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扎克(Honore de Balzac,1799~1850),伟大的作家,雨果在他的墓前致悼词时说:“在最伟大的人物中间,巴尔扎克是第一等的一个;在最优秀的人物中间,巴尔扎克是最高的一个。”
一、生平
1799年出生于法国古城图都尔。他的父亲当时是个军需官。父亲原是农民,靠自学成才,离开农村,做过公证人的见习生。到巴黎后,不断钻营,谎称于43岁当上了路易十六的枢密官书记。大革命期间如鱼得水,担任过各种职务,写过几本小册子。他仰慕虚荣于1802年在自己的姓氏上加上“德”字,以示贵族身份。50岁时与18岁的布商女儿结婚。妻子漂亮专横,酷爱神秘主义、磁性感应、和浪漫主义书籍。
巴尔扎克的童年没有享受到家庭的温暖。他出生后不久,就被送到乡村一个警察家寄养,一直到四岁,然后进了一所寄宿学校。8~12岁,他在教会学校读书,过着及其严格的幽禁生活,母亲难得来看他,而他也极少回家。他对课程不感兴趣,而喜欢阅读科学和哲学著作,曾写出《论灵魂不朽》、《论人》等札记。15岁那年,父亲被任命为第一师的军需处长,全家来到巴黎,两年后,巴尔扎克进了法律系,作为实践,他在诉讼代理人的事务所当了一年半的见习生,又在公证人的事务所工作过,可他没心思去听法律系的课,却去听文学课和哲学课,老师都是进步的社会学家、哲学家和生物学家,这段经历使他接受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喜欢从哲学上去探讨问题。而在事务所,他也开阔了眼界,看到形形色色的家庭内幕和尔虞我诈的社会现象,为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生活素材。
1819年他向家庭宣布了自己要从事文学创作的决心,终于获得两年时间来证实自己有无这方面的才能。他母亲为了逼迫他放弃写作,在巴黎最穷的地方给他租了最破的住所。他住在一个阁楼里,清茶淡饭,埋头写作,或者跑图书馆看书找资料。他雄心勃勃,要成为文坛的“国王”。他认为法国大革命并未结束,它需要新的人物,而他自己就要成为其中的一个。他先想写一部小说,又想写长诗,还想写悲剧、喜剧、喜歌剧,最后决定写一部五幕诗体悲剧《克伦威尔》,一年半以后,他这部诗剧没有获得家庭的通过,因为情节和诗句都很平庸。巴尔扎克并没泄气,他说:“这只证明写悲剧不是我的事”。但是,他需要钱维持生活,于是搁下小说创作,和一个年轻人合写“黑小说”,1822年两人用“罗纳爵士”的笔名出版了两部小说,后来又用笔名出版了另外六部作品。这几部小说情节离奇,但对农村和帝政时代的社会和人物有所描绘,对宗教也有所抨击。不过这些早年急就的作品,对他以后的创作带来许多不良影响──毫无顾忌的描写、缺乏逼真的形象、粗俗的伤感气息。
由于这些小说都没有获得成功,不能改善他的经济状况,于是他想到做生意。凡是和巴尔扎克关联的东西,都会变得规模庞大。他出版古典作品,借钱出了一本普及本的《莫里哀全集》,接着又出了一本《拉封丹寓言诗集》,销路不好,亏损九千法朗,他不死心,为了挽救出版,他又借钱开办印刷厂,越陷越深,为了挽救印刷厂,他又铸造铅字,但不到两年就无法维持。这期间,母亲的朋友贝尔尼夫人给了他“母爱”,当时贝尔尼夫人已经45岁,有家庭,两人的爱情维持了10年。在他经商过程的最后,贝尔尼夫人借给他四万五千法郎,他母亲也借给他四万法郎,他做生意三年中欠下的债务,成了他今后的“西绪福斯岩石”,一生始终没有还清。
然而,在“资产负债表”以外,他又获得了一笔无边的资产──现实生活、金钱的魔力和罪恶、幻灭的感觉。只有当他在现实中惨败之后,他的艺术才能才会非常成熟。
从1819年到1829年,这是巴尔扎克在文学上进行摸索的阶段。试笔中的十部小说,三部是历史题材,七部是现实生活,都批判了封建主义,同情人民和革命,艺术手法上受浪漫主义影响。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比较倾向于资产阶级自由派,这一点在他的一生中始终起着作用。此外练笔也有收获。
债多不愁,他偷偷租了一处房子,买了不少奢侈的小摆设,作为和贝尔尼夫人的幽会地点。然后,在另一处房子中,开始写作,他把一座拿破仑的小石膏像立在书房的壁炉上,在一张小纸片上写到:“他以宝剑没有完成的伟业,我将用笔来完成。”以他的天才,他的确可能成为另一个拿破仑,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画商,或者是商业上的投机大王,但命运的播弄,他在写作中转变方向,把写作作为使自己成名的真正的事业。他仔细研究资料两三个月,又去实地采访考察了两个月,终于在1829年出版了《舒昂党人》,以现实主义的细致笔触获得了成功。标志着他的创作的新开端。用真名发表,算作《人间喜剧》的第一部作品。
随后,巴尔扎克转向中短篇小说创作,为多种报刊杂志写了许多随笔、杂感,小说也以描写社会风俗为题材,仅在1830年就发表了12个中短篇。《家族复仇》、《苏镇舞会》、《长寿药水》等较出名。同年出版了《私人生活场景》一卷 ,收入6篇小说。1831~1832年,巴尔扎克又接连写了17个中短篇。《夏培上校》、《图尔的本堂神甫》等。1831年还发表了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风格的长篇《驴皮记》,在发表这部小说时,他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上了“德”的贵族称号。在这几年中,他平均每天发表16页的书,作品遍布几十种杂志,小小地成了名。
在某个领域里的一位专家,当他冒险地进入另一个对他来讲并不相宜的范围时,他有可能是一个蠢货。为了虚荣,巴尔扎克进入社交界,可惜他奇丑,风度不雅,没有一个巴黎的贵族子弟能说他自己的衣服比巴尔扎克更贵重阔绰,可他穿着蓝色礼服镂花金扣子,却仍象个典型的农民。为了哗众取宠,他花700法朗买了一根镶着蓝宝石,像杠子一样粗的手杖,散布谣言,说他在手杖的柄头上镶了一幅贵妇的裸体小照,以致当他走进剧场时,所有的人都象被催眠了一样望着他的手杖。他的大言不惭、惊人饭量、梦想家气质、对女性的追逐,使他成为全巴黎的一个笑柄。
而在实际生活中,他每天子夜醒来工作,穿上他白色的长袍,身边备好精选的白纸、羽毛笔、墨水,一旦开始写作,不犹豫也不中止,5 ~6个小时后,起来喝特别浓的苦咖啡(一生喝了5万杯,严重影响了健康),继续写作。8点仆人给他送来俭朴的早饭,然后一个热水澡。从9点开始,他要校稿,实际上是改动,非常认真、巨大的改动。午饭后,继续作备忘录、写一两篇小东西,写信等。5点接见一个朋友,或是独自冥想,晚8点上床睡觉。一天只睡4个小时,这就是他一口气工作若干星期或若干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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