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山
一、“三岁食贫”“三岁为妇”中的“三”
课下注为:三岁,指多年。这很有道理,古诗文中“三”常常泛指多数。《魏风·硕鼠》“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里的“三岁”即指多年,表现出“硕鼠”的贪婪、无耻;曹操《短歌行》“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句中的“三匝”同样不是“确数”,写出了贤才在择枝而栖过程中的犹豫与彷徨。
《氓》中的女子嫁给氓后,日夜操劳,“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多年的劳作与贫苦的生活,尤其是氓的“二三其得”带给她的长期的精神痛苦与煎熬,让曾经美丽动人的她变得苍老、憔悴。如此,很多书上关于诗中“桑树”意象的解释才显得合情合理:“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比喻女子年青时的美丽、丰满、鲜润;“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比喻女子年老色衰后的苍老、枯萎。
但是,如果有同学非要钻一下牛角尖,说:将“三岁”理解为实指,就是确确实实的三年,行不行?我说,可以。女子出嫁后不久(可能只几个月),氓在“言既遂矣”后就开始“变心”,尽管女子想用自己的劳作挽救失败的婚姻,但氓这个薄情而自私的人,却由对女子的冷落而“至于暴矣”。把“三岁”理解为“确数”,可以更鲜明地突出氓的变化之快,突出沉重的劳作与心理折磨使一个“沃若”的女子很快“其黄而陨”。这样,是不是更能深化悲剧意味,增强诗作的批判性呢?
《氓》是一首“弃妇诗”,是女主人公的自诉。造成女子婚姻悲剧的原因表面上看是氓的“罔极”,是女子的遇人不淑,有着很大的“偶然性”。但如果我们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层面去分析,女子的被弃其实是个“社会悲剧”。处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过渡期,男子是社会及家庭的中心,是“决定因素”。年轻人的恋爱尽管有《关雎》《蒹蒹》《静女》里的朦胧、浪漫、执着与欢笑,但一旦进入到婚姻的围城,很多人往往摆脱不掉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女子出嫁的时候是“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较丰厚的陪嫁、美丽的新娘,这应该是“言既遂矣”的具体所指。由此看来,求婚时的“氓之蚩蚩”完全是一种假像,是一种为了实现“言既遂矣”而装出来的,氓其实是很虚伪甚至有些奸猾的薄情郎的形象。女子因为当初的“走眼”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才有了“于嗟女兮,无与士耽”的慨叹。要知道,这慨叹可是椎心泣血、字字含泪呀!
二、关于“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一般的理解是,“兄弟不知,咥其笑矣”乃女子回到家后的事。“兄弟”讥笑她什么呢?课下注为“我的兄弟不了解(我的处境),都讥笑我啊”,有些语焉不详。我认为应该这样理解,兄弟讥笑她:当初你在没有“良媒”的情况下自作主张,那么急切地嫁给那小子;现在怎么样呢?被赶回来了吧,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吧。当然,如果兄弟了解到女子曾经深受虐待饱尝家庭暴力之苦的话,可能不会“咥其笑”,有些血性的还要找氓去算账。毕竟“血浓于水”,姐弟之情还是有的。
有同学可能会问:这首诗写的就是女子在回家途中的所见所想,“兄弟不知,咥其笑矣”应该是这个女子想象回到家后可能出现的局面,这样理解行不行?
我看可以。女子被赶回家,在车上回想过去曾经的甜蜜和不幸,又设想回家后可能的局面,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往者不可谏,来者又不可追,真的很可怜。马茂元先生说她是“往事不堪回首,前程亦复可畏”,可以说是进退维谷了。即便如此,她仍然能“亦已焉哉”,真的很坚强。如此,最后一节中的“淇则有岸,隰则有泮”也就有了比较合理的解释,既是兴,又是比,而不是教材所说“什么事物都有一定的限制,反衬男子的变化五常”。
其实,即便将“兄弟不知,咥其笑矣”理解为女子回到家后的“实景”,上面所引教材对“淇则有岸,隰则有泮”的解释也是不妥当的。这应该是一个比喻,是一种特殊的比喻,叫反喻。举个例子,如“这种风气可不像西北风那样能很快横扫天下”。这两句诗更合理的解释应为“比喻男子的欲望可不像淇水和隰水有止境”。
小记:上学时读《氓》这首诗,没觉得有多难理解。一个很老套的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过了文字关,弄清了什么是赋、什么是比、什么是兴,主要人物的面目清晰了,就完事大吉了。后来教了两次,基本上鹦鹉学舌似地教法,自己没深入探究,也没想过学生会有什么疑难问题。暑假期间备课时,发现有很多问题有深入探讨的空间,细细品味,方对文学之妙有了切身的体会。如此看来,教师的独立行走训练是没有终点的,“生命不息,‘行走’不止”,信然!
──摘自李玉山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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