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单桅船在海上 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 第八章 不但幸福,而且生意兴隆》

神话里有多少真实的东西呀!有时你会觉得好像有个看不见的魔鬼烫了你一下,那是对邪念的悔恨。

格温普兰从来没有起过邪念,所以也从来没有什么悔恨。不过他有时候有点儿觉得后悔。

这是良心上的迷雾。

有什么关系吗?毫无关系。

他们很幸福。幸福到不再觉得贫困的地步。

从一六八九年到一七○四年,他们的生活有了转变。

在一七○四年那一年,有时候在暮色降临的当儿,会看见两匹健壮的马拉着一辆沉重的大篷车,走进滨海的这一座或那一座村镇。篷车像一只翻过来的船身,龙骨是屋顶,甲板是地板,下面装着四个轮子。四个轮子一样大小,跟载货大车的轮子一样高。车轮、车辕和篷车都漆成绿色,有匀称的浓淡色度,从车轮的深绿到车顶的苹果绿。这种绿色引起人家对这辆马车的注意,在附近一带的市集上,这辆车子挺有名气,大家管它叫Green-Box,意思是“绿箱子”。“绿箱子”只有两扇窗子,装在车子的两头,后面有一扇带踏板的门。车顶上一个跟其他部分一样漆成绿色的管子正在冒烟。这座流动房屋总是漆得很亮,洗得很干净。前面的那扇窗子也当做门用,外面在靠近马屁股的地方钉着一个木架,木架上坐着一个手持缰绳赶车的老头儿,身旁有两个“石女”,也就是说吉卜赛女人,穿着仙女的衣裳,吹喇叭。镇上的人惊异地望着这辆颠簸着驶进来的马车,纷纷议论。

这就是于苏斯的车子,不过因为近来很成功而扩大了范围,把原来的小篷车改成了一座流动戏台。

一条又像狼又像狗的畜生锁在马车底下。那就是奥莫。

赶车的那个老头儿就是哲学家本人。

一所可怜的小篷车怎么会变成这辆奥林匹克式的大马车呢?

因为格温普兰现在成名了。

于苏斯有灵敏的嗅觉,早就预言格温普兰会出人头地:“他们替你创造了财富。”

我们还记得,于苏斯是格温普兰的老师。不知道什么人曾经在格温普兰脸上下过一番功夫,于是于苏斯就在智慧方面下功夫,把他所有的思想都放进这张改造得很成功的面具后面。等到这个孩子长大成人,能够出场的时候,于苏斯便叫他登台,也就是说在车子前面演出。他一出场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过路的人顿时都停下来看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令人吃惊的笑容。他们不懂这种有传染性的笑的奇迹是怎样产生的。有的人说是天生的,有的人说是人工造成的,推测纷纷,真假难辨,不管三岔路口上也好,市场上也好,集市上也好,庙会上也好,总之,不管在什么地方,观众都朝格温普兰那儿奔去。因为这个“强大的吸引力”的缘故,这群流浪人的口袋里起先装满了一把一把小钱,后来是一把一把铜子儿\最后是一把一把先令。在这个地方好奇的人没有了,他们便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滚动的石头不会致富,滚动的戏台却生财有道。年复一年,从这一个城到那一个城,随着格温普兰越长越大,越长越丑,于苏斯预言的财运就实现了。

“我的孩子,那些家伙真是帮了你一个大忙!”于苏斯说。

他们这个“财运”,使管理格温普兰的收入的于苏斯能够造一辆他梦想的四轮马车,也就是说,一辆能装载一座戏院、把科学和艺术送到十字街头的大马车。此外,于苏斯除了他自己、奥莫、格温普兰和蒂以外,还能买两匹马,雇用两个女人,她们在剧团里当仙女(这一点我们刚才已经说过了)兼用人。在那些日子里,一个神话式的门楣对走江湖的车子是有用的。“我们这儿是流浪祭坛,”于苏斯说。

两个年轻的丑“石女”是哲学家从城里和近郊的流民中弄来的,于苏斯把她们一个叫作费毕,一个叫维纳斯;照于苏斯的拼法是Fibi和Vinos。当然喽,这样更接近英国口音。

费毕管烧饭,维纳斯管擦“祭坛”。

此外,在表演的日子,他们帮助蒂穿衣服。

走江湖的人跟亲王一样,也有他们的“公开生活”,在这些场合,蒂也像费毕和维纳斯一样盛装着,穿上一条花花绿绿的裙子,和一件没有袖子的短外衣,两只胳臂露在外面。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穿着短外衣,并且跟军舰上的水手一样穿着肥大的裤子。格温普兰为了干活儿和表演力技,另外在脖子和肩膀上披一条皮披肩。他照料马。于苏斯和奥莫互相照料。

蒂在“绿箱子”里摸熟了,她在这所流动房屋里几乎是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仿佛眼睛能看见似的。

只要朝这所建筑物的内部布置看上一眼,就可以在一个角落里看到用绳子挂在墙上的于苏斯的旧车子,车轮已经生了锈,再也不转动了,正跟于苏斯和奥莫再也用不着拉车子一样。

这辆旧车子放在大马车的门右边的角落里,这是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的卧室和过道。现在放上了两张床。对面一个角落是厨房。

一条船的布置也不会比“绿箱子”的内部更精致,更简洁。里面样样东西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处处妥帖周到。

大篷车隔成三间,来来往往经过两个门洞,但是没有门。门洞上装的一幅布帘放下来,就算是关上门了。后面的一间是男人用的,前面的一间是女人用的,把男女隔开的当中的一间就是戏台。乐器和道具都放在厨房里。布景用皮带系在屋顶的拱门里,一打开活门就能看见几盏灯发射出光怪陆离的灯光。

于苏斯是表演幻术的诗人。他写了许多剧本。

他有各种各样的才能,他变戏法的本事也很了不起。除了口技以外,他还会表演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他利用灯光和黑暗,可以在板墙上任意显出一个数目字或者一个字,利用半陰影显出各种奇异的形象,他不去注意兴高采烈的观众,他仿佛在冥想。

有一天格温普兰对他说:

“爸爸,你简直像一个魔法家!”

于苏斯答道:

“也许因为我真的是魔法家。”

“绿箱子”是完全依照于苏斯设计的图样造的,设计得非常精巧,前后车轮中间的左边那一段中心板壁装着铰链,可以用链条和滑车放下来,好像吊桥似的。在板壁放下来的时候,三只有铰链的撑脚就自然垂直,站在地上,像桌腿一样,撑住板壁,形成一座平台,于是板壁就变成了台面。这样一来戏台就露出来了,而且还多了一块前台。用巡回讲道的清教徒的话来说,这个剧场跟“地狱之门”一模一样。他们一看见就吓得赶紧逃走。大概就是因为发现了与此类似的违背信仰的特征,梭轮①才攻击翟斯毕士②的吧。

①古雅典政治改革家。

②古希腊诗人,被认为是希腊悲剧的鼻祖。

可是翟斯毕士的名望却意想不到的保留了很久。巡回戏院到现在还没有绝迹。在十六、十七世纪时,人们还在这一类的流动戏台上表演:在英国演阿姆纳和毕金顿的芭蕾舞和诗剧,在法国演叶尔培·古兰的田园剧,在佛兰德每年举行的市集上演克雷门的双合唱,剧名是《不,爸爸》,在德国演戴尔斯的《亚当和夏娃》,在意大利演亚尼茂西亚和茄甫西斯的威尼斯趣剧,威诺士亲王格孝图的《西尔浮》,劳雷·吉第乔尼的《撒提尔》,文孙特·伽利略的《费林的绝望》、《郁古林娜之死》,等等。文孙特·伽利略是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父亲,他用“维哦尔”伴奏,唱自己谱的曲子,意大利歌剧的所有这些初步的尝试,自一五八○年以后逐渐代替了短歌之类的自由灵感的风格。

这辆漆着希望的颜色的大马车,装载着于苏斯、格温普兰和他们的财产,坐在前面的费毕和维纳斯跟这两个出名的角色一样吹着喇叭,她们也是这个流浪的文艺团体的成员。翟斯毕士不会不承认于苏斯,正像康格留不会不承认格温普兰一样。

一到了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的广场上,于苏斯在费毕和维纳斯的乐队暂时休息的当口,对她们吹的喇叭做一番有益的说明。

“这是高来高里交响曲,”他嚷道。“各位公民,各位市民,罗马教皇高来高里的祈祷曲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可是它在意大利受到安勃洛锡仪式派的反对,在西班牙受到慕杂拉勃仪式派的反对,好不容易才取得胜利的。”

接下来,“绿箱子”就在于苏斯挑定的地点停下来,到了晚上,戏台的板墙放下来之后,于是就开幕,进行演出。

“绿箱子”的布景是于苏斯画的一幅风景画,因为他不大会画,所以在需要的时候这幅风景画还可以代表地道。

我们现在叫作垂帘的幕布是格子绸布,一块块的方格子,颜色很鲜明。

观众站在外面街道上,广场上,在戏台前面围成一个半圆圈,或者晒着太阳,或者淋着大雨,当时的戏院比现在的戏院还要讨厌下雨天。他们遇到机会,也在客栈的院子里演出,把一排排的窗子当做包厢。这样一来,戏院也有了围墙,观众也肯多出钱。

于苏斯什么都干,有时候编剧,有时候帮助演戏,有时候帮助乐队,有时候到厨房里帮一手。维纳斯敲鼓,很熟练地挥着鼓锤。费毕弹一只叫做“毛拉士”的六弦琴。狼也有用处。它既然是“剧团”的一分子,当然碰上机会,也要演一个角色。于苏斯和奥莫时常一块出现在戏台上,于苏斯穿上他那块熊皮,系好带子,奥莫身上的狼皮当然更加称身,观众闹不清哪个是畜生;这使于苏斯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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