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社东
《热爱生命》(节选)是人教9下的课文,节选自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同名小说,编排在小说单元,是一篇自读课文。它的故事很精彩,讲述了一个垂死的淘金者在荒原上与一只病狼搏斗,最后活下来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到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途中,被同伴抛弃,独自一人跋涉在荒无人烟的荒原上,最后弹尽粮绝,腿脚受伤,周围是一片迷茫的荒原,此时,一匹病狼,嗅着他的血迹,紧紧地尾随了他。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展开了一场互相猎取的搏斗。最终,他,作为人,咬死了狼,吞咽下了病狼的血,并获得了生。
无疑,这是一曲以生命为主题的悲壮颂歌,我们完全可以把它解读成是一篇关于生命的小说。人类生命的伟大和顽强,在这个文本里达到了极致。这个节选的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是一出人生的“戏剧”。这“戏剧”的主题是生命,其“游戏规则”是荒原生存规则,其“场景”在荒原。下面,就这个“戏”的几个关键词来谈一谈。
关于荒原
故事都是在荒原上展开的。
在西方的艺术表现里,有一些常见的意象,“荒原”即是其一。这其中,最著名的是艾略特的长诗《荒原》。荒原有它的象征意义。自然界的荒原,原始而残酷,正可以象征我们现代人类的某些精神处境。达尔文发现的自然界的动物规则,弱肉强食,在荒原这里非常适用。当然,荒原不仅仅指自然,在现当代意识里,人类集中生存的城市也可以是一座巨大的荒原,物质文明的堆垒,可能是荒原的营造,人类的文化也可以比喻成一座荒原。呼啸山庄分明是一座情感的荒原。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荒原具有当代的意义。
这些关于荒原的诗歌和小说,有意识地把人的生命放在一个残酷的环境里,人在这里,要面临环境的荒原或精神的荒原,要进行严酷的抗争,这就把现实人生里一些极端的场景(矛盾、纠纷)戏剧化地加以呈现了。荒原,成了笼罩在人类生存周围的象征和隐喻。不独这些伟大作品里的主人公身在其中,同样,我们现代人也面临着类似的窘境。所以,这些作品是永恒的。如果能“读出”这样的意味来,即作品主人公的处境就是我们今天的处境,是很有意义的。
同样,在西方的艺术表现里,特别是美国小说和电影里,还有一个公路主题,或者说是一个公路情结,这类作品的剧情大多都在路上或车上发生的。一个个生命,在每小时100码的高速中行走,从这个州到那个州奔波。我们知道,路是大地的经络,是人生行走的路线,它通往无数迷宫,也许通往往生之路,人就活在路上,人也死在路上,渺小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人永远在路上。
《热爱生命》首先展现的是荒原,其次是路。荒原里没有路,但也可以说荒原里到处都是路,你战胜了敌手,就是一条活路。
把这些意象联系起来,当然需要深厚的文学素养。这样,我们就可以深入地领会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这部伟大的作品。或者说是真的读懂了,或者说是赋予了它更多的当代意涵了。
关于淘金
作品的主人公为什么行走在荒原上?为了一个目的──淘金。
我们人到这世界上来,就是为了淘金的。这是一件很讲究物质的事。但是没有办法,我们每个人都进入到这个游戏规则里来了。有些人假装高尚,但最后,人们还是发现他是为淘金而来的,只不过他的手段不同罢了。
但是,从终极审判的意义上来看,生命的完成,又确实是一件精神的事。这就是说,人之所以为人,最终不是由你取得物质财富的多少来决定的,而是你作为一个人,是不是配得上人这个称号,你作为一个人,在精神上是否能站得起来。这样,淘金就又变成了一件其次的事。
你可以去淘金,但你在去和回来的路上,你一定要做一个人。
关于人与人。
人世上背信弃义,背叛、抛弃的事,常有。
本文中,主人公被同伴抛弃,被朋友抛弃。我们知道,在人头密集的都市里,人们体面地交往,其实,大家也在攻讦、争斗,这跟荒原生存规则没有什么两样。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干掉别人或抛弃别人,是为了自己的生存。
关于这篇小说,有一种非常残酷的解读,即抛弃别人,也许是值得歌颂的。这用我们中华传统道德观念来看,绝对反动。但是,在荒原上,一个健康的人要活下去,可能就真的要抛弃一个病友。就像斯巴达人把老人和病弱的人扔到悬崖里喂狼,就像日本人把老人背放到荒山上,被天收走一样。
我们读到这里,可以想很多与自己的人生处境有关的事,想我们周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意味的是,作为文学的小说,并不呈现道德判断,小说只是表现,表现,再表现。而解读,是我们所做的事,是读者的事。解读的深度,是思想深度的体现而已。理解多少,在于悟性和感受力。
关于人和狼
荒原里,在一个垂死的人的后面,是与你“朝夕相伴”的狼。
这只狼,是一只病狼。这个人,是一个病人。一个二级残废找到了一个二等残废。大家,所有的生物,都在按等级差异进行较量。天亮了,它还在跟踪你。
不过,垂危的人,或许要感激狼。因为如果没有它,你,一个垂危的人,也许早就死了。是的,它是危险,但它让你警觉,让你戒备,让你紧张,让你振奋,让你不丧失意志,让你不在荒寒的荒原昏迷死去。所以,你得感谢它的存在。
它是你的敌人,但它也是让你能活下去的有意义的天敌。如果没有它,你也许早已睡死过去了。
但它的存在,也是你生命的直接威胁。它的到来,没有别的目的,就是要直接取你的生命。它是一个来剥夺你生命的家伙,它就等机会下手了。
你们俩,在与自己同伴的竞争和搏斗中,在与自己同类的生存竞争中,双双失败了。你们是两个失败者,你们这两个失败者在荒原上“相逢”到一起。于是,你们开始了互相狩猎。胜者将活下来,死者要淘汰出局。人类生存的残酷,生命延续的惨烈,被戏剧化地集中表现出来。
我们都知道,这个小说的结局是,人与狼的肉搏,最终,人用手抓住了狼的牙床,人用自己的牙咬断了狼的喉管,然后,人喝到了可以让自己活下来的“别人”的血。
感谢天,这是一只病狼!感谢天,昏迷的人在荒原上,一直有一只病狼跟着!
关于生命意志
这又回到了生命的话题上来了。其实我一直在说生命,不过在这里更直接说罢了。
垂死的饥饿的人,在荒原上行走、爬行,他由于受伤,幻觉老早就开始产生了。而病狼的出现,最初在他的朦胧的意识里,他还不相信,好久,才得以确认。在这个行走在荒原里的人的迷离的眼睛和朦胧的意识里,他一直渴望看到的是一片一片泥泞和沼泽地前面的海边的船,那是他的希望所在。是这个希望支撑着他,如果没有这个希望,人也会死。
死去有如睡觉,选择死去的人是可鄙的,是懦弱的。而生命是战斗,是需要找到敌人,是需要出现敌情,黄金、财富、女人,固然都能激发人的斗志,但人要在这个争夺的过程中,找到敌人。还有一个强大的敌人,人最战胜不了的,是自己。
这个荒原里的人,眼看就要沉沦下去了,谁激发了他的生命意志力的复苏?杰克·伦敦在这里的写法很有现代意识。他写了人的意识状态,写了濒临死亡时人的生存意识。这与后来海明威的写作有很大的关联性,海明威在他的《丧钟为谁而鸣》里,那个伤者、垂死者在战场上死亡时,其垂危意识、关于人生的回忆,与这里的许多描写相似。
我们知道,人,抛弃了生命繁琐的形式以后,最后显山露水的就是本能,也许,生命意志并不是生命意志,而是生命本能,这两者可以互构。本能求生的意志,就是最顽强的生命意志力。这,让本文中荒原上的行走者,战胜了荒原,战胜了自己,战胜了狼。
结语
小说之所以是小说,文学之所以是文学,是它们不赤裸裸地说人世上的事,不发明人世箴言,它们借助形象和象征来说这一切。它们需要读者有文学鉴赏的理解力和感悟力。这篇课文里,最终的胜利者是人。胜利者用自己的胜利证明了自己是人。他在人格上也是一个可以称得上是人的人,他不仅战胜了外部敌人,还战胜了内心深处的恐惧、幻觉和错觉。他的朋友比尔卑鄙地把他抛弃,他没有拿走比尔身边的金子,比尔带着金子证明他是一个卑鄙的人去了,而他证明了自己为人的价值。
杰克·伦敦把他造就成一个人的标本,一个生命精神的标本。杰克·伦敦一生历尽坎坷,他有过淘金的经历,他有过很多落魄的时候,他有很多真实的痛苦体验,或许他是从这些磨难里知道了什么是人。
小说中有许多生动的细节,比如两个行走荒原里的人遇到了荒野里的一堆剩骨头,立即去啃,还感叹天黑以后自己是不是也会变成一堆骨头等,这些细节,是最有生命力的。
最后,让我们来扩展和联想一下,将这个文本和我们今天的生命处境进行一次虚拟的联结:
命运会派一头病狼来跟踪我们,当我们疲惫不堪时?那时,我们热爱生命吗?
在人世的行走中,未必都是坦途和顺境,当身处荒原时,我们会因脆弱而哭泣吗?
如果让你来表现“人战胜不可抗拒的命运”这个主题,你怎么表现?你能选择到有这么强烈现场感的故事吗?你仅仅会套用和模仿?你有没有自己独到的表现?
你还读过哪些反映人间之爱,特别是热爱生命的伟大作品?
──人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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