的标题为“变色龙”,变色龙本是晰蜴的一种,皮肤的颜色随着四周物体的颜色而改变。作者借变色龙多“变”的特征,来讽喻一种狡猾善变、趋炎附势的人。当然,这篇作品所讽喻、揭露的不仅仅是像警官奥楚蔑洛夫这样的沙皇专制统治的奴仆,同时也针对批判了当时那个黑暗社会现实中的“病态”的人。

小说中描写的“案子”本身并非“大案”、“奇案”,仅仅为狗咬伤了人的一个手指头,人打瘸了狗的一条腿。这是极为普通的事件,而奥楚蔑洛夫却认为是“案件”,非得将此“立案”稽查不可,这就显得可笑之至了。作者选择这一“切入角”,奠定了作品讥讽嘲笑的基调。在这场处理狗咬人“案件”的过程中;警官奥楚蔑洛夫的确唱的是“主角”,他认为狗是“罪犯”,是被告。当还不知道“狗主”真相的时候,奥楚蔑洛夫的样子是盛气凌人的,其执行“法律”的态度是严厉认真的。他挤进围观的群众中大声吆喝,所发的一通火,可以概括为两个演绎推理。

1、不管是谁家的狗,只要放出来到处乱跑咬伤了人,我就得管管他们。

这条狗的主人放出狗到处乱跑咬伤了人。

所以,这条狗的主人,我就得管管他们。

2、凡咬人的疯狗都要立即把它弄死。这多半是条疯狗。

所以,这条疯狗要立即把它弄死。

两个结论都表明:奥楚蔑洛夫的卑劣心理是准备要借对这件事的处理在这些老百姓面前大耍威风。话似秉公执法的青天大老爷所说,但是,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们便会看出他在“断案”过程中的种种丑态。奥楚蔑洛夫下令弄死狗;罚狗的主人。这是根据不知道是“谁家的狗”时作出的判定。这是第一次。第二次作出判定的根据──有人说“这好像”是“将军家的狗”。结论为;狗是无辜的,而“原告”是“敲竹杠”“讹诈”。第三次作出判定的根据──巡警说“这不是将军家里的狗”。结论为:狗是“下贱胚子”;“原告”是受了害,要教训狗主。第四次作出判定的根据──有人说“没错儿,将军家的狗!”结论为:狗是娇贵的动物,欲以自己的名义派人把狗送到将军家去;“原告”受斥责。第五次作出判定的根据──将军家的厨师说“我们那儿从来没有这样的狗”。结论为:“这是条野狗”,“弄死算了”。第六次判定的根据──厨师说“这是将军的哥哥的狗。”结论为:小狗“怪伶俐的”,咬人咬得好,“好一条小狗”。当奥楚蔑洛夫那—番欺软怕“硬”的无耻表演彻底露“馅”时,只得强装保持自己的“威风”,企图掩饰自己“变色”难堪的感觉,于是在对赫留金的“恐吓”声中,“裹紧”大衣,“径自”走了。至此,好一个“变色龙”的丑态淋漓尽致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奥楚蔑洛夫之所以出尔反尔、变来变去、反复无常,完全是因为决定于“狗”的“身分”的估计。由此可见,他先前所提的“法令”,至此已完全被自己否定了,而这种“法律”,其实质不过“给残暴的专制主义蒙上—层面纱”而已。人们在嘲笑奥楚蔑洛夫的丑恶滑稽表演时,更加认清了沙皇统治者的虚伪性和残酷性。

“原告”──首饰匠赫留金,在这场“案件”中的所作所为也是令人可“笑”的。当他在人群中举起“像一面胜利旗帜”的右手,把一个“血淋淋的手指头”伸给人们看时,神情是自信的。这是他被“狗”咬伤要求赔偿的证据。他冲着警官说得那么认真:“长官,就连法律上也没有那么一条,说是人受了畜牲的害就该忍着。要是人人都这么让畜牲乱咬一阵,那在这个世界上也没个活头了。”很显然,他也想借“法律”来“保护”自己,可是,他对自己生活的那个社会、那个时代毫不认识,表现了他的愚昧无知。这也是他“悲剧”结局的根源所在。当人群中有人说他故意捉弄了小狗,手指头才被狗咬伤时,他又以自欺欺人的话语说,“‘要是我说了谎,那就让调解法官审问我好了。他的法律上说得明白,现在大家都平等啦。不瞒您说,我的兄弟就在当宪兵……’”。赫留金再提“法律” “平等”,想以此作为自己的“护身符”,再现了他的愚昧无知;而他在警官面前得意地玄耀“我的兄弟就在当宪兵”,一则表明他想与“警官”拉上“关系”,好为自己“取胜”,一则揭示了他内心麻木,骨子里也包含着,在这样的“病态”社会里,他也染上了欺压着别人的病毒。这使读者从中领悟出:沙皇专制制度对人民的毒害是很深的,而所谓的“他的‘法律’”,只是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工具,绝不会是保护人民的。所以赫留金最后的下场只能是受到“讪笑”和“恐吓”。

围观的群众也是作者所批判的对象,他们在充当“看客”的过程中,也“像传染病一样”,怀着“压迫别人的心理”。与其说“讪笑”首饰匠赫留金,倒不如说是自己“笑”自己。我们可以从“案子”发生的前后过程来看。当‘警官奥楚蔑洛夫”和“—个火红色头发的巡警”端着一个筛子,盛满了“没收”来的醋栗穿过市场的广场时,小市民们害怕得要命,“四下里一片沉静”,广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商店和饭馆的门无精打采地敞着”,“门口连一个乞丐也没有”。从这些压抑的社会环境中,我们除了清楚地看到市场的不景气,萧条冷落而外,也看出这些小市民的“死气沉沉”与“明哲保身”的庸俗、自私的心理。“躲”的行为却“露”出他们不敢与恶势力斗争的奴才表现。但这些小市民往往“把生活琐事看成是重大的、不可避免的、唯一重要和有意义的东西”。当他们听到街头巷尾常见的狗咬人事件时,“木柴厂四周很快就聚了一群人,仿佛一下子从地里钻出来出的”这群小市民心理卑劣,他们也跟着警官“断案”的声色“变来变去” 尤其是那个“独眼鬼”,对“同伍者”赫留金大加胡栽,说他捉弄了小狗,手指头才会被咬破的。这显然充当了恶势力的“维护者”和“忠实奴仆”。退一步讲:即使赫留念真的捉弄了小狗,手指头被狗咬破是活该倒霉,也不应该嘲笑“倒霉者”,而应该嘲笑无耻、嘲笑丑恶。所以契诃夫曾说过,警察和官僚的压迫使整个国家饱受苦难;唯命是从和心满意足的小市民则是停滞不前、毫无社会积极性和合法暴行的象征代表。从小说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知道:在作者看来,警察官僚的压迫和小市民是最可怕的社会祸害。契诃夫对小市民阶层深恶痛绝,是因为“这些人死气沉沉,麻木不仁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过着寄生生活,而对人类所关心的一切问题抱着动物式的冷漠态度。” 因此,警察官僚也只有当着“这群”小市民的面才能逞凶,才会表演出这种极其荒唐的“丑剧” 。

从作家早期的风格来说。《变色龙》属于契诃夫早期(80年代前期)的作品,其艺术风格为“幽默与讽刺”。读之,会产生审美的“笑”,这是因为小说“引发人们从中得到否定和贬斥丑的精神和情感愉悦”(《美学基本原理》第216页)。正如鲁迅对契诃夫评价:“虽然作者自以为‘小笑话’,但和中国普通之所谓‘趣闻’却又截然两样的。它不是简单的只‘招人一笑’,一读自然往往会笑,不过笑后总会剩下些什么──就是问题。生瘤的化妆,蹩脚的跳舞,那模样不免使人发笑,而笑时也知道,这可笑是因为他有病。”(转引自《教师备课手册》第62页)鲁迅意在告诉人们:笑,本身是一种生理现象,而《变色龙》所引发这种生理现象的原因是契诃夫小说中描写的社会内容,会“引起人们强烈的理智批判态度”,“这种笑声具有烧毁无价值的、虚伪而丑恶的社会现象的巨大威力” 。

契诃夫“幽默与讽刺”风格的形成,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原因。契诃夫出生在南俄一个小商人家庭。他的童年就是在极端专制的封建家庭里度过的。他很早就接触社会,从小养成注意观察周围生活和独立思考的习惯。他从小就仇视专制统治,向往进步和自由。特定的时代特点使他的创作一开始就用短小篇幅、轻松幽默的笔调,对现实加以讽刺与批判。他酷爱本民族文化,在中学和大学期间,阅读了大量进步的文艺作品。尤其是俄国文学的奠基人普希金的批判现实主义和果戈理创作的讽刺效果──“笑”,对他的熏陶和影响极大。契诃夫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传统。

总之,《变色龙》体现了契诃夫早期短篇小说的风格,全篇颇似一幕讽刺喜剧。而贯穿全剧的正面人物是一个“笑”字。读者在接受“本文”时,会和作者一起嘲笑无耻,嘲笑丑恶──即对那个穷凶极恶的沙皇专制主义和对卑鄙、庸俗、自私的小市民性格的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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