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冷天来临时公主不见了,工作室里只有一个小火炉,使人越来越不舒服。卧室冷得像个冰窖,厨房也好不了多少,只有火炉周围的一刊、块地方是真正暖和的。于是玛莎又找了一个被阉割过的雕刻家,她离开前还对我们讲了这个人的情况。几天后她又想回到我们这儿来,可是菲尔莫坚决不同意。她抱怨说雕刻家不停地吻她,弄得她一夜睡不成觉,而且没有热水,无法使用灌洗器。最后她还是认为不回来也一样,她说,“这样我身边再也没烛台了。总有那个烛台……叫我受不了。你们要是老老实实地不招惹我,我当时是不会离开的……”玛莎走后,我们晚上的消遣方式变得全然不同了。我们经常坐在火炉旁,喝着加了热水的烈酒谈论在美国时的生活。我们谈论它的口吻就好像永远不再指望回到那儿去了。菲尔莫有一张纽约市地图,他把它钉在墙上,于是我们常常花去整个晚上探讨巴黎和纽约这两个城市共有的优点。我们在讨论中是不可避免地要谈到惠特曼这个人,这个美国在其短促的历史上造就的一个孤零零的人物。在惠特曼的诗中,整幅美国景象有了生命力——她的过去和未来、她的诞生和死亡,美国有价值的一切惠特曼都已说到,没有更多的话可说了。未来是属于机器、 属于机器人的。惠特曼,他是灵与肉的诗人,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诗人。今天他的诗几乎已无法解读了,这是一座刻满粗糙的神秘符号的纪念碑,我们没有解读它的钥匙。欧洲语言没有一种可与他创造的不朽精神相提并论,欧洲已到处皆是艺术品,她的土地中尽是死人骨头,她的博物馆被掠来的珍宝塞得满满当当,不过欧洲从未得到的是一种自由、健康的精神,也就是你可以称其为“人”的精神。歌德离这方面最近,但是相比之下歌德不过是一件填进东西的衬衣。歌德是一位有名望的公民,一个学究、一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一个多才多艺的人物,只是他身上打着德国的双鹰商标。歌德的安详,那种宁静、气派十足的态度不过是一个德国资产阶级神灵在昏昏迷迷地沉睡。歌德是事情的结尾,惠特曼却是开端。
讨论过一阵这类事情后我有时便起身穿好衣服出去散步,我穿起毛衣和菲尔莫的风衣,又在上面套上一件披肩。这种阴湿寒冷的气候很难抵挡,只有精神坚强才行。人们都说美国是一个极冷和极热气候并存的国家,而且温度计上显示出的严寒温度在这儿是闻所未闻的,不过巴黎的寒冬也是美国所没有的,这是心理上体验到的寒冷,心里冷,身上也冷。这儿从不结冰,也就无所谓解冻了。人们学会了如何抵御遒劲、清新的寒冷气候,正如他们用高墙、门闩和百叶窗,用不断咆哮、说话刻雹蓬头垢面的看门人来防止别人侵入他们的隐私一样。他们加强自己抵抗寒冷的能力,保暖是关键。保暖和安全,这样他们便可以在安逸中烂掉。在一个阴湿的冬夜里根本毋须查阅地图以确定巴黎的纬度,它是一个北方城市,是建在填满人脑壳和人骨的沼泽地上的前哨。沿着林荫道有冰凉的人造电气热源,这就是用紫外线打出的“皆大欢喜”,在它的照射下光顾一连串杜邦咖啡店的顾客显得像生了坏疽的尸首。“皆大欢喜!”这是滋养孤苦伶仃的乞丐的金玉良言,他们在蒙蒙细雨般的紫色光线照射下整夜在街上走来走去。凡有光线的地方总有一点点热气,看着大腹便便、无衣食之忧的王八蛋们喝下一杯杯烈酒和热气腾腾的黑咖啡,一个叫花子也会暖和起来,凡是有光线的地方人行道上总会有人,他们互相推挤,透过脏内衣,通过恶臭的、诅咒谩骂时哈出的气释放出一点儿热量,像牲口一样。或许熙熙攘攘的景观会延续八到十个街区,过后街道又沉入黑夜之中,阴沉、污秽、黑暗的夜,像汤碗里凝结的动物油。参差不齐的住宅延伸了好多个街区,每扇窗都紧闭着,铺面都闩着、锁着。这是连绵多少英里的石筑监牢,里面没有一丝热气,狗和猫全同金丝雀一道呆在屋里,蟑螂和臭虫都被妥当地监禁起来了。“皆大欢喜”。如果你一文不名,为什么不拿几份旧报纸在大教堂的台阶上给自己铺一张床?那儿的门都闩好了,而且不会有管理人员来打搅你。睡在地铁门外更好,那儿有人给你做伴。在一个下雨的夜里看看他们吧,他们全像床垫一样僵硬地躺着——男人、女人、虱子,全抱成一团,用报纸遮挡别人吐唾沫和没有腿的害虫。到桥下或市场上的棚子底下看看他们吧,同像珠宝一样装在袋子里的干净新鲜蔬菜相比,他们是多么卑贱呀!就连油腻腻的钩子上挂着的死马、死牛和死羊看起来也更诱人些,至少明天我们还要吃这些东西,甚至它们的肠肚也有用途。可那些睡在雨里、浑身发臭的叫花子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能替我们做什么?他们叫我们流五分钟血,如此而已。
唉,得了,这些是基督教诞生两千年后的夜间我在雨中散步时产生的感想。至少现在那些鸟儿都有人养活了,还有猫和狗。每一回从看门人窗下经过并且被她恶狠狠地盯住瞧了个够之后,我就会产生一种疯狂的欲念,想掐死世上所有的鸟类。在每一颗冷酷的心灵深处仍有一两滴爱——刚好够喂小鸟的。
仍叫我难以忘怀的是观念与生存之间竟有这么大的区别,其中存在永久性的脱节,尽管我们试图用一块鲜艳的篷布把两者蒙在一起。而这也办不到,观念必须同行动结合在一起,如果观念中没有性,没有生命力,那么也就没有行动。观念无法在头脑的真空中单独存在,观念是同生存相联系的:肝观念,肾观念,组织间隙间的观念,等等。如果仅仅是为了一个观念,哥白尼本会砸烂整个现存宇宙的,哥伦布也会葬身马尾藻海。这个观念的美学孕出一个又一个你摆在窗台上的花盆。可是如果既不下雨又不出太阳,把花盆摆出窗外又有什么用呢?
菲尔莫关于黄金的主意多极了,他把它叫作关于黄金的“神话”。我喜欢“神话”,也喜欢有关黄金的事,可我并不为此着迷,也看不出我们为什么要造花盆,即使是金子的花盆。他告诉我法国人正在把他们的金子贮藏在防水箱子里,存放在地下,他说有一部小火车头在这些地下洞穴和走道中到处跑。我极欣赏这个主意,金子置身于深深的、无人破坏的寂静中,在摄氏十六又四分之一度的环境中静静地沉睡。他说一个军的部队花四十六天零三十六小时仍数不清埋在法国银行下面的全部金子,还有储备的金假牙,手镯、结婚戒指,等等。还储存了够吃八十天的食物,金子堆上还有一个抗御高爆炸药造成的震动的人工湖。他说黄金趋向于渐渐消失,这是一个神话,并不是又有人侵吞公款。太妙了!我在设想当我们放弃了观念上、衣饰上和道德上的金本位制后,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想想看,爱情上的金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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