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第一职业中专 张日昌
韩愈的《马说》被选编于初中语文课本中,编者对“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一句是这样解释的:“听它嘶叫却不懂得它的意思。之,无意义。”对于这一解释,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从修辞上来看。“鸣之而不能通其意”的前后文是这样的:“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很显然,作者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排比的特点是用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一致的一连串词语,把相似和相关的内容表达出来。这也就是说,这一排比句中的三个分句,应该表达的是相同或相似的意思,前两句都是说人对马怎样怎样,主语是人,可译为:“驱使它,不以驱使千里马的方法,喂养它,不能使它吃饱从而发挥它的才能。”那么后一分句必然也是表述人对马如何如何,主语应该也是人,而不是马。如果解释为“它叫,却不能通晓它的意思”,这便使译文失去了原文中的排比的修辞手法,失去了排比句表述内容的统一性,失去了原文节奏和谐、情绪激昂、语气磅礴的修辞效果,更失去了作者的原意。
第二,从语法结构上看。我们知道,排比句的句式结构都是相同的,分句间的词序对应是工整的。既然“策之”、“食之”是动宾结构,那么“鸣之”也应该是动宾结构;“策之”、“食之”中的“策”、“食”都是及物动词,“之”都是代词,指代“马”,那么“鸣之”中的“鸣”也应该是及物动词,“之”也应该是代词指代“马”。“策之”译为“驱使马”,“食之”译为“喂养马”,那么“鸣之”也应该译为“××马”,而不能解释为“它叫”。
第三,从词义上来看。对于“鸣”字,《辞源》中是这样解释的:①鸟叫。②使物发声。③呼唤。④著称,闻名。“鸣之”的“鸣”比较合乎“鸣”字的第三个义项。“鸣”作为“呼唤”讲也是有根据可查的。曹植的诗《名都篇》中有这样一句:“鸣俦啸匹侣,列生竟长筵。”意思是:呼朋唤友来聚宴,众友席位全坐满。其中“鸣”便是“呼唤”之意。这样看来,“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中的“鸣”字解释为“呼唤”比较合适,“鸣之”可译为“呼唤马”。这样解释,“策之”、“食之”和“鸣之”便统一起来了。
第四,从养马之道上来看。对于养马和用马人来说,如何驱使马是有其规律和方法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策之”,一是“鸣之”。“策之”有“策之”之道;“鸣之”有“鸣之”之法。对于养马和用马人来说,“鸣之”的意义绝不小于“策之”和“食之”。严格地讲,“策之”是指用鞭子驱赶马,但“策之”者一般是很少用鞭子抽打马的,在驱马者手里鞭子基本上是个指挥棒,而很少是武器。“鸣之”是用简短的语言──马能够听懂、易记的语言──来使令它。例如,让马向右行走,喊wáo,wáo;向左行走,喊yí,yí;向后退,喊chà,chà;停止,喊yuái yi;让马饮水,则吹口哨;往马槽里添饲料时,马会急着吃,影响人搅拌,这时让马避让一下,就喊huír,huír。可见“鸣之”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的,只不过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鸣”法。但好马是通人意的,是不需要乱“鸣”的。看来,韩愈是深知此道的。
总之,“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与“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是相同的句式,表达的是相近的意思,可翻译为:“呼唤马,却不通晓马的心理。鸣,呼唤;之,代词,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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