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单桅船在海上 第四卷 上刑罚的地窖 第一章 圣格温普兰的诱惑》

这边的火苗刚在黑暗中露出一点亮光;另外一边已经点着了火山。

有几个火头窜得特别高。

格温普兰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确实写着:“我爱你!”

他脑海里充满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疯了。

他真的疯了。真的。他刚才看见的东西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朦胧的幻影在捉弄他这个可怜虫。那个穿红衣服的矮子不过是梦里的鬼火。有的时候在夜里,一点极少的物质凝聚成的鬼火就能开我们的玩笑。戏弄了一阵子以后,幻象消失了,留下来的是变成了疯子的格温普兰。这是黑暗的恶作剧。

第二个恐怖是他发现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这是幻象吗?不是的。还有,这封信呢?他手里不是拿着这封信吗?这儿不是信封,蜡印,信纸,字迹吗?他不知道这封信是从什么人那儿来的吗?这件事再清楚也没有了。这是人家拿起笔,蘸了墨水写出来的。人家点着一支蜡烛,用蜡做了一个封印。信上不是写着他的名字吗?“给格温普兰”。纸还香喷喷的。一切都很清楚。这个小孩,格温普兰也认识。小孩是个书撞。发亮的是他的制服。书僮约格温普兰明天这个时候在轮敦桥头上见面。难道轮敦桥也是梦境吗?不,不,这都很清楚。这不是痴人说梦。一切都是真实的。格温普兰一点也没有精神错乱。这不是马上就要在他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幻象。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错,格温普兰没有疯。格温普兰不是在做梦。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这是真事。可是,怎么样?

太可怕了。

有一个女人要他。

有一个女人要他!这么说起来,以后谁也不能够说“不可相信”这几个字了。有一个女人要他!一个看见过他的脸的女人!一个眼睛没有瞎的女人!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是个难看的女人吗?不。一个美人。是个吉卜赛女人吗?不。一位公爵小姐。

这里面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的胜利是多么危险啊!可是怎么能不硬硬头皮去冒一下险呢?

啊!这个女人!这个美人鱼!这个妖精!雅座里的这个幻象似的贵妇!这个黑暗里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经在他周围劈劈啪啪地烧起来了。这是那个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个曾经弄得他晕头转向的女人!他当初思念这个女人时的那些激动的念头,好像被这黑暗之火烤热了似的,又突然出现了。遗忘好比一张改写过的羊皮纸。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涂掉的句子就会在惊奇的记忆里重新现出来。格温普兰本来以为已经把这个女人的影子从心里赶出去了,准知他现在又找到了它,原来它早已印在他的脑子(这个好做梦的罪犯)里了。他不知道梦想已经在那儿留下了很深的印记。现在已经铸成了某一种错误。从今以后,这个梦想恐怕已经无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这个梦想。

什么!有人要他!什么!公主从宝座上走下来,神像从祭坛上走下来,雕像从台脚上走下来,仙女从云彩上走下来!什么!梦幻从不可能之中走下来了!什么!这个天上的仙女,这个光辉灿烂的女人,这个浑身挂满了水珠似的宝石的海神,这个高不可攀的美女,正在从她发光的宝座上俯视着格温普兰!什么!她把她驾着斑鸠和龙的曙光车停在格温普兰头上,对他说:“来吧!”什么!九天之上的神仙居然纤尊降贵地来找他,赏给他格温普兰这份可怕的光荣!这个女人(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这个跟一颗星星似的至高无上的人物的话)居然主动要献身给他!真奇怪!女神像妓女一样,献出自己的肉体!献给谁?献给他,格温普兰呀!女神从圆光里伸出一双妓女的胳膊,要把他搂在怀里!而且毫不怞污她。大人物是不被人玷污的。光明可以为神仙洗清一切。再说,这个向他走来的女神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她不是不知道格温普兰的狰狞可怕。她看见过格温普兰的脸,看见过他的面具!她在这个面具面前并没有退缩。不但如此,她还爱上了格温普兰!

真是比梦境还要离奇,正因为这样,他才被人爱上的!这个面具不但没有使女神退缩,反倒把她吸引过来了!人家不但爱他,而且还要他。不是答应他,而是选中了他。他,他中选了!

什么!这个女人生活在一个挥霍无度,一意孤行的强权的圈子里,那儿有的是亲王,她可以挑一个亲王;那儿有的是爵士,她可以挑一个爵士;那儿有的是漂亮可爱的高贵的男人,她可以挑一个阿多尼斯①。她挑中了谁呢?纳弗龙②!她本来可以到流星和雷电中间去挑一个长着六个翅膀的天神,可是她却挑了一条在污泥里爬行的毛虫。这一面是金枝玉叶,贵族,伟大,富贵,荣华,另一边是个走江湖的。走江湖的得到了胜利!在这个女人心里的是一架什么秤呢?她用什么秤锤来称她的爱情呢?这个女人把公爵冕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扔在小丑的戏台上!这个女人把仙女的光环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放在地只的毛发倒竖的头上!这真叫做天翻地覆,昆虫在天上蠕动,星星在地上发光,突然一道强光降到垃圾堆上的格温普兰身上,照得他头昏眼花,在他身上形成一个光环。一个全能的公主因为讨厌美和荣华,而委身给一个被打入黑暗地狱里的鬼魂,不爱安的诺乌斯③而爱格温普兰。因为一时的好奇,她走近黑暗,下降到黑暗里。女神让位了,因而产生了一个穷人的王国,一个有王冠的不可思议的王国。“你是可怕的。我爱你。”这几个字打中了格温普兰的骄傲的丑恶的地方。骄傲是所有的英雄人物能够受到伤害的地方。格温普兰这个妖怪的虚荣心得意极了。人家爱他正是因为他的畸形。跟朱庇情和阿波罗一样(恐怕还要超过他们呢),他也不是凡人。他觉得自己已经超凡入仙,妖怪怪到极点就变成了神仙。可怕的眼花缭乱!

①维纳斯钟爱的美少年。

②法国木偶戏中的可笑人物。

③古时毕西尼的美男子。

现在,这个女人是什么人?他知道什么呢?可以说什么都知道,也可以说什么都不知道。他知道她是个公爵小姐;他知道她长得很美,很有钱,有穿制服的跟班、仆役、家臣和拿着火把、围着马车团团转的马弁。他知道她爱他。其余的他就不知道了。他知道她的爵位,可是不知道她的姓名。他了解她的思想,可是不了解她的生活。她是个结了婚的女人,寡妇,还是姑娘?她是个自由的女人呢,还是个必须屈眼于某种义务的女人呢?她是哪一个高贵门第的后裔呢?她周围有没有陷阱、埋伏和暗礁呢?在无所事事的上流社会里有的是风流韵事,那儿好比是上个个岩洞,洞顶上蹲着一个做梦的残忍的妖精,周围是一堆堆被妖精吞下去的爱情的骷髅;一个自以为比男人强的女人,因为无聊,居然能够厚颜无耻的做出这种悲惨的事情来,关于这一切,格温普兰一点也没有想到。他甚至无法想像;像他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对这方面的情形知道的很少;不过他看出来一些陰影。他只知道这些光辉灿烂的东西上面好像蒙着一层黑雾。他明白这是什么道理吗?不明白。他能够猜想吗?更不能。藏在这封信后面的是什么东西呢?是一个打开了的双扇门,同时又是一个令人心神不安的关上的门。这边是自白。那边是谜。

自白和谜这两张大嘴,一个勾引你,一个威胁你,同时在说:“你敢!”

没有比反复无常的命运这一次的安排更巧妙的了,没有比它安排下的这个诱惑更及时的了。格温普兰受到了春天和万物复苏的力量的刺激,正在做肉欲的好梦。肉欲这个老不死的老头儿(我们都败在他手下)又在这个晚熟的二十四岁的童男子身上借你还魂了。恰巧在这个时候,在紧张到极点的当口,她的请帖来了,于是斯芬克斯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裸体的胸口就在他面前出现了。青春是一个斜坡。格温普兰弯着身子,后面有人在推他。谁推他?春天。谁推他?夜。还有谁?这个女人。如果没有四月的天气,我们的道德就会比现在更高超。连灌木丛也开满了花儿,它们也在助纣为虐啊!爱情好比小偷,春天好比窝主。

格温普兰六神无主了。

人在犯罪之前先嗅到一阵罪恶的烟,良心的呼吸就不能自由了。人类的正直受到了诱惑,就模模糊糊地感觉到有点恶心。从地狱的裂缝里逸出来的气体,能使坚强的人提高警惕,软弱的人昏头昏脑。格温普兰现在就有这种不舒服的感觉。

两种虽然忽隐忽现、可是却很固执的念头在他脑海里飘来飘去。罪恶在固执地邀请他,轮廓越来越清楚了。明天半夜里到轮敦桥去找那个书撞。去不?“去!”肉欲大声说。“不去!”灵魂也嚷嚷起来了。

不过我们应该说明一下,乍看起来似乎很奇怪,他从来没有清清楚楚地问过自己:“去不?”应当受到责斥的行为也有它的特殊的地方。它就跟烈酒一样,你不能一口气喝干它。一定要放下杯子,仔细看看,因为第一口已经觉得味道很怪了。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觉得有人从背后把他推向未知世界。

他哆嗦起来了。他仿佛看见大地塌了一个角儿。他猛然缩回身子,觉得四周恐怖重重。他闭上眼睛。他竭力让自己不承认眼前这件事,并且疑惑自己的理智。显然,这样更好。最聪明的办法就是相信自己是个疯子。

悲惨的寒热病。在生活当中,每一个人在突然遇到一件意料不到的事情时,都要这样胆战心惊。每一个旁观的人都要带着不安的心情,静听命运悄悄撞击一个人的良心的声音。

唉呀!格温普兰在问自己的良心。自己的本分明明摆在眼前,还要向自己提间题,这就说明他已经战败了。

在另外一方面,我们有一个小问题要说明一下,即使是一个坏人碰上了这件事,也会觉得有点儿厚颜无耻,他呢,他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感觉。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厚颜无耻。我们上面提到的那个关于妓女的概念,他也一点不了解。他没有领会这个概念的能力。他太单纯了,不能接受复杂的假设。关于这个女人,他只看见她的伟大。唉呀!他太得意了。他的虚荣心只看见了自己的胜利。他不是爱情的对象,而成为一个供人滢乱的东西,要想到这一点,必须有他的纯洁所没有的智力。他没有看见“我爱你”旁边的那个可怕的修正:“我要你”。

女神的兽性逃过了他的眼睛。

人的精神也能受到侵害。灵魂里也有一撮破坏分子,那就是摧毁我们道德的邪念。千万种颠三倒四的念头,有时候一个接着一个,有时候成群结队地向格温普兰扑来。后来,所有的念头又突然销声匿迹。于是他双手抱着头,悲哀地凝神静息,好像在静观夜里的景色似的。

他突然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他什么也不想了。他的梦想已经到了一个万念俱息的黑暗的境地。

他同时又注意到他到现在还没有回去。现在大概是半夜两点钟了。

他把书撞带来的信塞在胸口上的一只衣袋里,不过他觉得离他的心太近了,于是又把它取出来,柔成一团,随便塞在下面的一只衣袋里,接着就走问来,悄悄地进了客店,没有去叫醒小古维根(这孩子本来是在等他的,现在已经拿两只手当枕头,沉入睡乡了),关了门,凑着客店的风灯点了一支蜡烛,拉上门栓,把钥匙转了一下,像晚归的人一样,机械地,悄无声息地爬上“绿箱子”的踏板,溜进现在做卧室用的旧篷车,看见于苏斯已经睡着了,于是就吹灭了蜡烛,但是他却没有睡。

一个钟头就这样过去了。后来觉得累了,他就想像着床跟睡眠应该是一回事,于是没脱衣服,就把脑袋放在枕头上,闭上眼睛,算是向黑暗让步了。但是,暴风雨般的情感一直在冲击着他,一会儿也没有停过。失眠是黑夜折磨人的一个方法。格温普兰很痛苦。他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不满意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满足的虚荣心交织在一起。怎么办呢?天亮了。他听见于苏斯起来,但是却没有睁开眼睛。这时候,他内心的风暴还没有停止。他在想那封信。所有的字都像天翻地覆似的又口到他的脑海里。在灵魂深处的狂风的袭击之下,思想就变成了液体。它急湍地流进脑海,汹涌澎湃,有如波浪的沉闷的吼声。涨潮,落潮,激荡,旋转,在礁石面前踌躇不前的波浪,冰雹,雨,云,云隙里的亮光,没用的泡沫溅起的小浪花,浪头猛升,突降,浩瀚的徒劳无益的努力,到处都是没顶的危险,聚散无常的黑暗,深渊里所有的这一切,在人心里全有。格温普兰现在正在受这种苦恼的折磨。

他的眼皮一直没有睁开。在苦恼达到高潮的当口,他听见一个美妙的声音说:“格温普兰,你还没有醒吗?”他吃了一惊,连忙睁开眼睛,一折身坐起来。过道的门半开着,蒂在门缝里出现了。在她的眼睛里和嘴唇上挂着一个难以形容的笑容。她站在那儿,在她那种不自觉的穆静的光辉衬托之下,显得特别迷人。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最神圣的时刻。格温普兰心惊胆战,头昏眼花地注视着她,他醒过来了;什么,从睡梦里醒过来了吗?不是,从失眠里醒过来了。是她,是蒂;不知为什么缘故,他觉得内心里的风暴和从善到恶的堕落感觉,一下子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天上奇迹般的眼光发生了作用,这个浑身发光的温柔的瞎眼姑娘用不着费力气,只消出现在他面前,就把他心里的全部黑暗驱散了,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把他心灵里的乌云拨开。跟天上的奇迹似的,格温普兰的心里又出现了蔚蓝的天空。这位仙女的神力使他又变成了原来的那个善良纯洁的高个儿格温普兰。人的灵魂跟所有的受造物一样,也有这种神秘的对照。两人都不言语了;她是光明,他是深渊;她超凡入圣,他风平浪静。蒂在格温普兰动荡的心灵上闪闪发光,有着海上的星星那种不可言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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