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中学 应胜会
高中语文第三册(2004修订本)选了白居易的名篇《琵琶行》,其中有一句“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这句话中的“阿姨”一词,教材没有注释,容易引起误解。
“阿姨”这个词,古今汉语都有,在生活中也很常用,似乎没有注释的必要。但现在通用的“阿姨”指比自己年长,且和母亲同辈的女性,是对女性的尊称,近些年也有些城市里用“阿姨”来称呼保姆的。很显然,这样的解释并不符合《琵琶行》的语境,因为文中“琵琶女”在自述身世的不幸,“阿姨”当指生命中重要的人,那么,阿姨究竟指谁呢?
我查阅了一些资料,要么不翻译,要么作这样一些解释:
1、指妓院中的老鸨。(张明非主编《唐诗宋词专题作品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教坊中管歌女的女管事人。(韩兆琦《唐诗选注集评》,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武汉大学中文系主编《唐诗选注》)
3、指她的姐妹。(《唐诗三百首注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此外,甚至有人在网上发表评论,认为“阿姨”是“琵琶女”经营妓院的亲娘。总之,大家的意见莫衷一是,实在有辨析的必要。
对于第一种解释,如果认为“阿姨”是老鸨,那么“琵琶女”当为妓女,否则“阿姨”与“琵琶女”无关,自然没有在此提及的必要。那么,“琵琶女”有没有可能是妓女呢?根据上文“琵琶女”的自述,她原本过着“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的幸福生活,直到“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生活状况才急转直下,不得已“老大嫁作商人妇”,并被白居易引以为“同是天涯沦落人”。凭我们的常识,如果“琵琶女”是妓女,哪怕曾经红极一时,她不至于对以前的妓女生活有如此幸福的感受;更何况即便是妓女,年老色衰后能够从良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又怎么会“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呢?显然,这样的解释有失妥当。
对于第二种解释,在“琵琶女”的自述中确实提到了相关的内容,她说自己“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由此判断她曾经在教坊中生活过自然是顺理成章,而“教坊中管歌女的女管事人”因此成为她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也成为了可能。但我们能否由此断定“阿姨”就是“教坊中的女管事人”呢?我认为依然值得商榷。因为“教坊”是唐代官办的管领音乐杂技,教练歌舞的机关,既然是政府机关,就是“铁打的营盘”,一个“管事人”死了,可以而且一定会马上重新任命一个。因此,“教坊中管事人”的死不至于对“琵琶女”的生活产生太重要的影响,也就没有必要在此提及。此外,作为一个政府机关,“管事人”未必就是一个女的。
那么,“阿姨”是否可以作第三种解释呢?把“阿姨”解释为“姐妹”好像与句子中的“弟走从军”有一些联系,但距离我们的日常经验太过遥远。我因此查了《词源》,《词源》对“阿姨”作如下解释:
1、称母的姐妹,如金元好问《姨母陇西君讳日作三首》:“竹马青衫小小郎,阿姨怀袖阿娘香”;
2、称妻的姐妹,如《(唐)乐史·杨太真外传上》:“上(唐太宗)戏曰:‘阿瞒乐籍,今日幸得供养夫人,请一缠头。’秦国(夫人)曰:‘岂有大唐天子阿姨无钱用耶?’遂出三百万为一局焉。”
3、谓庶母,如《南史·齐史·晋安王子懋传》:“年七岁时,(庶)母阮淑媛尝病笃,请僧行道。有献莲华供佛者,众僧以铜罂盛水渍其茎,欲华不萎。子懋流涕礼佛曰:‘若使阿姨因此和胜,愿诸佛令华竟齐不萎。’”由此可见,“阿姨”在古代没有“姐妹”这一义项,这样解释显然穿凿附会。
根据《词源》的注释,并结合语境推测,我认为此处的“阿姨”当作第三种理解,即“庶母”。因为白居易笔下的“琵琶女”此时在倾诉家庭的变故,所想到的应为自己的至亲:“弟弟”和“阿姨”。由此,“阿姨”不当指“母亲的姐妹”或“妻的姐妹”,因为她们虽然也属亲人,但“琵琶女”在痛苦中不怀念家人而去想其他亲戚,于情于理都难以讲通。因此,只有把“阿姨”释为“庶母”,才更符合文意。
“阿姨”解释为“庶母”,意义比较特殊,且与学生常用的参考资料多不一致,从助读的角度出发,应该补释一下。
──原载《中学语文园地》,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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