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蓓佳
极偶尔的,我从晚上众多的电视频道中寻找到了中央台电影频道重播的《苔丝》。十多年里,这是我第三次看这部电影。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看它的时间是八二年还是八三年了。如果是八二年,那么距今是十七年的漫长时段。如果是八三年,算起来也有十六年之久。印像中我是一个人独自去看这部电影的,在冬日的晚上,骑着车,穿过半个南京城,到鼓楼的曙光电影院。那时候电影院的门前还没有天桥,剧场也没有装修,没有情侣座鸳鸯座这些时髦的东西,一切都是原始而古旧。
我肯定看电影的时候我还没有结婚,否则我不会一个人独享幸福。
看过了,第二天去上班,坐在办公室里,整个人都变了样,迟钝而木讷,不知道材料怎么写,写材料干什么。原来是魂丢了,丢在曙光电影院了。于是下班之后揣一个面包,再次骑车穿半个城,看第二遍《苔丝》。
影片里苔丝姑娘的扮演者金斯基,那时候刚刚出道,也就是十几岁的模样吧?一晃十七年过去了,我自己的女儿已经跟当年的金斯基差不多大小了。岁月是怎么过的?一代人和另一代人之间难道不应该停顿得再久一些,让我们有一个充分想像、品咂、回顾和叹惋的过程吗?
永远忘不了金斯基的眼神,冷漠,倔强,狂野,绝望。记忆更深的是“苔丝姑娘”张开嘴唇,从少爷手中咬住一颗草莓的镜头。草莓鲜红肥润,嘴唇柔嫩饱满,世界上仿佛再没有比草莓和少女之唇更加完美的组合。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草莓”这种东西,我对它满怀崇敬,认为那完全是上帝赐给英国人的尤物。几年后我收到北京同学的一封信,说她在阳台的花盆里种了一棵草莓,结了指甲大的一颗果实,还没等红透,就被邻居的孩子摘走了。我心里埋怨她为什么没有趁早拍张照片,我还压根儿不知道草莓到底是结在树上还是草上的东西呢。然后,又是几年时间过去,草莓像在一夜之间变得平常起来,红艳艳的躺在草筐里,占据了南京的大街小巷。如今因为太多太贱,有兴趣购买的人已经不是太多了。
草莓的从无到有,由盛而衰,是十几年中时间流逝的过程。它在中国的出现和流传,跟电影中苔丝姑娘口中的草莓有没有关系呢?我总认为是有的,那毕竟是我们第一次的感性认识,因为镜头的极美而印像至深。
把时间再往上推一点,说一说我当初读哈代小说《苔丝》的故事。七八年春天我进入北大,图书馆里有一间外国小说阅览室,只在星期三下午对文科学生开放,且每次人数有限。(那时候外国小说是禁品,比现在的海洛因禁得还厉害。)为了挤进每周二十个人的阅读人次中,星期三我总是出了饭厅直奔图书馆,排一个中午的队,直站得脚脖子发酸。两点钟门一开,擦着别人的肩膀挤进去,直奔书架,抢那眼熟的抱一堆过来,而后找座位坐下,埋头死看。最快的时候我一小时能够看四百页左右的书。看到图书馆打烊,站起来还书,两眼发黑,脚步虚飘,整个人疲惫得活像大病一场。那样一种紧张和快速的阅读体验,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的拼命劲儿,至今想起来还觉得惊心动魂。英国作家哈代的《苔丝》,就是在那些“黑色星期三”的日子里看的。因为看得过快,囫轮吞枣,很多具体的情节和描写都没有记得牢固,印像里只留下一片冬季萧瑟的英格兰的荒原。哈代是英国作家中跟勃朗特三姐妹的风格比较接近的一个,他的文字中的悲悯和绝望是一种浸透灵魂的东西,跟狄更斯不一样,跟简·奥斯汀更不一样。此后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看《苔丝》这部电影,不能说跟当初的阅读毫无关系。
九二年我跟随丈夫旅居英国,看了大英博物馆,看了温莎城堡、邱吉尔庄园、莎士比亚小镇……但是始终没有机会去看一看哈代的故乡。在广袤的英格兰的高地上,姑娘们跳舞的谷仓还在吗?苔丝初恋的奶牛场还在吗?德伯少爷家长满了草莓的庄园呢?苔丝在逃亡中最后栖息过的太阳神殿的遗址呢?简朴幽暗的酒馆和教堂呢?我不敢想像哈代的故乡没有了这些会是什么样,像莎士比亚小镇那样游人如织、旅游品遍地又会是什么样。也许不看更好,不看,便允许自由想像,想像的东西才会永存。
我已经是第三遍看《苔丝》。我身边坐着跟苔丝年纪相仿的女儿。我看一眼苔丝,再看一眼女儿,发现她们的面容和眼神是如此迥异。我知道十五岁的女儿并没有看懂《苔丝》,她体会不出苔丝的悲哀和绝望。也许她再大一些会懂,也许永远不懂。不懂也没关系,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电影,《苔丝》已经让我在生命中享受了三次非凡的愉悦,我得说一声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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