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汝授
《琵琶行》运用的主要艺术表现手法,是形象类比法,所谓形象类比法,就是通过塑造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人物形象(其中一个是作者自己的形象,叫“本体”形象;另一个叫“类体”形象),并将两个人物形象进行类比来抒情言志的一种艺术表现手法。
白居易曾有过“兼济天下”的理想,然而忠而见谤、遭贬。元和十年,权臣们竟加之以“越职”的罪名,将他贬为江州司马。对这次政治迫害,诗人既愤慨又伤感。于是他经常通过文艺创作来表现这种情绪,《琵琶行》就是一个最显著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在《琵琶行》中,作者通过塑造两个在才能、遭遇、感情等方面有相同属性的艺术形象──琵琶女的形象和诗人自己的形象,并将这两个艺术形象进行类比来抒发自己的悲愤感情。
这首诗运用形象类比法,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的:
1、塑造类体形象琵琶女和本体形象诗人的一些已知的相同属性,使他们之间形成一种类比关系。
作者在诗的前前后后,运用多种方式所交代的两个艺术形象之间的已知相同属性有四点:
⑴ 原来都身居京都,都有春风得意的往昔:一个是京都的倡女,一个是京官。
⑵ 都具有超群之才:一个是誉满京都的名艺人,具有超群的“艺”才;一个是名闻天下的大诗人,具有超群的“文”才。
⑶ 都有沦落天涯的不幸遭遇:一个因年长色衰而嫁商人,一个因直言相谏而遭贬谪,都从京都长安沦落到遥远偏僻的江州。
⑷ 都过着冷落凄清的寂寞生活:一个是“江口守空船”,一个是“谪居卧病浔阳城”。
使两个形象构成了类比关系。
2、突出描写琵琶女的杰出才能和不幸遭遇,形象地推出两个艺术形象都有怀才不遇,沦落天涯的悲愤感情的结论。
为了突出琵琶女的演奏才能,作者特意为琵琶女安排了两次演奏。对第一次演奏,先用“转轴拨弦三两声……四弦一声如裂帛”这22句诗从正面描写。作者通过运用一系列艺术手法,从不同的角度描写这次演奏从“调弦”一直到“收束”的全过程,形象地表现出了琵琶女那出神入化的高超的演奏技巧。接着又用一般听众的反应(“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和特殊听众“我”(诗人)的反应(“我闻琵琶”“叹息”、感慨不已),从演奏效果这一角度突出了琵琶女高超的演奏才能。对第二次演奏的描写,虽然是略写,却以少胜多,将琵琶女的演奏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作者仍是用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法,侧面描写仍是用听众的反应。但听众对这次演奏的反应不同于上次:一般听众不再只是被深深吸引而陶醉于对音乐的艺术享受之中,而是被感动得“皆掩泣”,特殊听众“我”也不再只是叹息、感慨,而是潸然泪下,竟至“青衫湿”。这一侧面描写对突出琵琶女高超的演奏才能起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突出琵琶女沦落天涯的悲惨遭遇,作者巧妙地为她创造了一个能动情地诉说的条件──在两次演奏之间安排了一个恰当的间歇。“自言本是京城女……梦啼妆泪红阑干”这22句诗,就是琵琶女所作的血泪控诉。为了增强琵琶女遭遇的悲剧性,作者又巧妙地运用对比、反衬的手法来写她的悲凉身世:用她昔日的年轻貌美,反衬后来的“年长色衰”;用昔日的“五陵年少争缠头”,反衬后来的“门前冷落”、“江口守空船”;用昔日的今年复明年的“欢笑”,反衬后来的“妆泪红阑干”的“梦啼”……
诗中象这样来突出琵琶女的才能和遭遇,其作用是:
⑴ 强调琵琶女同诗人在才能和遭遇上有两个重要的相同属性,为形象地推出未知相同属性(即结论)作为铺垫。
⑵ 使琵琶女的“才能”同“遭遇”形成巨大的反差,以表现出她怀才不遇的“幽愁暗恨”、沦落天涯的忧郁悲愤。
这第二个作用至关重要。有了这个作用,全诗就能形象地推出如下结论,即两个艺术形象的未知相同属性:琵琶女有怀才不遇,沦落天涯的悲愤感情,那么诗人就也有这种悲愤感情。这个推论过程乃是诗人和琵琶女产生思想共鸣的过程,它要依赖读者的审美活动去完成,因而这种推论是一种形象化的推论。
3、让类体形象琵琶女抒发他们的共同思想感情。
既然诗人与琵琶女同有怀才不遇、沦落天涯的悲愤感情,那么他要抒发这种思想感情,就可以由琵琶女代替了。为了让琵琶女当好自己的“代言”人,诗人又根据琵琶女擅长音乐的特点,巧妙地为她编写了一首结构特殊的悲歌,让她向世人演唱(即抒发怀才不遇、沦落天涯的悲愤感情)。琵琶女悲凉身世的自叙之言就是这首悲歌的“歌词”,而她演奏的音乐就是这首悲歌的“曲子”。正因为诗人用这种别出心裁的方式来抒发自己的情怀,所以《琵琶行》这首诗自从问世以来,就一直显示着巨大的艺术魅力。
由此可见,形象类比法有“托人抒情”的特点,正因为如此,所以它很容易同传统的“托物抒情”(或“托物言志”)的艺术手法相混淆。如邹德祥同志在《悲韵谱凄情》(见上海《语文学习》1985年第3期)里就说,《琵琶行》是“托物抒情”之作。其实,这两种手法是有很大区别的:
形象类比法有三个基本要求:类体和本体必须是同一类;类体和本体之间必须有已知的相同属性;必须比较类体和本体的已知相同属性,形象地推出它们未知的相同属性。而“托物抒情”却不是这样的:它的托体和本体不是同一类;托体与本体之间没有相同属性,只有某些相似点;不将托体和本体进行比较,且在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将托体当本体写,而本体并不出现。例如陆游的词《卜算子·咏梅》,借梅花来抒发自己在北伐主张失败而遭投降派打击时的思想感情,就是用“托物抒情”的方法。词中的托体是梅花,本体是词人自己,“梅花”和“词人”显然不是同一类,因而它(他)们之间也就不可能有相同属性了。从词的内容看,梅花和词人只在处境、遭遇、态度、节操等方面有些相似之处。这首词也并未让词人出现,而只让梅花出现,因而也谈不上两者的比较了。词中写梅花的处境、遭遇、态度以及节操,实际上是写词人的处境、遭遇、态度和节操的,也就是说,是直接将梅花当词人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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