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琪
我们不能用一般意义上的道德或标准来衡量尼采,哪怕就是充溢全书的自鸣得意和自我尊崇,也只会为他语言的生机盎然和思想的超凡绝伦增添光彩。而这一切,也恰恰与这个时代的毫无高贵性可言有关
尼采是说不尽的,关于尼采的书更是说不尽。
在所有关于尼采的书里,我只想介绍很薄的一本(大约十万字左右)──丹麦人乔治·勃兰兑斯(GeorgeBrandes1842!1827年)所著的《尼采》(工人出版社1985年12月版)。十多年来,我每年都要看它,每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勃兰兑斯是我们大家很熟悉的思想家,犹太人(这一点也许很重要),最主要的代表作是六卷本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这套书几乎已成为举世公认的权威教本;而对一般人来讲,也许最喜欢看的还是他的一系列关于文化巨匠的名人传记:《莎士比亚》、《歌德》、《伏尔泰》、《凯撒》、《米开朗基罗》……
尼采说,他的书只求给一小批人带来荣誉,而在这一小批人中,就包括勃兰兑斯。1887年,尼采把自己的两本书《善恶之彼岸》和《道德的谱系》寄给了素不相识的勃兰兑斯,并在随后的信中称他为“一个如此优秀的欧洲人,文化的传教士”。勃兰兑斯寄给尼采第一封信的日子是1887年11月26日,信中罗列出他自认为在感情上与尼采很投合的几个方面,如“对禁欲主义理想的贬斥,对民主主义庸人们的极端厌恶以及您的贵族激进主义等”;在1888年1月11日的信中,勃兰兑斯再次总结了连结他们两人内心世界的桥梁:凯撒主义、对学究气的厌恶、对贝尔(即斯汤达)的感情等。这些都说明,勃兰兑斯对尼采的评介,将不局限于“学说”、“思想”上的理解,而且更多涉及到个人情感上的交流与内心的自我省验。尼采则大体上认可勃兰兑斯的这些话,并说:“‘贵族激进主义’一词用得太好了。请允许我说,在我看到的有关我本人的各种术语中,它可以算是最聪明的一个。”有了尼采这句话,勃兰兑斯在1889年发表了《关于贵族激进主义的一篇论文》,据说这是全欧洲关于尼采的第一篇研究著作,而当时的尼采,基本上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名小辈。
如果不是从读者而是从勃兰兑斯本人的角度看,尽管勃兰兑斯写了那么多文化大师的名人传记,但真正对勃兰兑斯自己的后半生产生决定性影响的,还是尼采这个人和《尼采》这本书。尼采在最后一封给勃兰兑斯的信(没贴邮票,没有地址和日期,而且也不是用正式的信纸写的,从邮戳上的日期可见是1889年1月4日)中说:“您曾经发现过我。找到我是容易的,但现在的困难是,如何摆脱我……”署名“钉在十字架上的人”。事实也证明,自从结识了尼采,勃兰兑斯再也没有摆脱他;而自从他发表了关于尼采的第一篇论文后,就有更多的人认为勃兰兑斯再也不是过去那个一直为自由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学者了,他变成一个“尼采的传声筒”。
勃兰兑斯本人对此的回应是:“我要透过这本书,直截了当地把握那个在它后面的人。同时,我的第一个问题便是,这个人的价值如何?他有趣,还是索然无味?如果他是有趣的,那么,毫无疑问,他的著作也是值得了解的。在最高的知识领域内,关于对与错的询问一般总是不恰当的。”“没有哪位成熟的读者是抱着以至于宣传尼采观点的意向来从事他的研究工作的。在考察某一学说时,我们并不幼稚;然而,当考察某一个人时,我们就不一定那么在行了,当发现一个人──一个有着稀有禀赋的人时,我们便会感到欣喜。”
勃兰兑斯为自己的辩护,至少在这一点上对我们很有启发:“书”(学说)比书后面的“人”(作者)要好了解;而我们之所以要研究一个“人”的“书”,不在“对错”,而在是否“有趣”;“书”的“有趣”表现为“是否值得争论”,“人”的“有趣”,则看他是否具有某种“稀有禀赋”。看来勃兰兑斯是主张把“对错”改换为“好坏”的,“好”就是“有趣”,“坏”就是“索然无味”。也正是在这里,涉及到了勃兰兑斯使用在尼采身上的一个专用“术语”──“贵族激进主义”。
在西文中,“好的”(good)与“坏的”(bad)是两个最平常不过的词,但这两个词同时又具有道德意味上的“善”与“恶”的含义。尼采赞美的是形容词“好的”,因为他把“好的”理解为“高贵的”、“强大的”、“有力量的”、“富有天赋的”、“上等的”、“富有的”、“勇敢的”、“英俊的”等等;而如此含义的“好的”,在一般人那里却被名词化为道德意味上的“恶”,于是“平庸的”、“低劣的”、“无力的”、“简单的”、“无趣的”等等反倒成为了道德上的“善”。尼采认为这里应该有一种“自然性的高贵”与“道德上的应该”之分,亦即他所理解的“贵族”与“平民”之分。所谓“贵族”与“平民”之分,在尼采那里尽管与一个人的“血缘”、“出身”有关(这从他的书信中就能看出),但主要指一种精神上的“气象”或“格位”,针对的是欧洲整体上的苏格拉底──犹太教、基督教道德,即那种专为弱者说话、鼓动平庸反对杰出、低劣抗拒高贵、弱小统治强大的道德。后来,尼采又用“道德贵族主义”取代“文化市侩主义”,用生命力的上升(强)与下降(弱)来取代社会的进步与倒退。所有这一切,在勃兰兑斯《关于贵族激进主义》的论文中都有精彩论述。
一般来说,“贵族主义”总与某种形态的“保守主义”相结合,因为事关对体现为自身价值观念的文化传统的维护;尼采却不同,他的“贵族”(自然的)针对的是“平民”(道德的),他的“激进”(杰出的)针对的是“因循”(平庸的)。尼采的“激进”之所以是“贵族式的”、“主人式的”,就在于他的“批判”并不纠缠在学说上、理论上的是非;他既不“讲理”,也不“商榷”,而是精神状态、生存方式上一出场就“压倒一切”、“横扫一切”,激情亢奋。从学说与理论上看,他是一个“完美的虚无主义者”,而从精神状态、生存方式上看,他的“超人”、“权力意志”和“永恒轮回”又呼唤并着力塑造着新型人格的出现。这种“人格力量”不仅具有批判性,也同时具有自我分裂的特征;不仅表现为对“德国人”的厌恶至极,甚至说“德国人是一个罪恶集团”,说德国人“‘根本配不上哲学家’这一荣誉称号”,“根本不知音乐为何物”,也对整个人类都有一种“厌恶”的情绪,说对人类的厌恶是“自己最大的危险”。
勃兰兑斯对此的解释是:这种“对人类的厌恶也是一种力量,它是由潜意识中千百股源泉滋养而成”,而尼采终其一生并没有找到克服这种“力量”的力量,他只不过使这各种不同的力量在他身上凝聚为一种使人“精神分裂”的力量,而且在头脑清醒时“逃离了它,并且在孤独中找到了避难所;他生活于人类之外,徜徉于山间那清冷、明澈的泉水之间”。在尼采的语汇中,没有平民式的同情、理解、怜悯、谦恭、顺从、自我牺牲和无私奉献,也没有保守心态的变形如倦怠、颓废、悲观、虚无。一种“贵族式”的直觉、神秘、伟大、天才与“激进中”的毁灭、重生、瞬间、永恒使他成为他那个时代的一切“时尚”的反叛者。他怒斥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既是一位宗教“无神论者”,同时也是一个坚定的“非道德论者”;他反对法国大革命,既反对历史乐观主义,也嘲弄现实悲观主义;他歌颂悲剧文化的胜利,同时又看不起各种无所作为的悲切论调,认为“一个受难者是没有权利做一个悲观论者的”,就如“一个无钱的人没有理由谴责金钱的罪恶”、“一个连盗窃的勇气或能力都没有的人也就没有资格鄙视偷窃”一样。
这就是《尼采》这本小书留给我们的整体印象。
《尼采》一书共有四章,第一章即勃兰兑斯的《关于贵族激进主义的一篇论文》,写于1889年;第二章是尼采与勃兰兑斯从1887年11月26日到1889年1月4日的通信集,有二十多封。读这些信,人会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因为它呈现给你一个介乎正常与反常,既自吹自擂又自暴自弃,在自我暴露的同时拼命掩饰着自己的尼采,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真实的尼采;第三章写于尼采逝世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揭示出在尼采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这样一种奇特现象:就如尼采能让抒情的风格与批判的风格不仅在他身上同时得到强健的发展,而且还使二者有了一种迷人的结合一样,在我们这个崇尚极端民主主义的时代里,尼采却以他的贵族主义态度受到了空前热烈的欢迎。究其原因,勃兰兑斯说:“要知道,这是一个在这种问题上毫无高贵性可言的时代呵!”第四章继续分析尼采这个人,起因就在于当尼采选集全部出齐后,尼采的妹妹弗劳·弗斯特·尼采又决定出版尼采生前未出版、而且以手稿的形式沉睡了二十年的《看,这个人》。在这一章里,作者围绕着尼采与德国人(德意志精神)的关系展开了进一步分析,认为“他毕竟未能于生前从德国获得荣誉,这一事实深深地刺伤了他的心,并强有力地促成了他对其国人的不可遏制的憎恶感。”
在论述中,勃兰兑斯揭示出尼采性格中两个一定会“成功”的因子:第一,在叔本华和理查德·瓦格纳身上看到了一种“不屈不挠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支撑起了他们的自信心,使他们得以在整个文化界充满敌意和喧嚣的叫喊声中巍然不动。”勃兰兑斯说,“尼采使这种自信心成为自己人格中的一部分,而且,毫无疑问,这也是他之所以感人的首要原因”;其次,就是尼采对出名与成功的巨大渴望。他不但认为自己已经为德国人提供了他们可能拥有的最渊博的著作,而且“热衷于将自己期待中的荣誉描绘为既得的一切”。对此,勃兰兑斯是有许多证据的,但这一切,同时说明我们不能用一般意义上的道德或标准来衡量尼采,哪怕就是充溢全书的自鸣得意和自我尊崇(包括疯狂即将来临的前兆),也只会为他语言的生机盎然和思想的超凡绝伦增添光彩。而这一切,也恰恰与这个时代的毫无高贵性可言有关。
“这是一个毫无高贵性可言的时代”,此言有两解,同时说明了尼采仇视这个时代的一切和为这个时代所欢迎的原因,勃兰兑斯用的是说明了“这一时代心理生活的秘密”。因为缺乏高贵的东西,所以尼采才厌恶、憎恨、咒骂;也正因为缺乏高贵的东西,所以,表现在尼采身上的那些“缺乏高贵性的做法”,反而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更多的倾慕者。
尼采是一个以自己充满激情的精神状态来对抗现代性的平庸与幸福的身先士卒者,而且他相信只有这种状态才是思想的真正源泉。也许,读勃兰兑斯的这本书,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构成了理解尼采哲学的真正背景。而一百多年前的尼采之所以能在我们的精神生活中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也无非是因为我们自身正处于某种“状态”之中。我们的时代,说到底,是一个旧有传统业已无法提供保护而新中国又懒得寻觅也寻觅不到的时代。
在尼采给勃兰兑斯的信中,尼采多次说他只是一个音乐家,而且是一个“老音乐家”。我们没有听到过他的音乐,但在读他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时却能明显感受到节奏感中的音乐性。尼采在给勃兰兑斯的信中说,他在视力上是一个四分之三的盲人,但却天生有一副能分辨四分音符的耳朵,而且他的管弦乐《赞美生活》正在印行中。哪怕仅仅从“听觉隐喻”的角度去设想,这是否与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中一直占主导地位的“视觉隐喻”的反叛有关呢?假设一个人用耳朵捕捉“真理”与“道德”,他会告诉我们一些什么样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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