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看法不一,真是仁智之见,莫衷一是。对此,我们还是以历史为依据:公元前227年(秦王政20年),燕太子丹派荆轲到秦都咸阳,用重金买通秦宠臣中庶子蒙嘉,才有机晋见秦王。其真正意图何在呢?一些参考书是这样说的:战国末年,燕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秦王政对他不以礼相待。燕太子丹逃归燕国,图谋报复。此说最早见于《资治通鉴》的音注家胡三省,即“怨王之不礼也”。其实不然,太子丹所以采取派人行刺的办法,其根本意图,正如司马迁所说,是“患秦兵至国”。为了挽救危亡局势,燕太子丹想借助荆轲仿照春秋时曹沫用短剑威胁齐桓公的办法,刺杀秦王,促使秦国内乱,停止对诸侯的用兵,“悉反诸侯侵地,其破秦必矣。”这才是燕太子丹的真正意图。对此,司马光在《资治通鉴·秦纪一》有着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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