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天城中学 余正明
人教版(必修)高中语文第二册《鸿门宴》一文有关宴会一节情节有三起三落之说,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是这样概述的:
三起:一起是“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暗示项羽动手杀刘邦,气氛趋于紧张。二起是范增见项羽“默然不应”,乃叫项庄以舞剑为由,乘机刺杀刘邦,形势极为严峻。三起是樊哙撞倒守门卫士而入帐,怒视项羽,并予以斥责,情节发展到高潮,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三落:一落是项羽对樊哙闯帐,不仅不怒,反而称为“壮士”。二落是项羽让樊哙喝酒、赐生彘肩,被他斥责一顿之后还赐坐。三落是刘邦以“如厕”为名而脱逃。
笔者认为教参对“三起”的概括是恰当的,而对“三落”的评述,却不敢苟同,兹分述如下。
1、刘、项见面后,项羽“因留沛公与饮”,其时,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明眼人一看便知是范增示意项羽借机杀了刘邦,以绝后患。倘若被项羽采纳,刘邦决难活命,场上气氛顿时紧张,是为“一起”自然不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项羽的态度最是关键,而项王却“默然不应”,使刘邦暂时化险为夷,这应是“一起”之后的“一落”,教参说“一落”是项羽对樊哙闯帐,不仅不怒,反而称为“壮士”,似为不妥,因为此时樊哙还远在帐外,并不知晓帐内情形,何况也与“一起”的情节不能衔接。
2、教参“二落”之说同样不当。“一落”之后,范增没有善罢甘休,既然“君王为人不忍”,范增当即“出召项庄”,要项庄“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范增此举再起波澜,刘邦之命又悬于项羽之手,读者之心又为之一紧,当是紧随“一落”之后的“二起”,教参“二起”说法成立。但是,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身为项羽伯父的项伯如此袒护刘邦,范增奈何不得,只有项羽才能制止项伯,而从文意来看,项羽当是熟视无睹,终于让刘邦又逃过一劫。因此笔者以为这才是继二起之后的“二落”,因为紧张的剑舞终于平息,原来又是虚惊一场。教参说的“二落”又同样是与“二起”脱节。
3、刘邦虽两度化险为夷,但足以让张良惊出一身冷汗,因此张良出见樊哙,以至樊哙闯帐,怒视项王,而项王是“按剑而跽”,何况樊哙又以一侍卫的身份在众人面前怒斥一军主帅的项羽,使气氛一下子紧张到了极点,火药味极浓,樊哙的举动使自己和刘邦等人又将遭杀身之祸。古人说士可杀不可辱,以常理看,此时项羽一定会勃然大怒,此时情节已趋向白热化,成为“三起”是必然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项羽在称其为“壮士”之后一赐酒二赐彘肩三赐坐,大有惺惺相惜之意,面对“亡秦之续”的斥责,竟然是“未有以应”,由此看来是项羽的“隐忍”成全了刘邦,情节至此当是“三落”无疑。
教参说“三落”是刘邦以如厕之名而脱逃,显然与上文脱节,如果项羽因樊哙闯帐而杀了樊哙刘邦,又怎能有刘邦以如厕之名而脱逃?三落当是项王的三赐和“未有以应”。依上分析,笔者认为教参说的“一落”与“二落”应合并为“三落”才更合情理。有此三落,刘邦能以如厕之名脱逃也就自然不过了。
行文至此,笔者以为理解宴会时的情节起落,必须明确下列三个问题:
1、杀不杀刘邦是斗争的焦点。
2、杀不杀刘邦关键看项羽的态度。
3三个起落应是一一对应的,有起有落、前后相应才能跌宕有致。明乎此,就不难理解本文的三起三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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