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
【诗人简介】
1、普希金
普希金(1799~1837),俄国诗人。近代俄罗斯民族文学的奠基人。生于莫斯科一崇尚文学的贵族家庭。童年接受法国家庭教师管教并深受俄罗斯乳母语言的影响。12岁随父赴彼得堡入贵族子弟学校皇村学校,以能诗闻名。1814年写下《皇村回忆》,得到老诗人杰尔查文赞赏,发表第一首诗作《致诗友》。1817年毕业后到外交部任翻译,先后加入“阿尔扎玛斯社”和“绿灯社”,以歌颂自由、抨击专制暴政为主题创作《自由颂》《致恰达耶夫》等诗作,长篇叙事诗《鲁斯兰和柳德米拉》(1817~1820)冲破贵族传统文学语言局限,大量运用俄罗斯民间词汇和口语,被认为是俄国文学语言的转变。1820年5月因诗作抨击时政被以调动为名流放南方,途中患病,前往高加索、克里米亚旅行疗养,9月抵基希尼奥夫,1823年调往敖得萨。其间醉心于拜伦作品,与十二月党人过往密切并写下《短剑》(1821)等诗。以当代贵族青年为主人公的叙事诗《高加索的俘虏》(1822)、《茨冈》(1823~1827)描写文明人与自然之女的爱情悲剧。这一时期还创作了叙事诗《强盗兄弟》(1821~1822)、《巴赫切萨拉伊的泪泉》(1821~1823)。1824年8月,因与敖德萨新任总督关系恶化,受陷害被革职放逐到母亲的领地普斯科夫省米哈伊洛夫斯克村接受地方政府、教会和父母的三重监督。1826年9月由沙皇批准返回莫斯科。这一时期普希金潜心研究历史,创作历史剧《鲍里斯·戈都诺夫》(1825)、叙事诗《努林伯爵》(1825)。1828年因长诗《加甫利里亚德》(1821)“亵渎”上帝而受传讯。1830年9月与莫斯科美女冈察罗娃订婚,前往波尔金诺村料理家产,为霍乱所困至12月。此间完成了长篇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叙写贵族青年奥涅金的生活历程,塑造了俄国文学“多余的人”的形象;以普通人生活与情感为题材创作了《别尔金小说集》,创作《吝啬骑士》《莫扎特与萨列金》《石客》等四部小悲剧,写下叙事诗《科洛姆纳的小屋》、大量抒情诗及童话诗;文学史家把这一普希金创作高峰期称为“波尔金诺之秋”。1831年3月,普希金与冈察罗娃结婚,定居彼得堡并重任十等文官。编写《彼得大帝史》时为农民起义领袖普加乔夫所吸引,游访起义故地,1833年10月重返波尔金诺编写《普加乔夫起义史》,并以此为题材开始创作中篇小说《上尉的女儿》。其间写下中篇小说《黑桃皇后》、长篇叙事诗《青铜骑士》、中篇小说《杜布罗夫斯基》以及《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等童话诗。普希金婚后苦于上流社会的应酬,家庭经济紧张,沙皇授予“宫廷侍卫”头衔使他感到屈辱,文学创作减少,受到上层贵族敌视。1837年1月27日与法国贵族逃亡者丹特士决斗负伤,29日辞世。
普希金的文学作品主题切中当时俄国社会重大问题,塑造了“多余的人”“小人物”等俄罗斯文学的典型形象。他的文学风格继承发展了18世纪俄国文学成果,创造性地借鉴了西欧文学的因素,将书面语与口语和谐结合并吸取大量民间语言精华,创造了新的朴素优美的俄罗斯文学语言。他曾先后参加《文学报》《现代人》的创办工作,留下许多文艺批评著作、政论文及书信。普希金的文学创作结束了俄国文学的落后局面,为俄国19世纪文学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摘自《中国小百科全书·文学与艺术》,团结出版社1995年版)
2、弗罗斯特(李文俊)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二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2年版)
【这两首诗的另外两种译本】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的时候暂且容忍: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永远向前憧憬,
尽管生活在阴沉的现在: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即逝,
而那逝去的将变为可爱。
(查良铮译)
没有走的路
金黄的林中有两条岔路,
可惜我作为一名过客,
不能两条都走,我久久踌躇,
极目遥望一条路的去处,
直到它在灌木丛中隐没。
我走了第二条,它也不坏,
而且说不定更加值得,
因为它草多,缺少人踩;
不过这点也难比较出来,
两条路踩的程度相差不多。
那天早晨两条路是一样的,
都撒满落叶,还没踩下足迹。
啊,我把第一条路留待来日!
尽管我明白:路是连着路的,
我怀疑是否还能重返旧地。
此后不论岁月流逝多少,
我提起此事总要伴一声叹息:
两条路在林中分了道,而我呢,
我选了较少人走的一条,
此后的一切都相差千里。
(飞白译)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赏析(伍厚恺)】
人生难免会遭受挫折,有的人会从此萎靡消沉,有的则会因此而怨天尤人。诗人却以饱满的乐观情绪鼓舞我们:“不要悲伤,不要心急!”这种力量来自对未来的信念,因为我们始终要相信“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接着诗人在第二节里表达了“永远向往着未来”的积极人生态度,并描绘了人们在越过坎坷之后再来回顾过去的心情,那时一切艰难困苦都会改变面貌,变得可爱起来。这首诗是普希金人生体验的结晶,他本人就曾屡遭坎坷,被流放、幽禁,最后被阴谋杀害,但他始终不渝地信守着诗中表达的生活原则。
(选自《中学生阅读欣赏文库·外国文学编·诗歌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未选择的路》赏析(伍厚恺)】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选自《中学生阅读欣赏文库·外国文学编·诗歌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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