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这个人是个革命浪漫主义者,尽管他的小说用的是现实主义的手法,但他这个人本质是很浪漫的。我早年曾看过他的《野性的呼声》、《海狼》、《白牙》、《毒日头》、《铁蹄》、《热爱生命》、《马钉伊登》和《深渊中的人们》等作品,但却并不知道他也写过不少科幻小说。
在波士顿的维克多·雨果书店,很意外地买到了一本《杰克·伦敦科幻小说集》(The Science Fiction Stories of Jack London),编者是占姆士·班克斯(James Bankes),1993年由卡露出版集团(Carol Publishing Group)出版的。全书厚达210页,除了编者的序外,还有杰克·伦敦的年表,书中共收载了杰克·伦敦写的十五篇科幻小说。这些小说可以说很符合他这个人的个性,因为它们是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产物。
他的第一篇科幻小说《谁信有鬼》(Who Believes in Ghosts)是1895年他还在高中读书时,10月11日在学生文艺刊物《保卫》上面发表的作品。他在两年前曾写过一篇《日本海外台风纪实》得过一项文学比赛一等奖,如果说那是他的文学作品的处女作,那么这篇《谁信有鬼》则可以说是他的科幻小说的处女作了。这篇小说里,他描写一个有钱的年轻人探索灵异世界的经过。作家这方面的恐怖感受是来自他的童年,杰克·伦敦的母亲芙罗拉是一个灵媒,她可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肤浅浮躁,喜怒无常,整天忙于教音乐和降神,根本不把孩子放在心上,孩子害病也不管。杰克自小就看惯母亲搞的装神扮鬼的把戏,对这一套是熟悉的,所以这篇小说实得既生动真实,又恐怖吓人。
《死上千次》(AThousand Deaths)写一个抛妻弃子的父亲,被儿子以一种极不寻常的办法进行报复,它发表在1899年五月的《黑猫》杂志上。这极可能是代表杰克·伦敦对自己亲生父亲的一种报复心态的表白。他的生父威廉•亨利•钱尼“教授”是个占星家,学问很好,但人品就不甚么样了,他同芙罗拉同居,当她怀了孩子,他竟离弃了她,不过毫无疑问杰克是他的儿子,不只是长得相貌一个样,连写作的风格和字迹也几乎一个样,这真是十分奇怪的事。杰克成年后曾写信问过他父亲本人,他回信极力加以否认,还说他同芙罗拉同居时,因为太忙太累,根本是性无能的,不过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辞,他在这之前和之后都同很多女人有过关系,这些交往都证明他并非是性无能的,反正他同芙罗拉闹翻,报纸上一登,他的名声大受打击,使他在当地无法立足。他同杰克总共通过两封信,解释他不可能是他父亲的理由,他直到死也不肯承认杰克是他儿子。杰克心知肚明,也就不再追究下去了。芙罗拉在杰克出生后八个月大时嫁给约翰·伦敦,约翰·伦敦把杰克当成自己亲生儿子一样疼爱,杰克对他的后父也是很有感情的。了解这一段原由,就比较容易理解这篇小说了。
同年11月他在另一本杂志上发表了另一篇科幻小说《拉夫彭少校的返老还童术》(The Rejuvenation of Major Rathbone),描写一个衰老垂死的人想凭籍一种科学实验,返老还童,回复青春,这实验是成功的,不过结局可有点出人意外,他不只返老还童,而且重获青春呢。
第四篇科幻小说《至死不悔》(Even Unto Death)写于1900年,发表在7月28日的《三藩市晚报》,这篇小说写的是一对情侣很动人但又很恐怖的故事,人们在诉说情话时,说什么海枯石烂,至死不变的山盟海誓,这种誓言到底有多诚恳真挚?对死字又有多深的认识?
次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科尼尔》周刊发表了另一篇科幻小说《上新纪的遗物》(A Relic of the Pliocene),故事的主人公汤默·士斯提芬斯是个“超人”,他比最巨大的野兽上新纪的古象力气更大,能把他们赶得走投无路,并以它们为食物,当然这故事纯属是幻想的产物,但它反映了杰克•伦敦受尼采哲学超人思想的影响是很深的。
1903年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声》获得成功后,同年6月在《读书人》杂志发表了科幻小说《阴影和闪光》(the Shadow and the Flash),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小说,作者想要诉求的是科学和人类的理性之间的平衡。小说中那两个从读书时就开始互相竞争的科学家,永远势不两立,他们从两个不同的极端去研究出隐身术,结果失去了理智,两败俱伤,以悲剧结束。也许,这是杰克•伦敦为今日这个被科学技术统治的社会留下了一种警告的信息罢。
随后的几年,是杰克·伦敦创作极其丰富的岁月,《海狼》、《白牙》、《铁蹄》、《生火》等作品相继出版,他在文学的地位已经被广大读者所公认。1908年10月他在《红皮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科幻小说《全世界的敌人》(The Enemy of All the World),小说描写一个名叫伊卖尔·古乐克的天才,由于不能为世所容,弄得没有家庭、没有朋友、于是愤世嫉俗,立志报复。他不只杀掉了私仇,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开始向社会文明发动进攻,他运用一种未来派的新式武器,非常有效地发泄他对社会的愤怒。这个尼采式的人物,是个人主义的典型。
同年12月他又发表了另一篇科幻小说《古怪的残片》(A Curious Fragment),我们都知道杰克·伦敦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他在科幻小说中能够很好地把幻想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也就是那种我们现在称之为“软科幻”的小说。在这小说中杰克·伦敦描画出一个未来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由有知识的“主人”统治,而广大的被统治者是无知无识的“奴隶”,他们既不会读书识字,而且十分愚昧。但杰克·伦敦认为任何人只要有决心,什么事都能办到的,知识终将会把人引导脱离愚昧无知,走向真正的自由。
杰克·伦敦在发表他的自传小说《马钉伊登》后,1910年可以说是他在科幻小说创作丰收的一年,2月他在《读书人》杂志刊登了一篇名为《歌利亚》(Goliah)的科幻作品。有人认为这是他最好的一篇未来主义的小说,他再次用幻想同社会主义的思想理念结合起来,不过在推统治阶级的方法上,他提倡暴力革命,这同当时美国主张和平主义的社会主义者的想法是大相径庭的。同年7月他在《麦科利》杂志又发表了一篇科幻小说《前所未有的入侵》(The Unparalleledin vasion),这篇小说他不只预言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意图和野心,后来证实这预测是准确的,而且在这小说中,他还预测了细菌战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他在前往朝鲜采访日俄战争时,曾到过日本,领教过日本军伐官僚,深知他们的侵略野心,他作为新闻记者的敏感,使他能嗅出向外扩张领土的日本军国主义必然发展走向战争的倾向。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侵略者“七三一”部队在中国犯下的罪行,千真万确地证实了杰克·伦敦的预言,确有先见之明。
同年9月他在《星期六晚报》刊登了科幻小说《当世界年轻的时候》(Whenthe world was Young),小说的主人公占姆士·华尔德是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物,白天他是个彬彬有礼、办事精明的律师,可是在夜里,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了,他成了一个黄毛怪眼的巨人,在森林里闯荡,最后他碰上棋逢敌手的人物。这小说其实并无新意,仍是表现尼采超人思想意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他那种充满野性的描写,是相当能吸引人的。
1991年3月的《翰普敦》杂志发表了他的《强者的力量》(The Strength ofthe Strong),这是一篇以史前生活为题材的幻想小说,一个叫“长胡”的老者,为他三个孙子“追鹿”、“怕黑”和“黄头”,讲述他们部族的兴亡历史,他建议他们运用部族团结的力量来避免未来的战争。坚接着他在7月尾的《民族》杂志发表了《战争》(War),杰克·伦敦自认为这篇小说是他作品中的“一粒宝石”。这小说对战争,特别是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提出了很多问题,质疑战争的本质,但小说中并没有作出结论和提供任何答案,而要读者自己进行深入的思考。这篇小说无疑是杰克·伦敦最佳作品之一,堪称经典之作。
1912年6月《伦敦》杂志刊登了他的中篇科幻小说《赤死病》(The ScarletPlague),一场细菌变异,使大部分人类遭到毁灭,令世界倒退到石器时代去。
此书在1915年由麦米伦出版社出版。
在杰克·伦敦去世前6个月,他完成了最后的一部中篇科幻小说《赤物》(The Red One),同年10月由麦米伦出版了单行本。这是他最后的力作,在这本小说中他要探索的是生与死的问题。科学家巴塞特最初听说有一种赤色的物体,后来得到机会亲眼目睹,所谓赤物,乃是一种鼠头族人来自外星的食物,结果这位科学家自己也被鼠头族人砍下了脑袋,在他临死的一刹那,他感到自己回过头来看那株面包树旁的妖魔小屋,像看出了真理,解开了生死之谜。到底他这发现是导致新的生命还是走向死亡呢?这结论得由读者自己作出判断了。
杰克·伦敦的科幻小说严格地说,是属于“软科幻”的范畴。他不像凡尔纳,事事都讲究符合科学原理,而是走威尔斯的路了。他的科幻小说具有鲜明的幻想特点,他擅于把社会科学的政治思想同自然科学结合在一起,他是个社会主义者,故而在他的科幻小说中,常常鼓吹社会主义,不过他不像那些低能的宣传员,把小说当成是政治的图解,他写的是真正的小说,是艺术的创作。其实,他最成功的科幻小说应该是长篇小说《铁蹄》(The lron Heel),在这本小说里,他预言了法西斯主义的到来,寡头政权的领袖将不择手段屠杀一切反对法西斯的人,扫荡现存的文化,他这本小说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无情的解剖和严厉的控诉。
别忘了《铁蹄》这本书出版于1908年,俄国的“十月革命”还远没有到来,法西斯希特勒还没有上台呢。杰克·伦敦在20世纪之初就已预言无产阶级的革命必然会出现了,他也预言将来人民一定能把旧世界推,建立人民掌握的大权的新社会。可这是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而不是一本枯燥乏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如果我们拿它来同他另一本著作《深渊中的人们》(The People of the Abyss)对照着阅读,就更能看出这本科幻小说的伟大意义了。西欧思想家中对杰克·伦敦影响最大的无疑是马克思、尼采、达尔文,他把马克思的教义通俗化了,但绝不是庸俗化,他把社会主义的学说加以戏剧化的演绎,结合进化论的观点,写成文学作品,使读者大众能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这不正是他很大胆的一种尝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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