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单桅船在海上 第四卷 上刑罚的地窖 第六章 从前的几个戴假发的官僚》
在这个当口,如果有人从监狱的另一面,也就是说从监狱的正面往外看,就能看见萨斯瓦克大街,看见监狱那个纪念门似的正门前面停着一辆轻旅行马车,从车篷的式样来说,就是我们现在叫作轻便马车的那一种。一群看热闹的人围着车子。车子上有纹章,刚看见一位大人物从车上下来走进监狱;大家猜想那人可能是司法官;英国的司法官时常由贵族担任,差不多都有“缴纳免役税的权利”。在法国,纹章和司法官的长袍差不多是互相排斥的;圣西蒙公爵提到司法官的时候总爱说:“这一流人物”。在英国,一位绅士并不因为当了司法官就有伤体面。
英国有一种流动的司法官,叫做“巡回法官”,如果说这是巡回法官的马车,没有比这更简单了。不过不大简单的是,这位假设的法官不是从车子里,而是从前面的车座上下来的,照一般的习惯,那儿不是主人的位子。另外还有个特别的地方:当时在英国有两种旅行的办法,要是坐“公共马车”,每走五英里路要付一个先令,骑马呢,每英里付三个铜板,每站还要付给驿站骑手四个铜板;如果坐自己的车子,一时兴起,使用驿站马匹,每一匹马,每一英里路,应该跟骑马的人付同样的价钱。停在萨斯瓦克监狱门口的那辆马车驾着四匹马,有两个驿站骑手,这真是亲王般的排场。最后呢,顶刺激人,顶使人猜不透的是,这辆马车是严丝合缝地关起来的,连护窗板也拉起来了。窗玻璃都被它们堵住了。凡是眼光能够钻进去的地方都这起来了。从外面一点也看不见里边,很可能里边也一点看不见外面。此外,车里似乎一个人也没有。
萨斯瓦克属撤来州,所以萨斯瓦克监狱受撒来州州长管辖。这种裁判权的划分在英国是屡见不鲜的。比方说轮敦塔吧,它不在任何一州的地区里,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好像是腾空的。轮敦塔除了自己的警察官。Ustos tur-ns①以外,不承认任何司法长官。轮敦塔与众不同,它有自己的裁判权,自己的教堂,自己的行政机构。Custos或者警察官的职权范围伸展到轮敦城外二十一个hamlet的地方,读者把hamlet译为“小村庄”得了。大不列颠的裁判权是互相重叠交错的,“炮官”的职务是属于轮敦塔的。
①拉丁文:守塔官。
另外有一些法律习惯似乎还要古怪。如海军法庭必须参考并且应用罗得和奥来龙的法律,就是一个例子。奥来龙是法国的海岛,曾一度属于英国。
一个州的州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州长通常都是绅士,有的时候是骑士。在古宪章里称为spectabilis“值得一看的人物”。他的官衔介乎illustlis①和Clarimus②之间,比前者小一点,比后者大一点。州长本来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但是爱德华二世和以后的亨利六世改由国王任命,于是州长就变成了王冠的分泌物了;所有的州长都是从陛下手里接到委任状的,只有西茂兰州州长(因为是世袭的)和轮敦州与米德勒塞克斯州的州长(因为他们是在大礼堂里被自己的老百姓选出来的)例外。威尔士和杰斯特两州的州长在财政方面有一定的特权。英国这些官职到现在还完全存在,不过它们已经被历代的风俗和思想一点一点地磨光,跟早先的面貌不一样了。州长有护送和保护“旅行法官”的职责。他手下的两个官吏好像他的左右手,右手是副州长,左手是承法吏。承法吏由称为铁棒官的“百家长”辅佐,负责恐吓,审问盗窃犯、杀人犯、乱党、游民和各种犯了重罪的犯人,并且在州长的负责之下把他们监禁起来,听候巡回法官的审判。副州长和承法吏的官职的区别,对于州长来说,前者陪伴州长,后者辅佐州长。州长掌理两个法院的事务,一个是固定的中心法院,也叫做州法院,一个是旅行的法院,也叫做州巡回法院。他是首府和全州的唯一长官。他可以在一个“戴帽子的”法学家(拉丁文叫做sersens coifae,这一个是精通法律的官吏,在他的黑色圆帽下面戴着康市来的白色布帽)的帮助和陈述下,跟法官一样仲裁纠纷事件。他可以疏散监狱;他到了本州的一个城市,有权大刀阔斧地出清监狱的囚犯,或者把他们释放,或者把他们绞死,这就叫做“解放监狱”,gaol delivery。州长必须把起诉书交给二十四个陪审官;如果他们赞成,就批上:billa vera③!如果不赞成就批:ignoramus④!于是起诉书就撤销了,州长有撕毁起诉书的特权。如果在讨论期间有一个陪审官死了,自然应当赦免被告,并宣告无罪释放,州长既有权拘捕被告,自然也有释放他的权利。州长使人特别尊敬和畏惧的是,他负责执行“陛下所有的命令”,这个幅度太可怕了。于是专横霸道就在这些公文里安了家。叫做“执标官”的军官和验尸官簇拥着他,市场的官员也加入行列,有骑马的,有穿制服的,他这支卫队简直漂亮极了。张伯轮说州长是“司法、法律和州的生命”。
①拉丁文:显贵的。
②拉丁文:明察秋毫的。
③拉丁文:真正的起诉书。
④拉丁文:我们不了解。
在英国有一种令人难以觉察的破坏作用,一直在不断地粉碎、割裂法律和习惯。我们再说一遍,现在不管州长也好,铁棒官也好,承法吏也好,都不再执行他们当时执行的职务了。古代的英国,权力相当混乱,职权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结果发生了许许多多侵权的事实,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可能产生了。警察和司法也不再相互混淆。虽然名称还存在,可是他们的职务已经改变了。我们甚至可以相信,连“铁棒官”这个名称的含义也变了。它从前是一个官职,现在却变成地区的名称;从前的“百家长”变成了现在的“百家乡”。
此外,当时的州长把法国从前叫做民政署长和警政署长的两个官吏的职权,或多或少地合并或者揽在自己的权限之内。警察局一七○四年七月十二日的旧档案把巴黎的民政署长形容得非常到家:“民政署长先生绝不讨厌家庭纠纷,因为争来争去总是他沾光。”至于警政署长,这是一个有多重性格、变幻不定的可怕人物。雷耐·达尔让松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个最典型的人物,用圣西门的话来说,他的脸是陰曹地府里的三个判官合起来的。
陰曹地府里的这三个判官,我们已经在轮敦的主教门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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