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与成语“入木三分”
《唐·张怀瓘·书断·卷二·王羲之》:“王羲之书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晋唐小楷真迹》:“韩宗伯敬堂所藏曹娥碑,为右军真迹。绢素稍黯,字亦惨淡。细视良久,则笔意透出绢外,神彩奕然,乃知古云‘入木三分’不虚也。”
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所书之字秀丽雄劲,已达炉火纯青之境。传其七岁时,已颇善写字,十二岁时,见其父枕内有前人所著关于书写之书,便将之偷读。不及一年,书法大进。一日,皇帝在北郊祭地,需换写祝辞之板。工匠削王羲之之字板,见其字迹“入木三分”。王羲之三十三岁时写《兰亭帖》,三十七岁又写《黄庭经》,尝言其楷书优于著名书法家钟繇。
“入木三分”原以形容书法笔力遒劲与有力。后喻文章或见解深刻透彻。或描写说故事者,将情节说得生动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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