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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日落之处”──狄更斯看美国

陆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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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出过不少关于美国的著作,较有名的有弗朗西丝·特罗洛普(小说家安东尼·特罗洛普的母亲)的《美国人的风俗习惯》(1832),哈丽特·马蒂诺的《美国社会》(1837)和弗雷得里克·马里亚特比较英美政体的《美国日记》(1839)。这几位作家都在美国广泛游历,对美国的“自由”话语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尤其敏感。弗朗西丝·特罗洛普嘲讽道,美国人一手高举自由帽,一手鞭打黑奴;一边对暴民鼓噪人权,一边将世世代代生活在美洲、本应受条约保护的印第安人逐出家园。她的直率几近鲁莽:“我不喜欢他们,我不喜欢他们的原则,我不喜欢他们的举止,我不喜欢他们的观点。”马蒂诺在美国处处发表主张解放黑奴的言论,几乎危及她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位马里亚特对美国也十分不敬,引起抗议的狂潮,他的模拟像和几百本《美国日记》在底特律被热爱言论自由的美国读者付之一炬。也许是受了这些作品的影响,狄更斯在1839年7月萌生了偕夫人去美国一游的想法,但真正动身却在一年半以后。

1842年1月3日,狄更斯夫妇登上“不列颠号”客轮从利物浦出发,经过十七天的颠簸,横渡大西洋抵达波士顿。即将迎来三十岁生日的狄更斯此时已经出版了《博兹特写集》、《匹克威克外传》、《奥立弗·退斯特》、《尼古拉斯·尼克尔贝》、《老古玩店》和《巴纳比·鲁吉》等作品,几乎已是英国当时最受大众喜爱的作家。那时的美国人还随地吐痰,更谈不上尊重版权,书商盗印狄更斯的小说格外起劲。《老古玩店》里的小耐儿之死使美国读者欷嘘不已,现在他们要擦干眼泪,以典型的美国式的好客热情来招待这位年轻的英国小说家。不过当时的英美两国却时有摩擦,英国军舰经常在公海上拦截并检查涉嫌从事奴隶贩卖的美国商船,美国还只得像当今受它欺侮的国家那样,尽量在维护脸面的时候低调克制。

狄更斯在波士顿登陆后开始了他为时四个半月的美国之旅。他访问了当时几乎所有较为著名的城市,还去加拿大一转。与朗费罗、布莱恩特、爱伦·坡和华盛顿·欧文等诗人作家的会面十分愉快,但来自素不相识的美国人的邀请使他颇为尴尬,他实在无法一一满足他们的要求,只得婉辞。狄更斯在很多公开场合也不给主人面子,一再提出版权问题。他说,一味偷印英国文学作品反而阻碍了美国本土文学的健康发展。美国舆论则以为狄更斯太小气,一致用讽刺和辱骂来回应他的批评。狄更斯六月中旬回到伦敦,马上按照他与出版商事先的约定撰写一部美国游记。《美国札记》在当年10月19日就与英国读者见面了,两周后,纽约和费城就出现了盗版。如此神速,能不惊讶!

当时的美国人还缺乏自信,他们已经预期狄更斯会对“新世界”的有些方面产生负面的印象。诗人惠特曼当时还未出名,在纽约的一家晚报当编辑。该报早在8月11日就登载了一封托名狄更斯的信件,作者学狄更斯的口吻发表一通批评美国的言论,在个别地方狄更斯还真被这位聪明的作者着了先鞭。(弗莱德·卡普兰:《狄更斯传》,纽约,威廉·莫罗公司,1988年,第151页)狄更斯对英国国内的不合理的事物(如监狱制度、贫民习艺所和穷人子弟学校)从来不是轻描淡写,看来一旦他把这个习惯带到美国,与那里的人们推心置腹,他就不受欢迎了。其实狄更斯在游记中并不吝惜对美国的赞许,例如他称赞美国大学开明务实、贴近社会的精神,它们“不传播一偏之见,不培养顽固之徒,不翻尸倒骨地发掘陈旧的迷信,从来不阻碍人民的进步,从来没有因为宗教见解不同而把人拒于校门之外”。(《美国札记》,张谷若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49页)每一条褒奖都是对牛津、剑桥的攻击和挖苦。他看到哈佛培养出来的仁爱之志和向善之心惠及整个波士顿地区,感到由衷的欣喜。他羡慕由地方政府支持的公共机关和慈善机构,意在批评英国政府迷信不干涉主义,不关心民众的疾苦。参观了波士顿西北的洛厄尔(有美国的曼彻斯特之名)一家工厂后,他甚至说,它与英国的工厂如此不同,假如它是善和光明,那么英国的工厂就是恶和黑暗。(同上,第107页)

狄更斯笑骂英国社会的阴暗面痛快淋漓,讽刺起美国来也不讲节制。存在于美国理想和实践之间的矛盾使狄更斯最为愤慨。他说,对有些拥护奴隶制的美国人而言,自由无非意味着压迫同类的自由,对同类野蛮、残酷、暴戾的自由。《独立宣言》上的文字(“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处处用金字写着,木框镶着,玻璃罩着,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人们现实并非如此。狄更斯建议,与其听任这高尚的原则哄骗美国人,使他们在维护奴隶制的时候依然感觉良好,还不如把这些文字面墙而立,甚至一把火烧了。狄更斯对另一种美国·象颇为反感。美国人最讲门槛精,只要头脑活络,便处处受到尊重。许多欺骗、背信弃义、吞蚀公私款项的丑行都镀了一层金,本应罚以重典的恶棍,因“机伶”而在好人中间昂首阔步。(同上,第351页至352页)

在《美国札记》第十二章,狄更斯记述了从路易什维尔坐船沿俄亥俄河往西南而行的经历。路上一新城市“‘前进’的热劲过猛”,有不少烂尾楼。到了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的交汇处,只见一大片洼地,狄更斯称之为“丑恶的坟地,疾病的温床”。原来有人用大言无稽的宣传把那片沼泽地说成理想的投资场所,致使很多英国人倾家荡产。《美国札记》,第251页。这地方(现属伊利诺州开洛县)就是狄更斯小说《马丁·瞿述伟》(也译《马丁·朱述尔维特》)里的伊甸土地开发公司的所在地。《马丁·瞿述伟》发表于1843年至1844年,书中描写同名主人公在美国的不愉快经历的篇幅达几百页之多。评论家们往往为了照顾所谓的英美特殊关系,不愿多谈小说的那一部分。有人甚至责备狄更斯考虑不周(仿佛他是外交家),故意加一点美国负面题材的胡椒来扩大自己作品的发行量。狄更斯是市场上的作家,他受托写《美国札记》不是没有淘金的企图,在《马丁·瞿述伟》里刻画美国腹地社会生活的滑稽可笑之处,确实也可以讨好英国民众对美国的偏见。应该说明的是英国在道德上并不比美国好多少,自诩“生而自由”的英国人刚刚为贩毒的权利征讨中国,而他们──当然包括狄更斯──没有任何理由为这等行径辩护。不过话得说回来,狄更斯写起英国制度的荒悖来落笔也是不客气的。作为一位无与伦比的漫画家,狄更斯能立刻抓住描写对象的基本特征。

19世纪赴美国考察的欧洲观察家往往发现,用美好动听的空话来自我肯定是很多美国人的可爱嗜好。对这类套语,狄更斯假装出一付虔诚的模样。年轻的马丁到了美国,小说叙事者感到十分幸运,他说终于有“自由”和“道德感”来当他的高贵伴侣了,他又呼吸到让人感谢上帝的“独立”空气了,这些崇高的概念,他真是“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伊甸土地开发公司的一位“将军”(谁没有值得敬重的头衔呢?)如此崇拜“自由女神”,在致一位爱尔兰闻人的信里,他恨不得把这四个字涂满信纸,好像没有那位女神他就失去自我了。好在听他念信的同胞个个是“自由女神的儿孙”,他一念到“自由女神”大家就大吼大叫,“喝了个九九八十一个连环大彩,还再饶上九个”。(《马丁·瞿述伟》,叶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512页)“自由女神”在英文原著中是“Freedom”,也可径译为“自由”。在关于这封信的部分,狄更斯本人流露出殖民主义的态度。他和当时多数民众一样,以为爱尔兰应该臣服大英帝国。(美国立国百年时法国的贺礼“自由女神”雕像送得真讨人欢喜!)后来听说那个爱尔兰人鼓吹解放黑奴,“自由女神的儿孙”就想结果他的性命。所有这些人都是狂热的爱国者,他们爱用“哥伦比亚”和“鹰”来称呼自己的国家。

这群人物里有一位我们极其熟悉的卓洛普先生。他在打扮上是牛仔的先驱,身穿蓝色工装,嘴里叼着短烟斗,头戴草帽,手里拿着一根长满疙瘩的胡桃木大剑杖,一边走着,一边嚼着烟草,还不时地往地上啐唾沫,“留下一道腐烂的烟草的痕迹,让人可以辨认出他的行踪”。卓洛普先生逢人介绍自己,就说是“自由女神”的崇拜者,同时他又拥护私刑和奴隶制。他绝对爱国,为美国的一切自豪,寻找一切机会与马丁辩论旧世界和新世界的优劣短长。新世界没有地牢,没有断头台,没有火刑柱,没有颈手枷,还不好吗·说到“欧洲人的意见”,他的口吻就充满怜悯和讥笑。假如说伊甸土地开发公司的地盘太潮湿,那也强过英国无数倍,妙得像“玉米粥和蜜糖”。卓洛普先生为了发扬光大他的自由精神,衣兜里总是带着两把左轮手,还暗藏着种种让他的对手的肚腹通风透气的杀伤性武器。用他的话来讲,“人心是必须受点启发,然后才能接受自由的。”(同上,第739页)这些兵器统称“威慑物”,而且还有绰号、昵称,如“呵痒器”、“划口子的家伙”。他教训马丁说,美国是“全球的模范”:

我们代表这个世界的才智和德行,代表人性之真髓,道德力量之精华。我们一来就拱背儿,跟猫一样。我们是必须让人来吹捧吹捧的,要不然可就要拱背儿,就要龇牙呜鸣。我们一龇牙,我告诉你说,可凶恶着呢。(《马丁·瞿述伟》,第744页至745页)

卓洛普先生武艺高强,又讲道德,献身于自由事业,因而动不动拱背儿,龇牙呜鸣。凡是与他意见相左的人,“都应该受‘涂柏油裹羽毛’的处分”。(同上,第741页)美国革命时,很多反对独立(或曰分裂)的人被暴民拉到街上,受“涂柏油插羽毛”的私刑。他有那么多“威慑物”,全是为了使用。有一次一位先生只是敲敲他的门,就被他一刀刺瞎眼睛;有人敢违逆他的意志,照常例要被“呵痒”和“划口子”。卓洛普先生的战功在当地报刊上有详细的记载,他的英雄气概广受爱戴。马丁的随从马可听闻了卓洛普先生的事迹,实在不敢赞美。他暗自思量,随意使用凶器的人,在落后的社会里难保不被人误以为逞恶行凶的无赖匪徒,既然住在充满“边疆精神”、不断西进的地区,有人跟“香”味相投,他的种种优点,大家自然十分赏识。我们来看看雄辩的国会议员波格拉姆先生如何歌颂象征了美国种种制度和独特长处的卓洛普先生:

咱们的那位同胞是一个堪为模范的人,完全是从造化主的模子里新磕出来的!他是这个自由的西半球的嫡派苗裔!像咱们这个国家的山岭那样青翠;像咱们含矿物的舐盐地那样晶光锃亮,那样绵延起伏;不曾为让人委顿的陋习陈规所污染,就像咱们的广阔无边的草莽一样。……他是造物的宠儿,自由女神的子孙,他用来答复暴君与霸主的豪言壮语是,西方落日之处,就是他光辉灿烂的家乡。(同上,第761页)

 

狄更斯用语夸张,不然的话他就不是狄更斯了。但是这段文字却不是出自纯粹的恶意虚构,它抓住了19世纪美国流行话语的某些本质特点,具有巧妙的戏仿效果。据狄更斯自述,小说中一些美国人的长篇大论是他根据《泰晤士报》上登载的纪实报道敷演成文的。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根据他在1831年至1832年对美国的考察写了美国研究史上最有名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分别发表于1835年和1840年)。在该书第三部分第十六章,托克维尔指出,美国普遍存在一种“执拗而令人讨厌的爱国精神”,美国人忍受不了外国人对美国的小小的批评,而对赞美之词总嫌不足。一旦碰到这样的爱国者,那是很不幸的,他们会纠缠着你,让你赞美几句,要是你置之不理,他们便会自己来唱美国赞歌。(《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下卷,第769页)狄更斯为这种“执拗而令人讨厌的爱国精神”作了无比传神的插图。现在的美国史学家谈到当年那种几近病态的民族心理也很直率,如丹尼尔·布尔斯廷在《美国人:建国历程》(1965)中谈及美国“民族性的形成”时说,19世纪的美国泛滥一种自吹自擂、漫无节制的爱国主义,爱国的高谈阔论“很像20世纪的广告用语,它是一种既非真实亦非虚讹的语言,是意义极不明确的豪言壮语”,其弊病是使语言“变得浮夸而不是生动,过甚其词而不是铿锵有力”。波格拉姆先生的那段文字就是19世纪美国爱国演讲的范文。

卓洛普先生也好用“你喜不喜欢我们的国家”来折磨外国访问者,不过他的语言没有波格拉姆式的“诗意”。他时常用牛仔的粗话俚语的质料来编造“自由”和“正义”的经纬。这风格我们今日也有幸领教。卓洛普先生现在权高势大,他的家乡,那“西方落日之处”,已经满足不了他对生存空间的新要求。只见他浑身上下武装起最先进的杀人流血的家伙,做起世界警察来,还逼迫国际组织给予程序上的方便,并通过措辞含糊的决议,以便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稍获授权,变寸为尺,肆意打人,还要把挨打者非法关押,剥夺辩护权,定为犯有“反人类罪”的战犯。不久前他又冲到别人家里检查是否藏有卷刃的菜刀,吹毛求疵,重案深诬。可惜狄更斯为他画像时他还是个瘦子,“呵痒器”和“划口子的家伙”也显得原始。如今可大不一样,他一龇牙呜鸣起来,“可凶恶着呢”,整个世界看他对伤残之人施以私刑,不敢发出正义的谴责之声,反而叫受害者认罪屈服。怪的是马丁这个英国人当初视卓洛普先生为“恐怖”(《马丁·瞿述伟》,第739页)。现在当上了他的铁杆同谋,在一边助威造势,喊“打”喊“杀”。《马丁·瞿述伟》里有一帮人物以贪婪为活计,奸狡作生涯,如侈谈仁义的伪君子裴斯匿夫,开人寿保险公司骗钱的蒙太古,狠心的杀人犯约拿斯,马丁怎么变得与他们一般可恶了呢·

原来这只是一个噩梦,怎么就像发生在眼前(2003年年初,美国入侵伊拉克前夕)的丑剧·还是让我们回到历史中的狄更斯。1867年11月,狄更斯又赴内战后急速发展的美国,可爱的美国读者已不计前嫌。通过半年的商业性巡回朗诵,狄更斯获利丰厚,所得相当于20世纪80年代的一百万美元。1868年4月18日,两百位美国新闻界的代表在纽约设宴为他饯行。狄更斯在答谢时说,美国和他本人在这二十几年里都发生了变化,美国人的慷慨大度使他深深感动,他所受到的款待热情周到,不强人所难;他不会再写一部关于美国的书,但是他要将这友好的证词作为附录印于《美国札记》和《马丁·瞿述伟》的书后。这篇奇怪的《后记》还真能在这两本书的多数版本中找到。《美国札记》和《马丁·瞿述伟》的中译本没有收录这篇《后记》。

“西方落日之处”是得罪不起的,哪怕是在游记和小说里。卓洛普先生不知又要对谁拱背龇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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