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安徽的第一个大文豪……是全椒县的吴敬粹”(胡适《吴敬梓传》)。
吴敬梓1701年出生于安徽省全椒县的吴氏家族,在吴敬粹的曾祖和祖父两代人中,共出了六名进士,其中还有榜眼、探花各一名。“国初以来重科第,鼎盛最数全椒吴”(王又曾《书吴征君敏轩先生文木山房诗集后有序》)。到吴敬梓出生时,家族已经衰落,作家本人因吴氏长房无子而过继给嗣父吴霖起。于是,生父与嗣父辞世之后,他便成了家族争夺财产的焦点。时年二十四岁的吴敬梓似乎看透了一切,开始尽卖田产,及时行乐,加之“生性豁达,急朋友之急”(吴湘皋《外史·序》),不择人地慷慨施与,终于倾家荡产,奴逃仆散。二十九岁,吴敬梓的生活雪上加霜,先是乡试失败,接着妻子陶氏病逝。举业失败和家庭变故,给吴敬梓以沉重打击,加上他已被“乡里传为子弟戒”(吴敬梓《减字木兰花》之三),饱受乡人的鄙视和排斥。在难耐的寂寞当中,他愤然表示:“至于眷念乡人,与为游处,似以冰而致蝇,若以狸而致鼠。见几而作,逝将去汝!”(《移家赋》)带着与家乡绝决的情感,吴敬梓于1733年举家迁往南京,在为此而作的《移家赋》中,他盛赞南京的环境,于是“买数椽而居,遂有终焉之志”。
也许,吴敬梓太急于改变自己的处境了,他并没有做好移家的物质的和心理的准备。他把移居与过去的游历等同起来,把南京视为与故乡截然对立的理想寄居地。可是,当他用完了自己的积蓄,陷入经济困顿之时,他同样感受到人们对他的淡漠。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独处,他感到“苍茫去乡国,无事不伤情”(吴敬梓《小桥旅夜》)。当沉静下来的作家理性地重新审视自己,并全面地认识了南京之后,他带着“念先人、生儿不孝,他乡留滞”(吴敬梓《乳燕飞》)的悔愧,感到自己“失计辞乡土”(吴敬梓《春兴八首之三》)。此后若干年中,吴敬梓在自己的一些诗作里频频抒发羁旅飘零的感受:
寄居秦淮上,五载星霜易……短歌与长叹,搔首以终夕。──《丙辰除夕述怀》
七年羁建业,两度客真州。──《真州客居》
前者是作家在移居南京约三年后所作,三年而为五载,足见其度日如年之态,而两诗中“寄居”、“羁”、“客”等词的使用,则活化了作家“吾生类转蓬”(吴敬梓《风雨渡扬子江》),“飘零身世同秋雁”(吴敬梓《寄李啸村四首之三》)的孤独无依的心态。作家自号“秦淮寓客”,恐怕也取此意。这样的处境足以强化作家的思乡情绪,任何一点与故乡有关的信息都有可能引发心灵的悸动。作家偶遇真州僧人宏明,知其为故乡人,立即写了《赠真州僧宏明》一诗,非常动人地描述了两人同为客居者的落魄经历,把自己“穷途久奔驰,携家复转徙,吁嗟骨肉亲,音问疏桑梓”的眷眷思乡之情表露无疑。然而,这种深厚却没有寄托的情感令吴敬梓绝望,只得与同乡泪眼迷朦,“哽咽语夜阑”。
上述种种表明吴敬梓的乡恋情结是复杂的,至恨至爱绞结在他心中,使他背弃故乡的同时又心系故乡。吴敬梓移居南京,除了愤然,其实还有一种重振于金陵,改变自己在故乡人眼中形象的期望。为此,他付出了毕生的努力。
吴敬梓试图通过进学走入仕途,再创家族的辉煌,显露自己的才华,从而消除乡人及族人对他的鄙夷,但是这条路他走得格外辛苦。1729年,吴敬梓参加考举人的乡试预试,试官觉得他“文章大好人大怪”(金两铭:《和金榘次半园韵,为敏轩三十初度同仲弟两铭作》,载金榘《泰然斋诗集》卷二),吴敬梓“匍匐乞收”,遭到试官大声呵斥,受尽侮辱。后虽侥幸过关,终在乡试时落选。1735年,由于江宁府学训导唐时琳和上江督学郑江的推荐,吴敬梓赴安庆参加了朝廷下令举行的博学鸿词科考试的预备考试。然而,当安徽巡抚赵国麟正式行文荐举他进京应试时,他却因病无法赴考。入仕的正途和捷径都没有走通,吴敬梓受到强烈的打击。后来他知道参加鸿博考试的同族昆仲吴檠,落选而归;当时已经誉满东南的经学家,作家的挚友程廷祚,因不肯归附于张廷玉门下而名落孙山;与吴敬梓同时被推荐的李岑淼,则“试毕,卒于都下”(吴教梓《伤李秀才并序》)。友朋的遭际,使他对以求贤为名的鸿博考试开始有了怀疑,并庆幸自己没有前往。联系自己应考举人时的失败,吴敬梓决定不再应乡举,也放弃了“诸生(秀才)籍”,永远断绝了科考之路。这种看似洒脱的举动里,有多少作家的辛酸和绝望!从此,吴敬梓衣锦还乡之愿渺茫。故乡成了作家可望而不可及的所在,迫近而遥远地刺痛着他的心。
修先贤祠,应是吴敬梓缓解内心创伤的一个行动。据金和《外史·跋》记载:“先生(吴敬梓)又鸠同志诸君,筑先贤祠于雨花之麓,祀泰伯以下名贤凡二百三十余人,宇宙极闳丽,工费甚巨,先生售所居屋以成之。”吴敬梓卖掉的是全椒老屋,这是他最后的财产。卖掉它后,作家立刻陷入赤贫状态。他如此全力以赴,一则是为教化儒子,用《儒林外史》第三十三回中迟衡山的话说是:“我们这南京,古今第一个贤人是吴泰伯,却不是有个专祠。……小弟意思要约些朋友,各捐几何,盖一所泰伯祠,春秋两仲,用古礼古乐致祭。借此大家习学礼乐,成就出些人才,也可以助一助政教。”这正是吴敬梓的理想:以古礼古乐教化被“八股取士”制度培养成的无德无行无才又无用的读书人。二则吴敬梓曾在《移家赋》中言“按族谱,高祖为仲雍九十九世孙”,仲雍是泰伯之弟,可见,吴敬梓是把自己当作泰伯的后人,这就不难解释他耗尽财力而捐资兴祠的原因了。泰伯是周太王长子,得知其父有意立三儿子季历为继承人,便与次弟仲雍出走荆蛮,断发文身,以示化人荆蛮,永不回周,从而成全了父愿。“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泰伯》)。吴敬梓修泰伯祠,就是要弘扬泰伯抛弃名利的“至德”,借以规劝族人应承先祖之德,不可唯利是图,同时表明自己远离名利的志趣。显然,吴敬梓是渴望故乡族人有所改变,理解自己的。修祠的行为是一种艰苦的努力,可又是那样徒劳无功,既没有引起世人的瞩目,也没有给族人一丝震憾,甚至连史书都未加记载,而泰伯祠不久即归破败。
科考失败使吴敬梓看透了科举制度的实质,劳而无功的修泰伯祠之举,则把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现实暴露无遗。这为吴敬梓写作《儒林外史》奠定了基础。《儒林外史》写出了一代文人为科举所弃、所害、所扭曲的悲剧。作为受害者,吴敬梓替天下儒生立传,字字句句,无比沉重。作品惊呼“一代文人有厄”(《儒林外史》第一回),揭示出当时士阶层悲剧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这部才华横溢的作品,是吴敬梓坎坷遭遇的精彩注脚:非我不才,实乃生不逢时。当吴敬梓超越了自身的悲剧,冷静描摹世态与众生时,他开始对故乡和族人有了别样的情感。他借娄家两兄弟之口表达了客居者普遍的恋乡感受:“我们几年京华尘土中,那得见这样幽雅景致?宋人词说得好‘算计只有归来是’,果然!果然!”(《儒林外史》第八回)这是作家的思乡感悟,也是对归乡者深深的羡慕。带着温柔的心境,吴敬梓在作品中这样描写以自己做原形的杜少卿的故居:“曲曲折折走进去,才到一个花园。那花园一进朝东的三间。左边一个楼,……楼前一个大院落,一座牡丹台,一座芍药台。两树极大的桂花,正开的好。合面又是三间敞榭,横头朝南三间书房后,一个大荷花池。”(《儒林外史》第三十一回)当然,这不一定就是吴敬梓故居的原貌,不过,这个曲径通幽,鲜花点缀,书香诱人,雅趣四溢的所在,确实包藏着作家对故乡最美好的记忆。经过岁月的沉淀,故乡已成为作家破碎心灵的真实而虚幻的寄居地。与此同时,吴敬梓婉曲地表示出对族人的谅解,他在《儒林外史》中塑造的贤人们都有难得的宽容胸怀,他们宽容人们在欲望驱使下的种种行为谬误,因为他们相信“以德化人”会让人们走出迷路。所以,虞育德对因嫌“衙门清淡,没有钱寻”而欲离去的严管家,赠银荐举(《儒林外史》第三十七回);杜少卿借房给丢官困厄的王知县,不计较他曾是个“混帐官”(《儒林外史》第三十二回)。吴敬梓极其推崇这样的人生态度,“宽容”包含着吴敬梓的人生理想,化解了作家对故乡族人刻骨铭心的怨恨。吴敬梓已没有了过去那种誓与族人论短长的负气心理。他保持着与故乡精神联系,不再执意把归乡作为目的。此时,故乡已是吴敬梓寄托理想的所在,它在深幽处与世隔绝,它于宽容中化解仇恨。这理想是美好的,可是在现实映照下却又那么不切实际。也许,正因为感受到了这一点,吴敬梓才没有勇气去面对故乡,所以,他最终“死恋扬州好墓田”(程晋芳《哭吴敏轩》),实在是最无奈的选择。
吴敬梓一生苦苦奋斗,屡屡受挫,个中滋味难以尽言。不过,作家的恋乡之情却是丝丝缕缕,写在“秦淮寓客”的别号里;写在“全椒吴敬梓”的署名里;写在“叹故国几年,草荒先垄”(吴敬梓《内家娇》)的挂牵里;写在《儒林外史》的字句里……写在作家每一个人生足迹里。
中考 高考名著
常用成语
新学网 Copyright (C) 2007-2018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06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