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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偶成》教材理解 解读《春日偶成》

干国祥

新学网 > 语文 > 苏教版四年级下册 > 春日偶成 > 春日偶成教材全解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以进一步明确文本与文本解读,教材与教材解读的深刻的不同之处。

在苏教版四年级下册中,有一首小诗:

春日偶成

程颢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乍看之下,这只是一首浅之又浅的小诗,没有什么需要深度挖掘的,甚至有人会说,这样的诗根本没有什么好讲的。四句话,明白简易如今天的大白话:第一句“云淡风轻近午天”讲的是诗人出游的时间与天气,当然这天气也成为风景的一部分;第二句“傍花随柳过前川”讲诗人的活动或行踪,当然走过的花、柳、川,也成为诗中的景物;第三四句“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要合起来理解,诗人为自己辩护,说自己不是像少年人一般在春光里偷闲,而是心里有着常人所不理解的快乐。

作为一首苏教版四年级下册中的古诗,我想编者挑选的时候,可能正是着眼的正是这浅易与诗句中的明朗阳光。和绝大多数或寒冷孤峭或情意缠绵的古诗词不同的是,这几乎只是一首纯粹的踏青诗,而且似乎还带有一点童趣与生活的气息。

那么是不是说,这首诗的教学,真的只须理解字词,熟读背诵,想像画面,或者再添加一些时人、少年与我的对话,就足以真正理解这首诗,最低限度地体会到作者写诗的情感与意蕴?

事实上,这是一首相当难以理解的诗,纵然是字面上的理解,这首诗也带来了一个明显的问题:同样是在春光明媚中游玩,同样是傍花随柳,凭什么说诗人的快乐不同于少年的快乐?凭什么说少年的快乐是偷闲,而诗人的心乐,却是高于偷闲的合乎道德的快乐?

这一问——如果能够这样一问——就问到中国文化的要害处,问到了儒家思想的关节处,在传统儒家思想中,这个关节点被叫作“孔颜乐处”,即孔子和颜回觉得“乐”的地方,或者说他们觉得什么才是值得快乐的。典型的论语中的孔颜之乐有这样几处: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一段是孔子对自己的评价,其中讲到了“乐以忘忧”。)

“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知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这一段是孔子表扬自己的得意弟子颜回)

还有一处,当孔子让弟子们讲讲各自的志向,他的几个优秀门生一一讲述了自己的志向后,曾点铿锵鼓琴,然后说:“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时候,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这段话里虽然没有一个“乐”字,而且也不是孔子自己的话,但事实上,我们仍然可以说,正是这段描绘,最是体现了《论语》一书中“乐”的精神。

从这些材料来看,“乐”字确实在古代儒家思想中有着相对的地位,如果借用现代哲学家李泽厚等人的归纳,中国文化的特点是“乐感”文化(相对于西方文化的基本特点“罪感”),用另一个哲人刘小枫的概括,中国文化的特别是求“逍遥”(与西方求“拯救”相对——乐感故求逍遥,罪感故盼拯救)。对东西方文化的高下我不想在这里作任何评断,事实上,对于两种都创造出巨大辉煌也带来人类罪恶的文化,任何简单的比较都是没有意义的。我只是想借此来说明诗中的这个“乐”字,它有着深厚的来源。

那么我是不是说,所有的中国古诗文里写到“乐”,就一定是与这个儒家之乐的源头有关呢?这显然不是的。儒家传人欧阳修在《醉翁亭记》里讲的“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这里专门探讨了三种不同的“乐”;以及同样体现儒家精神的范仲淹,他在《岳阳楼记》的结尾处写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从道德的角度讲,这里关于忧与乐的讨论,甚至达到了儒家精神的最强音的水准。但是,我要指出,这两处的“乐”,就自觉地继承儒家传统,体现儒家传统,或者说自觉探讨儒家传统中“乐”的真实意蕴,其实都还比不上这首《春日偶成》中的“乐”字。

为什么?因为这首诗的作者是宋朝儒学大师,理学的创始人之一的程颢。统治中国宋明清思想达数百年的理学、心学,正是由他所开创,而他一生探讨的问题之一,正是孔颜乐处:即作为一个真正的儒家,他究竟缘何而乐?

诗人此刻心里究竟何乐?凭什么说诗人之乐,高过同在游玩的少年之乐?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再引进另一个当代哲学家冯友兰的《人生的境界》这篇散文中的一些思想与方法。

冯友兰说,“中国哲学总是倾向于强调,为了成为圣人,并不需要做不同于平常的事。他不可能表演奇迹,也不需要表演奇迹。他做的都只是平常人所做的事,但是由于有高度的觉解,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有不同的意义。换句话说,他是在觉悟状态做他所做的事,别人是在无明状态做他们所做的事。”这就是说,对中国哲学来说,重要的并不是在这个春景中,哲人和别人的外在行动有什么区别,区别他们的,是这同一个场景中他们内在的不同的“觉解”——即对世界、对存在的不同理解。

在同一篇文章中,依据人们的觉解不同,冯友兰把中国人的境界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利用这个尺度,我们马上可以看到:春天的鸟儿之乐,即欧阳修《醉翁亭记》中的“山林之乐”,属于自然境界;那些为追求外在快乐,自身一时之乐的人们,包括《醉翁亭记》中的追随者,以及《春日偶成》中的偷闲少年,属于功利境界。但儒家千年以来的难题,就是孔颜之乐,究竟是道德境界的快乐,还是天地境界的快乐?从一开始,在《论语》中,这个分歧与矛盾就已经存在,从上面的引文我们不难发现,这里既有体悟天命者的道德义务感,崇高感,也同样有与自然融为一体的超越感。而在冯友兰的四个境界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他是既看到了两重性,又比较武断地把天地境界,放在了道德境界之上了。对这个问题,我们最好不要陷入非此即彼的狭隘中,事实上,在程颢和他的弟弟开创的理学体系中,理(即道),既是宇宙自然,也是社会人事,因此,这二者本不可分,但只是由于人的机缘,对这个纯一的道,从不同的位置及角度,看到了不同的面貌。譬如理论体系完全一致的二程兄弟,程颢就诗意一些,偏向心学,偏向天人合一的自然之理,而程颐就把这同一个理,理解得偏向社会责任一些。

于是我们现在可以回到这首小诗,重新理解作为哲人而不真正诗人的程颢,在这首诗里所要表达的真正意图:在此自然宇宙之中,我程颢之心与天地万物、与黎民百姓神秘会合交融,在这样天人合一,我体悟到了惟一的道(理)的存在,这就是余心之乐。

大家都知道,从整体面貌上讲,宋诗相比于唐诗的一个特点就是讲求理趣,作为一个理学家讲述其理学思想的诗作,自然也可列入理诗之列。

最优秀的以理见长的诗,如苏轼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朱熹的“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叶绍翁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杨万里的“万山不许一溪奔……堂堂小溪出前村”,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些最优秀的哲理诗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直接说理,而是全凭意象的运造,或用意象之间的差异形成张力,或追问意象形成之源,有意无意间,造成了哲思。而比较拙劣的哲理诗,就是那些没有意象,只接把哲学术语,范畴放进诗歌,直接讲出哲理的诗作,这里恕不再举例。这后面一种诗,或者也会有好诗——因为这个哲理本身可能具有深度,具有意义,但严格地讲,这不是诗之为诗的胜利,而直接是哲理的胜利。从这个标准来评判这首《春日偶成》,那么我们就可以发现,诗中的景象,淡云、轻风、春花、春柳、春水(川),虽然与诗人心中的天人合一之乐不无关联,但严格意义上,这一关联是无机的,是没有水乳交融的诗歌特点的,这些景物的并列,并不必然引出这个儒家之乐,这个儒家之乐,并不必然依赖于这些物象,所以,这首诗并不是最一流的诗歌,也并不是一流的哲理诗。但是,除了这个隐藏的乐字的深厚根源外,这首诗毕竟不是道学家板着面孔说玄理,毕竟几乎纯用意象在表达,除了上述的意象之外,还有就是世人、少年和诗人这三个同样进入诗歌的意象。这样,写景,叙事,抒情还是达到了浑然一体,没有生硬的直接说教,仍然不失为一首不错的典型宋诗。

写到这里,我相信已经有读者既不耐烦又大生狐疑:小学四年级的一首小诗,有必要讲得这么深吗?

当然没有必要讲得这么深,但是,作为教师,最好是能够理解得这么深,甚至更深。只有教师理解正确了,才不至于课堂教学中出现臆测式的胡乱解读和教学,才能够依据学生的理解力,依据课堂的机缘,并在不失去这些诗基本意蕴的前提下,适当地进行教学——我这里讲的基本意蕴,就是要求,至少要让学生理解,诗中的“余心乐”,是有一个传统的,大概是可以怎样理解的。教材安排这首诗,其中这个“乐”字,未尝不可能是孩子们日后亲近儒家,理解儒家的一粒珍稀种子。

以上的例子,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对教材的深刻解读。一般说来,我们不能要求普通老师都具备这种文化解读和对语言文字形式的高度敏感。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检索,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解决极大部分经典文本的解读问题。而若要自身成为一个自觉的、独立的解读者,那么这就意味着教师还要进行艰苦与漫长的专业发展修炼,这是新教育实验的另外一个项目“教师专业发展”的问题,可参读相关项目书籍的介绍,我们这里暂且放下不表。

但是,文本解读不等于教材解读。文本解读可力求全面、深刻,而教材解读,则需要合宜、贴切。

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来理解如何从在文本解读和教学解读之间,取得一种平衡。我们以人教版小语四年级下册的《自然之道》为例。

节选自新教育项目用书《构筑理想课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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