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民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选进中学语文课本几十年了,2001年的版本才对文中的个别病句作了保守的修改,现如今,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语病。这里仅以第三段为例,谈谈个人的看法。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1、“从而”,是连词,表因果关系或者目的关系。
“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个偏正短语;“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也是个偏正短语。从文章的意义看,这两个偏正短语既不能构成因果关系,也不能构成目的关系。两个偏正短语最常见的组合关系是联合,这里显然也不是。从句意看,应该是“生产”形成“经济发展”,也就是说,这两个偏正短语之间应该构成主谓关系。但如果联系后一个短语,“便构成基础”,我们又会发现,前面的主谓短语不能作后面这个动宾短语的主语,而后面这个动宾短语又确实是陈述前面这个主谓短语的,那么我们就只有在“形成”的前面加一个文言结构助词“所”,变这个动词性的短语为名词性短语了。也就是说,用“所形成的”,来连接两个偏正短语,构成一个名词性的短语,作“便构成基础”的主语。这样,句意一下子就明了了很多。
2、在第①个问题中,我们“忽略”了一个词,“阶段”,准确的讲,是有意删掉的。
“阶段”是个时间概念,“经济发展”是个状态概念,一定的“生产”可以形成“一定的经济发展”状态,但不能形成一个时间概念--“阶段”。刘征《过万重山漫想》的第一句,也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
我在小时候就读过一些古人今人描述三峡的文字,对三峡的景物一向是神往的。
“我”所神往的显然不是“景物”,或者说,不只是“景物”,否则就太肤浅了。而是“三峡”,包括“景物”但更主要的还是三峡的人文特点。“景物”在这里不只是多余,而且对概念的表达有一定的误导作用。
3、既然是“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那么所“构成”的“基础”就不应该是含糊其词的,而应该是相对具体的,所以,必须在“基础”前加一个修饰语,“一定的”或“相应的”。
4、“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是个联合短语,但读来总有不伦不类的感觉,就像说,“那里的游人非常多,有男人、女人、小孩、学生、教师、工人和企业家等”一样,有些不知所云。
“国家设施”就是国家机器,包括法律。
“观点”是对具体问题的具体认识,而“法”是一个笼统、模糊的概念,从逻辑学的角度讲,具体概念可以修饰模糊概念,但模糊概念不可以修饰具体概念。从文章的意思看,这里应该是“法制意识”或“法制观念”,决不是一个具体的“观点”。“法制意识”或“法制观念”和“国家设施”有从属关系,不能联合。
“艺术”是一门学问,而“观念”是一定的思想状态,不属于同一个范畴,不能相互并列。而且,“国家设施”、“法制意识”和“宗教观念”都是四音节,而“艺术”是双音节,从音律上讲,也不谐调。“艺术修养”则是一种观念,可以和“法制意识”、“宗教观念”相联合。
从文意来看,作者是说,意识形态是在经济基础之上产生形成的,那么这里的几个相联合的概念,就都应该属于“意识”“观念”范畴,但“国家设施”或“国家机器”,不属于这个范畴,也就不能相联合,而能联合的概念应该是“国家意识”或“国家观念”。
所以,这个联合短语的准确表达形式应该是:国家意识、法制意识、艺术修养以至宗教观念。
5、“从”,当介词用,表出处;“在”,作介词用,表处所。这里显然是说,一定的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而不是说,一定的意识形态是从经济基础里产生出来的。所以,“从”应该改作“在”。
修改后的文字是: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所形成的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一定的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国家意识、法的观点法制意识、艺术修养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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